根据《中共富民县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富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组成人员的批复》(富复〔20xx〕25号),为进一步明确党组成员的工作职责,经局党组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党组成员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安委办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安委办、办公室工作。挂钩联系:永定街道办,款庄镇。
,党组成员,副局长,安委办副主任,负责党建、组织、人事、机关、群团工作、分管矿山科,八大行业。分管:罗免镇,赤鹫镇。
,党组成员,副局长,安委办副主任,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财务、审计、负责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工作。分管危化科,法规宣传、职业卫生、执法大队。挂钩联系:东村镇,散旦镇。
全体班子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
富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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