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以公开公正为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为确保政务公开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下三条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政务公开要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凡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2、真实公正原则。政务公开要实事求是,公开事项要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坚决禁止半公开甚至假公开,不准欺骗群众,失信于民。
3、有利监督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要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要认真落实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凡重大行政行为必须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遏制消极现象,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政务公开形式
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
1、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
2、制发文件、公告、宣传单等;
3、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
4、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网络媒体;
5、通过其他有效形式公开。
四、政务公开内容
1、发布本单位领导简历、分工,机构设置,科室职责、局属事业单位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
2、发布本单位权力运行全过程,包括行政职权目录、行政权力事项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
3、发布与本单位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
4、发布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规范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承办单位和部门、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等要素。
5、发布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等信息。
6、发布本单位年度、季度或月份相关业务统计数据。
7、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培训演练、应急常识及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情况等信息。
8、发布安全方面监督检查情况信息。
9、发布社会保障、养老服务、老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信息。
10、发布本单位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资金使用、重大项目经费,以及财务收支等信息。
11、发布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阶段性实施情况信息。
12、发布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的信息。
13、发布全市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使用、救灾资金发放、救灾资金调拨使用等信息。
五、政务公开程序
1、所有公开资料,都必须严格按程序报批审核。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属于公开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并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公开。
2、收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
3、调查核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投诉并予以反馈。
六、政务公开监督和保障
实行政务公开,要坚决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严守党和国家秘密;要把推行政务公开同其它监督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1、要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群众监督。
2、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群众访谈、问卷调查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价意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3、政务公开不仅要公开结果,更要注重公开决策、操作的全过程,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保证局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要加强对政务公开投诉的受理、调查和反馈,对不执行政务公开,或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群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经核查属实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追究当事人行政责任。
5、要将政务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6、要强化政务公开评估结果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运用,严格执行奖惩办法,把评估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据,形成正确的考核导向和用人导向。
为加强和规范泰山区发改局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从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实现发改委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我局应对火灾的能力。
二、制定预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泰山区发改局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制定预案的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的消防法规、我局消防安全制度为依据,严格依法实施。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泰山区发改局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由泰山区发改局分管领导同志和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职责:指挥协调机关全体人员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其余人员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转送医疗机构。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五、火灾处置一般程序
1、报警:泰山区发改局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委办公室和机关事务管理局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2、接警:办公室接警后,应立即向委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通知机关各科室和全体人员启动应急预案。
3、处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科室人员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4、清点:处置结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火场指挥员。
5、火灾扑灭后,由办公室、保安室协助公安消防部门:
(一)保护火灾现场;
(二)查明火灾原因;
(三)调查火灾损失。
六、责任追究
各科室要负责查找所属科室的火灾隐患,办公室要加强楼道会议室等公共区域的火灾防范,安装各类消防警示标牌,使火灾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对发生火灾事故、损失严重的科室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泰山区发改局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效地制止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1、组长:校长
2、成员:保安组、校园管理组、保卫科
二、任务分工
保安组:制止、制服在学校大门发生的侵害学生事件。
校园管理组:负责处理校园内侵害学生的事件。
保卫科:制止、制服在校园内发生的`侵害学生事件。
三、工作内容
1、保安组要严把学校大门第一关。
2、若发现有可疑人员在校门口聚集时,要及时劝走、驱散。
3、若来人来访未经允许强行闯入,门卫不得放行,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值日值周教师及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4、若遇不法分子强行闯校门时,保安员及校园管理组成员要及时制止、制服;按响报警器、通知政教处和学校领导,拨打(110)报警。
5、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先制止、制服,为防不测,同时拨打(110)报警。
6、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关闭校门。
7、若在校园内学生受到不法分子伤害时,校园管理组成员迅速到达出事现场制止事态发展,并报警和保护现常通知值班领导、教师要迅速到达出事现常学生受伤较重时要先拨打(120)急救电话或找车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
8、若发生打群架、劫持人质、犯罪案件时要及时拨打(110)报警。逐级上报,协助公安机关了解加害人情况和被害人情况。
9、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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