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谋转卖租赁车辆 以合同诈骗罪量刑 文/蔡浩若 车租赁行业的出现为生活和 物,数额较大,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 机关指控被告人卢某犯合同诈骗罪的事 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 人卢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 轻处罚。为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保护 , 出行带来了便利。在“互联网 +”时代,网络租车平台应运而生并不断 发展壮大。网络租车平台在满足市场需 要的同时,也让一些罪犯分子有了可乘 之机。卢某就是其中之一。卢某经预谋在 租午公司网上平台订立租车合同,租用 车辆后变卖给他人获取赃款。卢某被抓 获后,经浦东新 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犯 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依照刑法第 二百二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 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人 卢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 被告人。后被告人将车辆变卖获利。被告 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仃权,构 成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处罚 金人民币二 干元,并责令退赔犯罪所得。 月,处罚金人民币二干元,并责令被告人 卢某退赔犯罪所得。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公诉机 第三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卢某的行 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本案中,被告人J与某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签订、履行合同过 【案情回放】 201 5年1I J】5 H,卢某伙同他人为 牟取= 法利益,经预谋使用卢某个人信 息 PP租车公t 阀上平台,以订立租车 合同币Ji用车辆后销赃逃逸的方法实施诈 关未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以案说法】 问:经预谋租赁车辆后变卖的行为 构成何种犯罪? 程中骗取对方财物,且数额较火。从主观 方面来讲,被告人卢某的非法占有目的 产生于其租赁车辆之前,并不存在合法 r 有财物的情况,主观上是骗取的故意, 而非侵占的故意。从客观方面来讲,其行 为在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的同时,也侵 骗,骗得被害人 某价值人民币(以下币 种均同)75,2 01元的马自达牌CAM7162MC5 型汽 i 1辆,并以55,000元的价格变卖 给他人,最终得款13,000元。案发后,上 答:关于罪名的认定,在审理过程中 有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卢某的行 为构成侵占罪。被告人卢某以非法占有 犯了国家的合同行为管理制度和市场交 易秩序,构成合同诈骗罪。可从主客观阴 个维度予以分析。 1、主观维度:非法占有日的的判断 首先,要明确被告人非法占有Il的 f述涉案轿1i已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2015年12月l8日,被告人卢某被 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 j-述犯罪事实。 为H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占为己 有,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被告人租赁的车辆属于“代为保管的他 人财物”, 用合法的方式取得对被害人 车辆的暂时占有权,故意拒不退还,变合 法持有为非法所有,且数额较大,构成侵 占罪。 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 人民检察 院认为,被告人卢某以非法 有为目的, 在签订、履行合川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 人财物,数额较犬,应 以合同诈骗罪追 的内容。本案中,被告人卢某为了'谋取非 法利益,在没有合『i_j.1履行意愿乖lJ能力的 情况下,在PP租车公司租l赁车辆,并将 乍辆变卖获得赃款。从丰客观相统一的 角度来判断,以上行为明确反映出被告 第二 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卢某的行 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卢某经过事先预 谋,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 得车主产牛错误认识,在签订租车合间 后自愿转移车辆的占仃,将车辆交付给 宄其刑事责任。. } 海市浦东新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 为,被告人 某以作法 有为日的,在签 人的非法占有目的,其卡观上是直接故 意。 订、梭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 42上海人大2017年第4期 其次,从非法占有目的的产乍时问, 二是将车辆变卖得款的行为。对于前一 行为,可以从财物的占有状态、财物转移 过程、诈骗犯罪的一般与特殊三个方面 来分析。 其一,财物占有状态。侵占行为的突 罪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其与诈骗罪 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结合本案的具体 情况,区分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可以从 以下两个方面来看:首先,两罪的客体不 同。诈骗罪侵犯的是财产所有权,而合同 诈骗罪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即财产所有 出特点是“变合法持有为非法占有”,即 可以判断出被告人可能构成侵占罪还是 诈骗犯罪。侵占罪的_丰观方面是直接故 意,即明知自己占有的财物为他人合法 所有,自己有义务将该财物交还他人,但 故意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可 .侵占 罪中,需要先合法占有他人财物,再故意 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非法占有目的 产生于合法占有他人财物之后。而诈骗 犯罪中,行为人对于诈欺行为可能使对 方陷于错误,从而处分、交付财物,自己 或者他人取得对财物的占有,都必须有 认识并积极追求。也就是说,行为人的非 法占有E{的产生于取得他人财物的占有 之前。本案中,被告人卢某与他人经预谋 后租车,在租赁车辆之前,其就产生』,明 确的非法占有目的,即希望他人的财物 转移为自己的财物。所以,从非法。 有U 的上来分析,被告人卢某不具有侵占的 主观目的,而是有诈骗的丰观目的。 2、客观维度:财物占有和转移的认 定 客观方面是明确被告人犯罪构成的 重要内容。需要指出的是,被告人, 某的 行为有两个:一是经预谋存租车公州 上平台订 租车合同,取得车辆的仃为; 行为人已经合法持有他人财物。即行为 人在没有使用非法手段的前提下,已经 合法占有财物,则可能构成侵占罪。在诈 骗犯罪中,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 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基于错误 认识自愿交付财物,进而非法占有公私 财物。由此,行为人对财物的占有使用的 本身就是非法手段。再分析被告人卢某 的行为,因其征签订租车合吲之前就产 生了非法占订的Ft的,其埘所租赁车辆 的占有并非合法占宵,而是通过骗取_『 段形成的非法. i订。可见.被告人对财物 的 有状态小符合侵占罪的要求。 二,财物转移过程。从财物向行为 人的控制转移的过程,也可以7-"0断出奉 案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在诈骗犯罪中,lJ!寸 物所有人是 为受到蒙蔽,对仃为人的 实意图产,{i误解,自慰将『J!才物交给行 为人或者行为人指定的第 人。而存仪 占罪中,财物所有人将财物交给行为人, 足 于对行为人的信任,并 被行为人 所欺骗。具体剑水窠中,被 人卢某以 法占仃为目的,蒙敞4二辆所仃人,使其将 财物的控制权交给被告人, 十 骗犯 二三,合川诈骗 之J 骗 。通过 以上的分析, 以得出,被 人 构成 诈骗 ",而/f 构成侵占‘I1'。卜面,就 分析被告人f;J1成诈骗 还足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 足指以非法占有为H的, 签 、履{丁 IIiJ_过程中, 取虚构事 或肯隐瞒真荆I等欺骗_f段,骗取对方 1 求人的财物,数额较人的 为。合l 诈骗 权和市场经济秩序。本案中,被告人』 某 利用签订网络租车合同的方式实施诈骗 行为.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权,也侵犯了 市场经济秩序,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客体 要件。其次,两罪的客观方面有 别。相 比于诈骗罪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 骗取财物,合间诈骗罪的诈骗 足 签 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欺诈手段范 阁具仃特殊性。本案中,被告人先是签订 网络租年合同并交纳租金,取得丫车辆 的使川权,然后又对车辆进行变卖得利, 签订合同作为其犯 于段是构成合州诈 骗罪的必要条件。 Ij1此, 以判断,被告人卢某上 上 具有fl-法r 有的ff的,客观』 具彳丁合同 诈骗的仃为,符合 川诈骗罪的I 客观 构成婴件,己构成合同诈骗罪。 问:本案中犯罪数额怎样认定? 答:介同诈骗 数额的认定, 以 乍辆的价值为准,而不应以车辆变史得 到的 款数额为准。被告人通过非法F 段占行'『,车辆, 乍辆所有权人小 情 的情况卜处置乍辆。被告人获 的变卖 叭款,足其对车辆所有权人物十义的非法 处分。 被告人非法扶得乍辆的 仃时, 其合¨诈骗的犯罪已绛完成。 对 辆 的处 ,尢论是变 、赠与他人或 其 他方式,部不影响1i辆的实际价值,也 影响Je合同诈骗的犯罪数额。所以,对合 同 骗数额,应当以乍辆的价1=}I【米认定, 而不』、 以乍辆变 得剑的赃款数额认 定。口 上海人大2017年第4期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