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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办法

来源:世旅网


管理人员工作失误追究办法

为强化管理人员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应承担的工作责任,提高其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的发生,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及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责任追究办法。

一、 适用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班组长以上管理干部。

2、 本制度针对各部门发生和出现的各种违规、过错行为对公司经济利益和商业信誉造成损失的行为、事件进行处理。

二、 强化责任意识

1、 管理人员尤其是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本着高度负责,敢于承担责任的原则进行管理。

2、 做工作要求真务实,要真正做到有成就、有业绩、有结果、有汇报。

3、 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督促不力、推诿扯皮人员,严肃处理。

4、 对部门间的协作办理事项,要做到及时、认真、耐心解答与处理。

三、 责任分类及处罚

工作责任分为一般工作责任和重大工作责任。

一般工作责任由经理例会讨论后执行,重大责任的追究由总经理决定执行。

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不按制度、不按程序、不按标准及时完成,对总经理交办的工作无故拖延、拒不办理或随意更改工作指令、决定,对本职工作敷衍了解,借故不办的,给予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薪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留用查看。

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质量和责任事故不报告,发现一次给予记过处分,并处100-500元罚款;发现两次以上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处500-2000元罚款;情节特别的严重的,予以开除。

不履行职务职责,造成职责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和责任事故,影响和损失在6000元以内的,给予100-500元罚款;影响和损失在6000-15000元的。给予记过处分,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致使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记大过和降职处罚,并处1000-5000元罚款。

2、重大工作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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