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冷工在作业中的安全操作要求,适用于本集团公司各企业、单位。 2 一般安全要求
2.1 操作人员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持证上岗。
2.2 所操作设备上的安全装置、仪表和阀门应齐全、有效,符合有关规定。
2.3 新装或大修后的制冷系统,必须经过试压、检漏、排污及抽真空后方可充装制冷剂。 2.3 制冷机的启动、停机应严格按制造厂家规定的操作程序操作。 2.4 随时巡视制冷机的运行状况,发现有异常响声,应立即停机检查。 2.5 储液器内液面应在其径向高度30~80%之间。
2.6 将运行着的单级压缩机调换成配组双级运行或配组双级调换成单级运行时必须先停机,正确调整阀门后,方可按操作程序重新开机,严禁运行中调整阀门。
2.7 制冷装置中不常使用的充液阀、排污阀和备用阀,平时均应关闭并挂牌说明或将手轮拆下。
2.8 故障停机后,必须检查和消除故障后方可再次启动。
2.9 严禁在制冷剂未抽空、未与大气接通的情况下,焊接管道或设备。严禁带压拆卸机器、设备上的附件、仪表和阀门。
2.10 检修设备时,须切断电源,并挂工作牌或有人守护。 3 氨制冷机安全操作要求
3.1 当蒸发器热负荷突然增加或系统融霜操作频繁时,要避免供液阀开得过大,回气阀开得过快,防止压缩机湿冲程。
3.2 严禁向压缩机吸气管道内喷射液氨,防止湿冲程。
3.3 充氨操作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并严格遵守充氨操作规程。严禁用任何方法加热氨瓶。
4 氟制冷机安全操作要求
4.1 热氟融霜时,R12、R22制冷剂进入蒸发器前的压力分别不得超过0.6MPa和0.8MPa。 4.2 严禁用液体制冷剂对蒸发器盘管加压做泄漏试验。
4.3 充氟操作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氟瓶与充氟口的连接必须采用专用连接管及接头,严禁代用。
5 溴化锂吸收制冷系统安全操作要求
5.1 真空泵必须在液位低于吸收器中抽气管位置时才能启动。
5.2 工作蒸气、冷媒水及冷却水等阀门在启动时都应缓慢打开,以免产生液击和温差引起的热应力。
5.3 运行中发生不正常运行或事故时,应及时关闭工作蒸气阀,同时要做稀释运行。 5.4 在环境温度低于5℃停用时,应把冷凝器和吸收器中的冷却水、 蒸发器中的冷媒水以及发生器内蒸气的冷凝水放出,以防冬季冻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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