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澡堂管理规定

来源:世旅网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澡堂管理规定

编号:行字(2013)-GD-14

1. 目的

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整洁、舒适、干净的洗澡环境,体现公司对员工生活的关心,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厂区澡堂。

3. 具体规定

3.1事务科长是澡堂能否正常使用及日常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1. 澡堂的卫生清洁由保洁员负责,每天都要作彻底清洁、清理,钥匙由AMB干燥车间负责。

3.2. 干燥车间留有备用钥匙一把,便于员工临时换衣服。

3.3. 澡堂内衣橱特殊岗位员工人均一个,配锁一个钥匙一把。由AMB干燥车间负责发放和回收,若无意损坏和丢失,交款10元换发新的。若有意毁坏和扔掉,给予批评处分一次,换发新的。

3.4. 锅炉班要保证在规定的洗澡时间有热水供应。

3.5. 具体洗澡时间按照《洗澡时间安排表》执行。特殊情况由生产部批准,AMB干燥车间安排。

3.6. 为了节约热水,严禁在澡堂内洗衣服,严禁人走长流水。

3.7. 洗澡期间个人要管理好个人物品,如有丢失,责任自担。

3.8. 洗澡期间,要讲究卫生,不准乱扔东西,不准乱放脏衣物,有用物品放入衣橱内,严禁在衣橱顶及凳子上放置衣物,违者按垃圾废弃物处理。

3.9. 保洁员在清洁澡堂卫生过程中,应检查浴具及其它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设施损坏及时上报事务科安排维修,事务科对损坏情况进行检查鉴定,属人为故意损坏情况的,要追查当班洗澡人员的责任。损坏公物按照《奖惩规定》进行赔偿或处罚。

3.10事务科在检查卫生过程中要把澡堂能否正常使用作为检查重点,以保障员工每天都能洗上热水澡。

4. 罚则

4.1.如有卫生不良或设施损坏无法使用等投诉情况,视情况对保洁人员批评及以上处分,事务科负连带责任。

4.2澡堂使用人员若有破坏公物或不注意卫生等违规情况的,视情节给予批评及以上处分。

5.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规定自行废止。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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