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绿化设计说明:
植物栽植设计的构思安排,兼具意境及休闲内涵,充分满足殷墟保护区域的文物保护要求和总体景观控制的要求。以本土植物栽种为基础,取其合适的气质来配合环境造景,创造自然、朴素、和谐的绿色空间,为“以字为愉,寓教于乐”的造园宗旨服务。 二、苗木质量要求:
所有苗木均要求为符合设计规格的圃地苗,且根系发达,生长旺盛,树皮无损伤,树冠分枝均匀,枝叶密集、茂盛,不偏冠,无伤残枝、干枯枝;无病虫害,无失水现象;裸根苗运输应采取蘸浆等保护性措施。
1、乔木类:应保留原有树形,适当疏枝,保留主、侧枝,分布均匀,有主尖的乔木应保留主尖(如水杉、银杏、杨树等);无劈裂现象;树干通直,无疤痕;裸根苗要求根系完整,根幅不低于胸径的8-10倍,直径2cm以上的大枝及粗枝修剪处须涂防腐剂,锯口平滑,无撕裂现象,锯口采取保湿措施(涂漆或封蜡)。
2、松柏类常青树木,需剪除病虫枝、枯死枝、过密的轮生枝、下垂枝及生长衰弱枝,若没有枝下高等特殊要求,不得超过30cm. 3、常绿灌木:冠丛丰满、匀称,叶色正常,干下部枝叶不光秃,土球直径不小于植株地径的6-8倍,土球无松散现象,土球厚度为土球
直径的2/3。
4、对有明显主干型灌木(红叶李、碧桃、樱花、美人梅等),修剪应保留原有株型,主枝分布均匀,主枝短截长度不能超过1/2。 5、多干型(棣棠、锦带、连翘、迎春等)可适当疏枝。
6、地被:根系完整,无腐烂变质;观叶类地被叶片分布均匀,排列整齐,形状完好,叶色正常。 三、施工技术要求:
1、 绿化施工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进行。 2、 栽植前结合土地整理,适当施肥,建议4Kg/m2。
3、 凡从外省市购进的苗木,必须提交检疫证书后 ,方可栽植。 4、 施工人员接到设计图纸后,应到现场了解地形、地物和障碍等
情况,核对平面及标高,如有不符,应与设计单位协商作变更设计。
5、 广场绿化须保证种植土平均深度120cm-150cm。
6、 刨坑时,应以定点位置为圆心,按规定坑径划一圆圈,作为刨
坑范围。(乔木坑径120cm×90cm,灌木坑径80cm×60cm)。 7、 栽植前应按照设计图纸核对苗木品种、规格、位置是否与设计
相符。
8、 栽植苗木应保持垂直地面,不得倾斜,树形好的一面朝着主要
方向。大规格乔木(落叶乔木胸径>20cm,常绿乔木胸径>10cm)应按原栽植地朝向栽植。
9、 乔木栽植应加支撑物固定。规则式栽植时,栽植的行列应整齐,
保持直立,不得倾斜,树干应在一条线上;园内行道树栽植,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使高度、干径、树形近似。自然式栽植按种植设计图中方格网放线施工。
10、 栽植填土应分层填实,深浅适合。苗木放入树坑之前,应先检
查树坑规格,凡不符合苗木根系要求时,应调整坑径和深度后,方可栽植。
11、 栽植回填用土,不得含有土块、杂物、建筑废土及其它有害成
分;土壤标准为PH值7-8.5,含盐量不得大于0.12%。必要时应采用客土或改良土壤措施。
12、 苗木放进树坑,应使苗根充分舒展,随填土随踏实,使根部与
土壤紧密结合。
13、 新栽植植物除用自来水外,使用其他水源时必须进行水质化验,
水质标准为PH值5.5-8.0,含盐量不得大于2500mg/L。 14、 新栽植苗木应在当日浇透第一遍水,三天内浇第二遍水,十日
内浇透第三遍水。浇水时应防止急注冲根,出现跑漏水。土壤下陷和树木倾斜时,应及时扶正、培土,再筑围堰。 15、 第一次浇水下渗时,应及时封堰,下次浇水开堰时,不得损伤
根系。
16、 草坪的栽植,暖季型草坪分栽或播种宜在5-6月;冷季型草坪
播种宜在3-4月或8-9月。 四、绿地换土原则:
1、原有现状若达到设计标高且达到种植土标准的则不需换土,但必须将原土进行化验,保证土质达到种植土标准。
2、原为拆迁建筑地基部分的则应达到种植土覆土要求,并需将原建筑地基清除,保证苗木根系能够正常发育。 五、养护管理期要求:
1、养护管理期按招标文件约定期限执行。 2、合理浇水施肥。
3、及时松土、锄草和防治病虫害。 4、整形修剪,年内不少于5次。 5、保持绿地内整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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