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物流事业部 仓库异常情况处理工作指引 4.2.4 仓管部工作指引 编号: 生效日期: 修改日期:2012/1/15 在入仓单注明异常情况,其内容包括:异常描述、司机确认,如果客户在场由客户签名确认。 4.2.5 异常货物放在最后一板或一板最上面(散装货物),摆放时放在靠通道最外面,方便客户查看或出货时容易注意,或者异常货物摆放在指定的异常货物区域,异常报告或异常标识附贴在异常货物上。 4.2.6 4.2.7 货卡上注明异常情况。 完成报告填写后,先给仓库主管复核签名后,再把照片和报告一起交予操作前台报告客户。 4.2.8 操作前台负责跟进客户对异常情况的处理结果,将客户回复结果,或者有客户签名确认的异常报告传递予仓管部。 4.2.9 仓管部依据异常报告回复处理意见作相应的处理,必要时去掉实物上的异常报告和异常标识,或者在报告或标识上备注相关的处理结果。 4.2.10 出货时货物异常仍未解决时,询问操作前台,确定异常货物是否可以出仓,当确定可以出仓后,异常货物方可出仓,否则,就不能出仓。 5.0 记录与表格 5.1 「异常报告」(MIS-MATCH DAMAGED REPORT) 5.2 「异常标识」 第 2 页 共 3页
国内物流事业部 仓库异常情况处理工作指引 仓管部工作指引 编号: 生效日期: 修改日期:2012/1/15 编制: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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