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念 (一)概述
卫生监督是国家管理卫生事务的重要形式,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是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增强工作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需要。
卫生监督协管是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建设的重要补充,是指协助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协助违法行为调查,接受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
(二)相关法律和制度 1.相关法律法规
(1)食品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
(2)职业卫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等。
(3)饮用水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
(4)学校卫生:《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等。
(5)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站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
2.相关政策制度
(1)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出的目标要求。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了“服务、医疗保障、”三大体系的概念。2003年“非典”之后,国家高度重视公共体系建设,2003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经济工作和公共建设工作时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体系建设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明确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体系”为公共体系的主要内容。
(2)2000年卫生部下发《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2005年卫生部长令《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提出卫生监督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卫生监督机构派出机构的建设内容;同年3月,印发了《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和《2005~2010年全国员教育培训规划》,对全面加强体系建设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对机构的性质、任务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对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将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公共体系建设整体考虑,并提出要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体系的目标。
(3)2006年6月,为贯彻落实《关于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加强体系建设,提高行政能力和水平,部印发了《关于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对机构设置、机构人员编制、卫生人员管理、经费、技术支持能力建设、农村网络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以指导各地体系建设的实施。
(4)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卫生监督体系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卫生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提出,要建立健全包括卫生监督在内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要求加强卫生监督服务,大力促进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以及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卫生工作;建立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城乡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等内容,特别是要加强城市街道、基层社区和农村乡(镇)、村的卫生监督网络,促进监督执法工作重心下移,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使卫生监督工作更加贴近百姓,贴近广大农民和流动人口,真正做到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实现人人享有卫生监督服务。
二、服务对象与服务要求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以及学校学生人群、职业危害接触人群等特殊人群。 (二)服务要求
1.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职能定位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对区县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力补充,其作用主要是协助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工作,包括在辖区内协助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等工作,接受辖区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并及时向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协管信息。
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要求
(1)各市(州)、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加强考核评估,要配备相应的人员,组织开展相关的培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2)各市(州)、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要采用在乡镇、社区设派出机构或派出人员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和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零报告制度。
(4)开展协管工作中,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三、卫生监督协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1.流程图及说明
(1)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流程图 (2)流程内容说明 ①收集信息
收集已确诊或可疑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事故,及时做好事故相关信息记录,并初步核实事故相关信息。
②报告信息
在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初步核实后应立即将事故信息通过电话等方式报告给属地的卫生监督机构。
③协助调查
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内容、方法和步骤
(1)收集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①信息来源
Ⅰ.诊疗医生接诊报告的信息。要求初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询问进食情况,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后,通报卫生监督协管员;
Ⅱ.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Ⅲ.公众举报信息; ②信息收集方式与内容
Ⅰ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
Ⅱ事故发生或中毒病人发病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 Ⅲ可疑中毒食品及进食时间、进食人数;
Ⅳ病人中毒表现、就诊或所处地点、救治措施及病人情况; Ⅴ通讯的联系方式。
(2)对公众举报信息和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进行现场核实。 3.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报告
对事故进行初步核实后,应在2小时内将事故信息通过电话等方式报告给属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附件)。
对需紧急报告的要求如下: (1)紧急报告范围、标准及方式
①凡中毒人数超过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
②凡中毒事件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及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且一次中毒人数5人以上的。
(2)紧急报告的方式及时限
在对事件初步核实后,立即采用电话和传真形式报告辖区卫生监督机构。
(3)紧急报告内容
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暴露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及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联系方式等。
4.协助调查
帮助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部门查找涉及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人员及可疑肇事单位的地理位置,并做好下列工作:
(1)协助开展事故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2)协助对可疑食品生产经营情况开展现场卫生学调查; (3)协助实施临时控制措施,
5.食品安全事故防范知识的咨询、宣传和培训
根据辖区易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特点,开展辖区内相关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活动,建立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点,提供免费宣传资料,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的防范意识。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1.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流程图及说明 (1)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流程图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患者疾病可能与职业有关,按照要求进行登记。 向职业人群(患者)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指导。 向职业病诊断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发现、登记 咨询、指导 报告 (2)流程内容说明
职业卫生监督协管主要职责:开展对社区居民和就诊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做好信息登记,并向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2.内容、方法和步骤
(1)可疑职业病患者的登记和报告 ①可疑职业病患者登记、报告的内容
建立“登记报告记录表”,如实记录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工种、接害时间、可疑职业病名称、个人及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表疑职业病患者登记与报告记录表 可疑报职业告工作姓性年身份工病(职患者接报方单位、接报人姓名、人 工作单位 单位 名 别 龄 证号 种 业危电话 电话 电话 害)名称 报告 日期 ②可疑职业病患者报告的方法 采用电话报告或书面报告形式。 ③可疑职业病患者报告的程序
第一步: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后,做好登记,并向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第二步:告知患者到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或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规范体检,以确定是否为疑似职业病。
(2)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对提高居民和企业工人的职业病防治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①医务人员职业健康教育、咨询、指导
Ⅰ.工作内容:门诊职业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主要指由医务人员开展的针对就诊者的个体化职业健康教育、咨询、指导。
Ⅱ.方法和程序:针对每个就诊者的职业健康教育,结合本次就诊者的目的,指导时间不少于5分钟;职业健康教育或指导的主要内容,均应记录在就诊者的诊疗记录中,如应记录职业健康教育题目和重点讲解的内容小标题。
②门诊职业卫生宣传
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设置的卫生宣传栏,包括卫生墙报、宣传橱窗和流动宣传展板等宣传辖区内存在的常见职业病危害知识,内容要精炼、通俗易懂,可请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提供业务支持。
职业卫生宣传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每期宣传内容都应当存档,便于工作总结时自查和工作检查。
③社区职业卫生宣传
结合每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及法制宣传日活动,配合辖区卫生监督机构采取向社区职业人群发放宣传传单、小册子、小折页,张贴宣传画等形式,集中开展2次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利用触摸式电子屏幕、闭路电视、宽带网等现代媒体开展职业健康知识的普及活动。
④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咨询、指导工作总结与评估
通过开展抽查和汇总有关“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纪录表”进行效果分析,撰写评估总结,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修改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
时间: 形式: 合作单位: 宣传品发放种类及数量: 宣传主题: 宣传小结: 宣传活动评价: 负责人(签字):填表时间:年月日 存档材料附后:书面材料、图片材料、印刷材料、影音材料、签到表、其他材料 表职业卫生服务宣传教育、咨询、指导记录表 地点: 主办单位: 参与人数: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1.饮用水卫生卫生监督协管流程图及说明 (1)饮用水卫生卫生监督协管流程图
农村集中式(2)流程内容说明 供水单位 ①了解掌握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城市二次供水单位和城乡饮用水掌握辖区被卫生安学校基本情况(数量、位置、许可情况)城市二次供,做好登记。在需要时可协助卫巡查单位基全巡查 水单位 生监督员迅速到达现场、联系各单位负责人或管水责任人。 本底数,做填写卫生监好记录 ②每年按照辖区卫生监督机构的巡查安排,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辖督协管巡查记录表 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城市二次供水单位和城乡学校供水设施开展城乡学校供水设施 巡查,同时对设施出口水和学校龙头水水质进行现场检测,每个供水设施检测1件。现场检测项目包括感管性状(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对供水设施出口水进行检测 值、消毒剂余氯测定。 饮用水报卫生水质卫③每个机构每季对5户社区居民家庭龙头水水质进行现场检测。现监督机对居民家庭龙头水进行检测 生现场构 场检测项目包括感管性状(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消毒剂余氯监测 测定。 对学校龙头水进行检测 ④将巡查结果和检测结果填写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表》(其中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填写在“巡查地点与内容”栏)中,定期上报卫生监督机构。 现场水质检测不合格 异常⑤发现现场水质检测不合格、接到水质异常反映、发现24小时内出情况填写卫生监接到水质感官异常报告 报告 现3例以上有共同饮水史的疑似病例,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督协管信息报告表 记表》,立即报告卫生监督机构。 2.内容、方法和步骤 3例以上有24小时发现共同饮水史的疑似病例 (1)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 ①定义 农村集中式供水是指农村地区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主要有乡镇水厂、单或联村供水设施,企事业单位建设的公共供水设施。
②巡查内容
Ⅰ.查看自水源(备井井口、河流、湖泊的取水口)周围100米内是否有旱厕、渗水坑和畜禽养殖厂、垃圾堆、化粪池、废渣和污水渠道。
Ⅱ.查看水泵房、蓄水池、沉淀池周围30米内是否有旱厕、渗水坑和畜禽养殖厂,垃圾堆、化粪池、废渣和污水渠道。
Ⅲ.检查是否有水质消毒设施、消毒设施是否运转。消毒设施主要有次氯酸钠、二氧化氯加药器、紫外线消毒器、臭氧消毒器等三类。其中
次氯酸钠、二氧化氯类消毒器查看消毒剂加药器是否工作,紫外线消毒器查看灯管是否全部点亮,臭氧消毒器看流量计是否有臭氧流过。
Ⅳ.查看供水设施近期是否有施工(管线改造、粉刷油漆等)。 Ⅴ.查看是否具有卫生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Ⅵ.查看是否有水质检测报告。 (2)城市二次供水单位 ①定义
二次供水是指集中式供水在入户前经再度存储、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②巡查内容:
Ⅰ.是否有明确的责任单位和管理人员。
Ⅱ.查看水池周围2米内是否渗水坑、化粪池、垃圾堆等污染源,水箱周围2米内是否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Ⅲ.查看是否有水箱定期清洗消毒记录。
Ⅳ.查看供水设施近期是否有施工(管线改造、粉刷油漆等)。 Ⅴ.查看是否有水质检测报告。 (3)城乡学校供水设施
①学校内自建集中式供水设施巡查内容
Ⅰ.查看水源(自备井井口、河流、湖泊的取水口)周围100米内是否有旱厕、渗水坑和畜禽养殖厂、垃圾堆、化粪池、废渣。
Ⅱ.查看水泵房、蓄水池、沉淀池周围30米内是否有旱厕、渗水坑和畜禽养殖厂,垃圾堆、化粪池、废渣。
Ⅲ.检查是否有水质消毒设施、消毒设施是否运转。消毒设施主要有次氯酸钠、二氧化氯加药器、紫外线消毒器、臭氧消毒器等三类。其中次氯酸钠、二氧化氯类消毒器查看消毒剂加药器是否工作,紫外线消毒器查看灯管是否亮,臭氧消毒器看流量计是否有臭氧流过。
Ⅳ.查看供水设施近期是否有施工(管线改造、粉刷油漆等)。 Ⅴ.查看是否具有卫生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Ⅵ.查看是否有的水质检测报告。 ②学校内二次供水单位巡查内容 Ⅰ.是否有明确的管理人员。
Ⅱ.查看水池周围2米内是否渗水坑、化粪池、垃圾堆等污染源,水箱周围2米内是否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Ⅲ.查看是否有水质消毒设施,消毒设施是否运转。
Ⅳ.查看供水设施近期是否有施工(管线改造、粉刷油漆等)。 Ⅴ.查看是否有水箱定期清洗消毒记录。 Ⅵ.查看是否有水质检测报告。
(4)水质检测 ①采样要求
Ⅰ供水设施出口水:集中式供水单位的设施出口水采集位置是,水处理完成后进入输送管道前的取水口处;二次供水的设施出口水应当为蓄水池或水箱出水口处;采样时应先打开取水口(水龙头)放水5分钟。
Ⅱ居民家庭龙头水:采集位置是居民家中厨房的水龙头处(不要选择安装家用水质处理器后的水样),采样时应先打开龙头放水5分钟(放水过程可让居民自备容器接水,避免浪费)。
Ⅲ学校龙头水:采集位置是学校水房的水龙头处,采样时应先打开龙头放水5分钟。
②检测项目及方法 Ⅰ.肉眼可见物
方法:直接观察法。
步骤:将水样摇匀在光亮处迎光直接观察,查看水中是否有泥沙、悬浮颗粒、藻类、线虫等可见物。
Ⅱ.臭和味
方法:嗅气和尝味法。 仪器:250ml锥形瓶。
步骤:取100ml水样,倒入250ml锥形瓶,振摇后直接从瓶口闻水的气味。用适当文字描述(如无异味、腥味、土臭味等)。取少量水放入口中(此水样应对人体无害),不要下咽,用文字描述。没有锥形瓶的可用其他洁净容器代替。
Ⅲ.pH值
方法一:玻璃电极法。
仪器:精密酸度计,测量范围0~14pH单位,读数精度小于等于单位。
步骤;用洁净的广口容器接取适量水样,将电极放入水样中通过仪器读数。检测仪器由设备厂家或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协助校准、清洗。
方法二:试纸法。 仪器:PH试纸。
步骤:使用试纸法时,用试纸蘸取水样,显色后用比色卡比色读数。 Ⅳ.游离氯
方法:DPD分光光度法。
仪器:分光光度计(配比色管)。
试剂:DPD试剂(销售余氯检测仪配套此试剂)。
步骤:取10ml水样置于比色管中,加入DPD试剂,反应充分后放入分光光度计中比色读数。(实际操作步骤以仪器所配说明书为准)。
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监测时,检测此项目,且只在供水单位使用次氯酸钠消毒时测量游离余氯含量,其他消毒方式不检测此项。
③结果判定
Ⅰ.肉眼可见物:不得有肉眼可见物 Ⅱ.臭和味:不得有异味
Ⅲ.PH值:游离氯:集中式供水设施出口水≥L;龙头水≥L. 3.异常情况报告
(1)现场水质检测过程中,发现任意1件水样的任何指标出现不合格,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检测单位名称、地点,检测水样种类,检测不合格项目。
(2)发现或接到群众反映,水质感官出现异常(异色、异味、异物、温度异常)的报告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对群众反映的水质异常,应在报告后前往现场进行核实。报告内容包括,出现水质异常的单位名称、地址、水质异常的表现,影响范围,有无人员发病。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接诊在24小时内有3例以上有共同饮水史的集中病例时,立即电话卫生监督机构。
(四)学校卫生协管服务
1.学校卫生协管服务流程图及说明 (1)学校卫生协管服务流程图 (2)服务流程内容说明
①巡访: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巡访,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学校卫生制度并督促学校落实。
②信息收集:掌握辖区内学校基本情况,根据巡访内容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及《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做好其它信息报告工作。
③宣传、培训:确定宣传内容;准备宣传资料;组织实施宣传工作;整理宣传记录;开展定期培训。
2.内容、方法和步骤 (1)巡访工作
①学校生活饮用水主要巡访内容:参照饮用水卫生协管技术规范。 ②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主要巡访内容: Ⅰ.卫生防病管理组织;
Ⅱ.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 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Ⅳ.传染病管理制度;
Ⅴ.学生病假与患病情况登记; Ⅵ.晨检情况登记;
Ⅶ.小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卡)查验登记; Ⅶ.疫情信息上报情况。
③方法:第一次巡访联系辖区卫生监督机构,巡访人员在监督员带领下共同开展巡访工作,以后每年春季、秋季开学第一个月由巡防人员对本辖区内中小学学校卫生工作开展巡访。
现场询问、查看,查阅相关资料并填写巡查登记表
针对巡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校方、指导改正,做好记录并定期回访,同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卫生监督机构。
(2)信息收集工作 ①基本信息:
基本情况:学校名称、地址、学校卫生负责人员、联系方式、学生总数、医务室设置等;
校内教学环境及卫生设施:教室、宿舍间数等;
饮用水:供水方式,如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分质供水、分散式供水等。
②现场巡访信息:
巡访中要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③方法:
Ⅰ.初次巡访时,由巡访人员携带属地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的《学校基本信息登记表》,交与学校相关负责人,并由学校以邮寄方式寄回属地卫生监督机构;以后的巡访工作中每年询问一次学校基本信息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督促学校及时重新填写该表并寄回属地卫生监督机构;
Ⅱ.卫生监督协管员巡访时收集、核实学校基本信息,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发现问题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
表学校基本信息登记表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号: 学生总数□□□□□□教职员工数□□□□□ 学校卫生负责人员: 联系方式: 学校医务室(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项目 专职校医□□名(医师□□名护士□□名) 兼职校医□□名(是否为专业技术人员是□否□) 学校保健室(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老师□□名(是否为专业技术人员是□否□) 学生宿舍:有□无□ 住宿学生:□□□□□□ 二、学校类别 1、初等教育□2、中等教育□3、职业技术教育□4、其他教育□ 三、办学性质 1、公办□2、民办□3、其他□ 四、校内教学环境及卫生设施 1、教室间数□□□□ 2、宿舍间数□□□□男生宿舍数□□□□女生宿舍数□□□□ 3、教学环境监测(专业技术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次/年)无□ 五、饮用水 1、集中式供水□供水单位名称 2、二次供水□供水设施的卫生许可证号 3、分质供水□供水设施的卫生许可证号 4、分散式供水□取水点消毒方式 5、其他□取水点消毒方式 (3)学校卫生工作宣传与培训工作 ①内容:
Ⅰ.协助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等学校卫生相关知识宣传;
Ⅱ.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学校发放学校卫生相关知识宣传品;
Ⅲ.在传染病高发季节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及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
Ⅳ.协助学校开设学校卫生相关知识宣传栏; Ⅴ.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培训。 ②方法:
Ⅰ.通过校园广播、知识竞赛、健康教育课、讲座、多媒体播放、健康咨询、板报设立和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Ⅱ.组织辖区内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卫生监督机构举办的学校卫生工作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1.流程图及说明
(1)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服务流程图
收集信息 定期巡访发现 开展其他服务实地发现 社区居民或卫生监督机构提供 及时报告 定期报告 使用信息 接到违法信息 查处、取缔 卫生监督协管单位 当地卫生监督机构 查处效果监测 监测查处效果 (2)服务流程内容说明 报告监测信息 ①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Ⅰ.定期对辖区开展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了解责任区内非法行医情况,发现相关信息,向辖区卫生监督部门报告非法行医行为;协助卫生监督部门查处非法行医行为;
Ⅱ.卫生监督机构接报告后,组织查处非法行为,并向协管单位通报查处结果,进行查处效果监测。
Ⅲ.卫生监督协管单位根据卫生监督机构通报情况,对责任区内被查处的非法行医点进行监测,向辖区卫生监督部门反馈监测结果。
Ⅳ.向辖区内居民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提高群众就医安全防范意识和举报意识;
Ⅴ.卫生监督协管单位定期向辖区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报告阶段性监测信息,卫生监督单位对卫生监督协管单位进行工作指导。
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登记工作 Ⅰ.报告监测信息、卫生监督机构接报均要做好工作记录,存档备查。 Ⅱ.非法行医监测信息按非法行医点(人)计算。一个非法行医点(人)计为一个监测信息,一次报告多个非法行医点(人),计为相应个数的非法行医监测信息。
Ⅲ.《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中“信息内容”项目要明确非法行医地点、开诊时间段、是否有诊疗行为、是否有诊疗标识等信息。
2.内容、方法和步骤
(1)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①收集信息
反馈信息 协管报告非法行医行为 其它途径获得的非法行 医线索处理后告知协管单位查处结果 Ⅰ.通过向就诊患者询问就诊经历获得非法行医线索并予以初步核实(非法行医主要核实明确非法行医地点、人员、开诊时间段、涉嫌非法行医行为、是否有诊疗标识等信息)。
Ⅱ.根据卫生监督部门通报情况,对服务责任区内被查处的非法行医点和人员进行监测巡查,发现非法行医行为。
Ⅲ.开展其他公共卫生服务时发现的涉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行为,如实随访。
Ⅳ.社区及社区居民提供或举报的非法行医或非法采供血线索并予以初步核实,(主要核实明确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地点、人员、开诊时间段、涉嫌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行为、是否有诊疗标识等信息)。
面向辖区居民开展医疗卫生法规普法和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相关宣传,提高患者举报意识。
Ⅴ.定期巡访发现的。 ②信息报告
发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要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Ⅰ.信息报告途径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发现非法行医行为,可以向上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报告,也可以直接向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直接报告的要向上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报告备案,报告后做好登记记录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现非法行医行为,或接到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报告的非法行医信息线索,直接向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报告后请做好记录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定期汇总、整理报告信息,向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报告后做好统计记录。
Ⅱ.信息报告方式 即时报告,指发现非法行医行为后立即报告,采用电话等即时报告方式。
定期报告,指一段时期(每季或半年)内的汇总式报告,可以采用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方式。
③查处效果监测
根据卫生监督机构通报情况,对服务责任区内被查处的非法行医点和人员进行监测,并向交办的卫生监督机构反馈监测结果。效果监测报告适用即时报告。
④巡访
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
Ⅰ.服务区域内巡访是否有挂有医疗服务招牌、字号涉嫌无证行医的场所。
Ⅱ.对经查处依旧出现非法行医的地点进行巡访。 Ⅲ.对就诊患者进行巡访,收集非法行医线索。
Ⅳ.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乡镇公安、流动人口管理机构等相关机构通报信息予以初步核实。
⑤宣传的方式
通过卫生宣传栏或向社区居民发放传单、小册子、小折页,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宣传有关打击非法行医的目的,向群众普及必要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无证行医的社会危害性,引导正确就医择医行为,提高识别无证行医的能力,强化举报无证行医行为的意识。
四、附表
协管服务过程需填写的表格
附表1: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机构名称: 序号 发现时间 发现地点 信息类别 信息内容 报告时间 报告人 注:①信息类别: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职业病危害、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 ②信息内容:注明发现问题(隐患)的地点、内容等有关情况简单描述。 附表2:
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机构名称 序号 巡查地点与内容 发现的主要问题 年度 巡查日期 巡查人 备注 注:对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开展巡查,填写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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