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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家族哭嫁歌的由来的探究

来源:世旅网
浅论土家族“哭嫁歌”的由来

摘要:生活在湘鄂渝黔边区有着一个古老文明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的静静的流淌中,

他们不仅能征善战,同时,他们还创造了辉煌灿烂,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有如被专家称为中国戏剧的“活化石”的茅古斯,还有令人眼花缭乱的“舍巴日”,他们就是土家族。但暗暗隐匿在他们日常生活中悠久文化传统中还有一个闪烁光芒的点,那是土家族流传千年的传统——哭嫁。

关键词:土家族 哭嫁歌 历史由来

引言:虽然在中国众多的少数民族及地区中都有哭嫁的习俗(在汉族的有些地区也存在哭

嫁这一传统习俗),但土家族的哭嫁习俗历来被公认为最富民族特色,极具地方文化色彩而积淀丰富的文化景观。本文以对土家族的“哭嫁”习俗即产生的原因进行浅析。被称为“歌舞之乡”的土家族,在未婚女子出嫁时,即兴或传唱留传下来的“哭嫁歌”而表达未婚女子

!;骂媒人;与亲情道出嫁时复杂心情。“哭嫁歌”有五种基本类型,他们分别为哭辞祖先○

别;感谢父母养育之恩;难舍兄弟姐妹手足之情。土家族哭嫁歌的腔调大多来源于土家族山歌,其中有又哭又唱、只唱不哭和只哭不唱三类。哭是低沉,短促、哀怨、忧伤。声调是舒缓、昂扬,接近于朗诵调,一般多用汉语哭唱。

历史上氏族形态的发展变化促成了土家族哭嫁歌的萌芽

在历史上一段时期,土家族妇女不但在生产生活中居重要地位,且在婚配中有一定自主权,以自由婚配为主,青年男女多以歌相识,以歌传情。在社会生产中,土民“重农耕,男女合作”,“妇女勤俭,耐劳苦”,“水耕火种,妇女任之。”可见,土家妇女不仅与男子一同从事农耕生产,还肩负着繁重的家务劳动;在日常生活中,尚未形成严格的男女区分的观念,一是“服饰不分男女,一式头裹刺花巾帕,衣裙尽绣花边”,二是在男女交往方面,永顺“土司地处万山之中,凡耕作出入,男女同行,无拘亲疏,道途相遇,不分男女,以歌为奸淫之媒,虽亲夫当前无所畏避”;鹤峰“向来土俗,无论亲疏,即外来行客,一至其家,辄入内室,甚而坐近卧榻,男女交谈,毫不避忌”。这种男女自由交往不避嫌疑的母权制遗风,被汉族封建统治者视为“伦理俱废,风化难堪”。这种自由婚配的婚姻关系并不十分牢固,已婚妇女悔婚、离婚者并不鲜见,且退婚、离婚并不十分困难,也不受歧视,乾隆《鹤峰州志》载:“旧日土民妇女,以夫家贫寒,或以口角缘故,背夫逃回,而女家父兄不加训诫,以女为是,收留经年累月,纵其所为,甚至背义悔盟,妄趁改嫁。”尽管当时的汉族统治者从封建礼教的角度将此视为异类,但通过这种现象,说明当时土家族地区的婚姻自由而简朴,正如土家情歌中唱的:“豆腐开浆靠石膏,纸糊灯笼靠篾条,新打木桶靠竹筲,土家成媒靠歌谣。”但其后,这种类似于母系氏族社会的结构崩溃,父权制的兴起,也就埋下了妇女悲剧——即“哭”的种子。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母权制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而自此之后,女性的黄金时代结束了,地位一落千丈,逐

2。 渐成为男人的附庸和被男人支配的“工具”○

其后,社会婚姻形态过渡到群婚时期,并实行共夫制,即任何一个男性都有做任何女性

的的丈夫的权利。女性为从这种痛苦的时期中泅渡出来,自己付出沉重的代价而完成了从群婚到对偶婚的过度发展。女性用献身的赎罪办法,把“自己从古时存在过的共夫制下“赎”出来,而获得只委身于一个男子的权利(即上文提到的群婚共夫制)”;其后民族外婚产生后,出嫁,一种作为骨血的转移的方式,嫁往他氏族,部落的女性也需以哭嫁的形式向本氏族祖先谢罪,乞求祖先的谅解,允许和宽容。

另外, 在土家族历史上也曾出现过原始群婚残余“初夜权”和掠夺婚现象。土司时期,一些残暴的土司对管辖下的土民新婚行使“初夜权”,即是土司对未婚年轻女性新婚之夜的残暴占有,而且这“初夜权”的行使,已消散了向神赎罪的性质。关于这一史实,在土家著名的民间长诗《锦鸡》和民间故事都反映了这种现象。其后随着社会的进步,野蛮的抢亲之俗逐渐消亡,但男性对女性那种霸道的选择夺取之风,仍在土家社会生活中持续了不少时间。 民国《永顺县志》中记载,甘明蜀在《西蜀视察记》中说:“‘婚姻制度在昔纯为男性选择形式,任何人家的女子,男人只须买一个火炮去在女子家门口放了,便算定了亲。女家任何人不得反对。有时一个女子被多数男子选定举行放火炮仪式后,弄的手足无措,不知道要嫁给谁好,男子方面,总是采取有力的手段掠取婚姻,不惜歼灭婚敌,因而波及岳家之安全,亦所在皆有。’”因此,从这些婚姻制度的一步步过渡中,男性对于女性残暴的占有,必然给了新娘心理感情上以极大的伤害和摧残,从而酿成女性的悲歌。每当女性出嫁时想起将要受到的折磨,怎能不伤心落泪?对此彭胜宇以人为:“对出嫁的的悲哀怨愤是妇女们共同的情感

3。这些便成为了土家族“哭嫁倾向,哭嫁便是女性的这种共同心声的集体感的自然流露”○

歌”出现的萌芽。

旧习俗对妇女的束缚是土家族哭嫁歌产生的重要原因

在改土归流前的土家族社会,还盛行族外婚等的婚姻习俗,即“在婚姻上实行不同集团之间的婚配”,是古代氏族外群婚向对偶婚过渡时保留下来的一种遗俗。“姑舅表婚”也称“还骨种”,即姑舅表亲通婚,是原始的血缘婚一种。它通常是把外甥女当作是当年姑姑出嫁的一种补偿,舅家单方面具有优先权,姑家女被认为生来就是舅家的媳妇,故有“除了青岗无好柴,除了郎舅无好亲”、“凡故氏之子,须舅氏之子”等说法。在这种习俗下,不管年纪大小是否相配,竟有姑妈之女长十余岁而必须等待舅家之子长成配婚,着还不知酿成了多少婚姻悲剧。即使舅家无子,外甥女嫁与他人也要征得舅舅同意,且男方要向舅家送一笔“骨种”钱。史载:“土司旧制,凡姑家之女必嫁舅氏之子,名曰骨种,无论年之大小,竟有姑家之女年长十余岁,必待舅氏之子成立婚配。”土家历来就有“姑家女,伸手取,舅舅要,隔河叫”之说。如忠孝土司田氏,共十一代,其中九代与施南土司覃氏通婚,为姑舅表婚的典型。长阳土家族也把“姑舅表而联姻,是为族德也”。

在土家族的历史中也曾出现过“兄死弟娶寡嫂,弟丧兄纳弟妇”这种收继婚制。如长阳土家族就有“兄亡而弟就,或姊亡而妹填”之习俗。而在民国《永顺县志》中也有关于这方面的记载:“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媳,谓之‘坐床’或‘填房’。” 对于寡嫂和寡弟媳,只有兄或弟不收她们,她们才可以改嫁他人。同时,在土家族的历史上“同姓为婚”也曾占有重要的一页。土司时期的土家族地区,盛行“同姓为婚”的习俗,如忠洞土司田氏与容美土司田氏,在明末清初时,世代通婚,忠洞土司十三世田大丰、十四世田楚祯、十五世田桂方、十六世田雨公、十七世田光祖,他们的妻子均是容美田氏。容美土司田霈林的妻子又是忠洞土司田氏。一些史籍和地方志中也有许多关于“同姓为婚”的记载,如永顺土家族“同姓为婚,嫁娶背负”。保靖土家族也曾“同姓为婚,婚嫁不用轿,背负新人”。鹤峰“土司娶亲,不论同姓,或不凭婚约”。

以上显然这些封建的婚姻制度都是造成曾经土家族女性婚姻悲剧而“哭嫁”的重要原因,他们都是束缚土家族女性婚恋自由的枷锁。而这,在社会也就为土家族女性“哭嫁”提供了土壤。

封建包办、买卖婚姻的盛行是土家族“哭嫁歌”产生的根本原因

土家族的婚姻在早期是自由婚姻,具有本民族独特的婚俗习惯和婚礼仪式,男女之间经过交往、对歌、赛歌、跳舞、吹木叶等方式接触,相爱之后,经过土老师作证即可成亲,不索取任何财物。在明、清时期,尤其是清雍正十三年(1735)实行“改土归流”制度之后,完全打破了土家族“蛮不出境,汉不入峒”的闭关自守、自给自足的封闭状态,古朴纯真的婚姻习俗、礼仪方式受到冲击和影响,自由婚姻也受到封建礼教的桎梏,染上“周公六礼”的痕迹,男婚女嫁需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求“门当户对”。“篾门对篾门,板门对板门”,在官宦、土司、士绅人家便成了不可逾越的清规戒律。“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下无媒不成亲”,似乎成为毋庸置疑的信条。可以说,改土归流后,曾经土家族的“以歌为媒”的原始性自主婚姻彻底消亡了,而以“父母之命,媒约之言”为准则的封建包办,买卖婚姻盛行,从而把土家族妇女推向了更为悲惨的地步。在土家地区长期以来一直进行的是“以歌为媒”的原始性自主婚姻,社会对于男女自主婚恋气氛宽松,青年男女婚恋较为自由,土家族青年男女的性情在很大程度上有着自己的舒展;但在此时封建礼教律条的束缚下,女性一下子由自由高飞的自翔之鸟变成了笼中鸟,毫无婚恋自由可言。前期的婚恋自由和后期的禁锢形成如此鲜明的对比,在此突然变更中不能不让土家族女性感到压抑和窒息,所以伤痛更深,控诉更烈。而“哭嫁歌”恰好为处于痛苦之中的土家族女子提供了一个倾诉自己痛苦的机会,这样客观上也为土家族“哭嫁歌”的兴盛兴起了“东风”。

女性自身的特点也促成了土家族“哭嫁歌”的形成

红楼梦中说“女儿都是水做的。”女儿自古都柔情善感。比较而言,女性的心理较细腻,感情也颇脆弱,没有男性的不拘小节与刚强,更何况出嫁意味着与亲人的生离死别,即将走进另一个陌生的家庭,不免有几多不舍与悲伤。因此“哭嫁歌”对于即将出嫁的土家族女子也就是人之常情。故感伤骨肉离别之悲自然成了“哭嫁歌”中贯穿始终的抒情基调,也是哭的出发点。“哭嫁歌”的其他方面的内容多是有这“恋亲恩,伤别离”的感情枢纽生发联系而来的。这种感情在即将出嫁的特定的情况下在女性心中十分自然地生发开来,绝不是无病

4”所以抒呻吟。也就把哭嫁说成是:“女子文化素养的展示,是女子有特定身份的标志。○

发女性自身心理感情的土家族哭嫁歌特别真挚强烈,深动感人,能引起人强烈的共鸣。这也不得不说是土家族“哭嫁歌”的兴盛的一个重要原因。

1陈廷亮 彭南均主编 .土家族婚俗与婚礼歌[J].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17. 注释:○

2万建中著.哭嫁习俗意蕴的流程[K].第21卷第1期.广西民族学院学报,1999. ○

3彭胜宇著.论哭嫁习俗的起源[J].贵州民族研究出版社,1990年版,第90页 ○

4萧洪恩著. 土家族仪典文化哲学研究.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2版,第258页 ○

参考文献:

1中国文化网 ○

2万建中著.哭嫁习俗意蕴的流程[K].第21卷第1期.广西民族学院学报,1999. ○

3彭胜宇著.论哭嫁习俗的起源[J].贵州民族研究出版社,1990年版,第90页 ○

4萧洪恩著. 土家族仪典文化哲学研究.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2版,第258页 ○

5黄彩薇.浅析“哭嫁”婚俗得起源与发展[K].群文天地,第7期,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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