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毒品公开查缉中的风险研究

毒品公开查缉中的风险研究

来源:世旅网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毒品公开查缉中的风险研究

作者:李伟

来源:《大东方》2019年第08期

摘 要:公开查缉作为一种常用的侦查措施,在打击走私运输毒品犯罪活动中发挥着堵源截流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毒品犯罪形势严峻,缉毒民警在公开查缉中会遇到各种风险。针对这些风险,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加强缉毒民警的防控风险的能力,提高公开查缉的效率,增强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 关键词:公开查缉;风险;研究 一、公开查缉的概念及作用

公开查缉是指缉毒部门根据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的任务需要,依法采取公开的方式,在边境口岸、车站、机场等场所,对可能隐藏毒品的人员、车辆、货物等进行检查,以期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查获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毒品原植物、种子及幼苗的一项专门工作。

当前,毒品问题全球化,跨国跨境贩毒持续高发,我国周边毒源地“金三角”、“金新月”不断加剧渗透。云南、广西两省是境外毒品向国内渗透的主要通道。因此,堵源截流是我们禁毒部门一贯坚持的专项制度。2016年,云南、广西禁毒执法部门缴获“金三角”海洛因6.6吨,占同期国内海洛因缴获总量的75%。2017年禁毒部门共破获82起涉及“金三角”的大宗冰毒晶体案件,由此可见,禁毒部门在开展堵源截流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战果。

公开查缉作为一种常用的侦查措施,是减少毒品入境内流,防止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出境外流重要措施,发挥着堵源截流的作用。我国已经是制造和贩卖毒品共存的国家。我国也是传统的工业品加工大国,对外出口的化学品高锰酸钾、醋酸酐等化学原料是制毒所需要的原料,我国走私易制毒化学品案件越来越多。因此,公开查缉是控制毒品及易制毒化学的走私出境的有效手段。

二、公开查缉中的风险

由于毒品犯罪的暴力性、隐蔽性等原因,禁毒机关在打击毒品犯罪,组织实施公开查缉中会遇到风险,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风险。 (一)暴力袭击的人身风险

毒贩为逃脱法律的严厉制裁,追逐毒品高利润,在运输毒品过程中,他们往往会携带武器,遇到查缉民警会使用采用武力袭警,甚至驾车冲卡,造成查缉民警伤亡。所以,在实施公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开查缉前,禁毒部门首先要考虑的风险问题就是查缉人员的人身安全,要妥善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流血伤亡事件的发生。 (二)损坏财物的风险

在毒品查缉中,查缉人员往往通过人工手段,借助普通机械工具,采取破拆、启封、撬压、切割等方式对车辆夹层及物品内部进行检查,以彻底查明其中是否暗藏毒品。在检查过程中,查缉人员可能会由于简单、粗陋的操作行为,造成无关车辆的车体被划蹭,车内结构变形或者物品破碎,侵犯了无关公民的合法财产。 (三)忽视关联证据难以认定犯罪嫌疑人的风险

公开查缉多是在交通要道对车辆进行检查,现场人员较多,运毒者多采用“人货分离”的方法,自己不亲自携带毒品,而是把毒品隐藏在同车的某一部位,暗中秘密观察。即便禁毒民警当场查出毒品,由于不是人赃俱获,犯罪嫌疑人会拒绝承认毒品为其所有。如果查缉人员没有提取毒品及其包装物上的指纹等微量物证,或者没有及时询问证人,没有收集证人证言,很难认定当场查获的毒品是否为犯罪嫌疑人所有,进而造成难以认定贩毒嫌疑人的风险。 三、公开查缉中风险成因

追本溯源公开查缉给缉毒民警造成的风险,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一)缉毒民警的安全意识不强

安全防护意识是提高自我主动性保护,加强自身安全防护的重要条件。如果缉毒民警欠缺安全防护意识,思想麻痹,掉以轻心,很可能遭受危险。有的缉毒民警过于自信,过于高估自己的能力,认为在执法中凭借警察身份的威慑力就能控制犯罪嫌疑人,缺少敌情意识,错误地认为犯罪嫌疑人会服从命令,不会对抗执法,产生了轻敌的思想。 (二)缉毒民警战术水平不高

熟练掌握警务战术是缉毒民警必备的技能,在公开查缉中能够有效地保护缉毒民警人身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但是,现实中依然存在一些缉毒民警战术运用不熟练、不规范的现象。例如,人员分工不明确,协同作战意识不强,武器使用存在错误动作,警械操作不熟,对车辆拦截盘查时,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和合理的站位,在危险时刻没有能够利用掩体进行自身有效防护等。

(三)缉毒民警证据意识薄弱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在公开查缉中,缉毒民警侧重对查缉对象进行检查判断,一般通过可疑对象的面部表情是否苍白、眼神是否呆滞、衣着是否反季、携带物品是否可疑、身份证件的比对查询等方法来初步判断查缉对象是否有运毒嫌疑。但是,这些方法并不能成为认定犯罪嫌疑人的有力证据。有的缉毒民警证据意识不强,忽视了证据的收集,在对嫌疑对象进行检查时,没有进行全程录像,没有尋找证人固定证言,对毒品可疑物的指纹等生物检材不够重视,获取的证据不全面,降低了证据的证明力,缺少有效的指控力。 (四)毒品犯罪的暴力性

近年来,武装护毒趋势更加明显,贩毒集团和贩毒人员暴力对抗程度加剧,涉枪贩毒案件不断增多。2016年,全国破获涉枪贩毒案件446起,涉及全国29个省区市。2107年全国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中涉及持枪运毒、贩毒案件较2016年上升1.82%。面对严刑峻法,为了逃脱法律制裁,毒贩不惜使用武力袭击查缉人员。缉毒民警在查缉活动中生命受到极大的威胁。

(五)缉毒装备过于落后

我国当前缉毒装备科技含量较低,查缉手段过于落后,缉毒部门通过人海战术对车辆、货物进行检查,查缉效率较低。这与现今阶段物流快递高速发展的形势是格格不入的,影响了物流快速流通,有可能使得车主不能如约送达货物,破坏了合同约定,引起了不必要的民事诉讼。同时,查缉人员往往凭借经验、借助简单工具对车体夹层、物品内部等不易发现的地方进行检查,极易损害到无关群众的财物。另外,禁毒部门还存在单警装备发放不齐全、防护战备性能较差,武器战斗性能较差,不能起到反击毒贩,保护民警自身安全的作用。 四、对公开查缉的合理性建议

为了避免公开查缉中的风险,提高查缉效率,保障缉毒民警的人身和无关群众的财产安全,提升证据的证明力,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点采取措施: (一)增加缉毒民警的安全意识

安全意识是重中之重。公安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可以通过定期召开案例研讨会的形式,研究典型案例的经验和教训,加强对民警的安全教育。缉毒民警个人一定要有安全意识、防卫意识,克服经验主义陋习,严格按照规范化的查缉流程,重视查缉活动中每一个细节,合理分工,严密监控可疑车辆和人员,自觉主动按照安全原则采取行动,保持高度警惕性。

(二)注重查缉人员的战术技能培训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缉毒部门要统筹安排工作和培训时间,对民警进行警务战术培训,要以贴近实战为原则,把实战对抗,将警械、武器的使用、战术运用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警务技能实战水平,注重格斗技能训练,提升防卫控制技能。增加团队协作的训练,发挥集体综合力量和才能,提高队伍的凝聚力。针对走私运输毒品犯罪的交通工具查控或设卡堵截战术进行模拟演练,进一步提高查缉人员实战技能水平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例如:在公路对小型车辆进行控制时,一名查缉人员在车体一侧监视,掌握车内人员动态,一名人员责令司机熄火发动机,将双手放在方向盘上,暂收车钥匙,确保车辆和人员在查缉人员有效的控制之下才能对车辆进行检查。 (三)提升查缉人员取证能力

查获犯罪嫌疑人时,查缉人员要及时采取措施收集固定,通过现场讯问犯罪嫌疑人,获取口供材料;询问乘客、司机获取证人证言;通过摄像、拍照等方式指认查获毒品的原始状态和查获过程,做到“人毒俱获”。查缉人员还要注重收集犯罪嫌疑人的指纹等关联痕迹物证,这些证据对排除合理怀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获取不同证据,加以及时固定,形成严密的证据链条,增强打击毒品犯罪的能力。最后把犯罪嫌疑人移交给办案部门,对案件进行深挖延伸。 (四)加强禁毒情报收集工作开展风险预警

禁毒情报是禁毒工作的灵魂。缉毒部门要利用手机、电脑、视频监控等设备和技术搜集情报,成立以禁毒情报部门为中心,协调指挥技侦、网安等警种单位组建禁毒情报收集平台,建立与邮政部门、物流寄递行业协作机制,通过多渠道搜集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准确的情报,及时掌握毒贩活动动向。禁毒部门通过搜集不同时期、不同部门的信息,对未来运输毒品犯罪的规模、毒品种类、数量、运毒人员和车辆进行风险评估、风险预测,做好对重点运输毒品的嫌疑人群、货物、车辆的查控,精确排查,提高查缉精准度和效率。 (五)增加高科技缉毒装备的投入

禁毒部门要保障禁毒装备齐全,在毒品公开查缉前,查缉人员还要携带反光背心、反光锥形筒、阻车路障、人体X光机、现场快速检查设备,必要时可以携带缉毒犬,提高查缉效率等。另外,禁毒部门还要配备性能良好的警棍、手铐等警械、武器弹药,防弹衣、防弹头盔等防护装备,以及对讲机等通讯器材、执法摄录仪取证器材。禁毒部门要加大资金的投入,购买先进的缉毒装备仪器,提高查缉的精准性。例如,四向内窥镜检查仪,利用内窥镜的技术,能够检查到车底和油箱难以触及的地方是否夹藏毒品,避免由于查缉人员采取简单破拆的方法,进行夹层检查,损坏到无辜公民的合法财产。 参考文献

[1]王建伟.毒品公开查缉实训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2]张俊霞.提高民警执法安全防护能力及对策研究[J].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14,(3):96-98.

[3]马洪.毒品公开查缉中执法民警安全问题[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0,(5):39-42. [4]黄圣铃,刘峻,尤晓明.科技手段在禁毒装备中的应用[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1,(4):44-46. 作者简介:

李伟(1987.11—),男,安徽省 ;太和县人,回族,大学本科学历,就职于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云南警官学院2017级警务硕士,禁毒研究方向。 (作者单位: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