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乘人装置(猴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由安全监察部门签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书》资格证后,持证上岗,否则不能从事猴车的操作管理工作。
2、 操作应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以及供电系统、信号联系方式。
3、 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过足够的休息并且精力充沛。
4、司机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以及有关的其他制度,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将工具、备品摆放整齐;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二、 开车前的准备
1、每次开车前必须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具体检查内容:
(1)各部位连接螺栓是否松动,销子是否紧固齐全,有无卡阻或磨损严重的托轮。
(2)检查设备、开关、主电缆、信号电缆等是否完好,各电缆悬挂是否安全、标准。
(3)检查各转动部分有无异物或阻卡,否则应及时排除
(4)减速机润滑油、制动器液压油,油量、油质、转动部分润滑油情况,如油量减少、漏油、油质变坏,应及时处理。。
(5)制动器的制动闸瓦是否在正常位置上,摩擦表面是否完好、有无油污,制动衬垫厚度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检查钢丝绳的排列以及接头情况及磨损、锈蚀情况。
(6)启动系统,检查制动器、电动机及减速机等设备运转的响声是否正常,各种安全保护实施及信号报警系统是否安全可靠。
2、开车前,应确认猴车运行区内无任何影响猴车正常运行的不安全因素,如无行人或其它障碍物等。两上下车区内确认无障碍物后互相做好信号联系准备工作。
3、选择猴车的运行方式及运行时间,即连续运行或间断运行。
4、以上准备工作就绪后,等待开车指令,准备开车运行。
三、开车时的操作
1、接到开车指令后,首先插入钥匙转到“连续运行”按下“电机启动”再按下“开车预警”按钮,电铃警示准备开车;按下“启动”按钮,喇叭预警准备开车,预警5s后猴车开始运转,同时显示窗口显示猴车运行方式及相应的参数。
2、操作人员必须提醒准备乘坐的人员,要等猴车运行平稳后方可乘坐,不可追赶猴车吊椅。
四、装置运行中
1、在猴车运行的过程中,若要短时停止猴车运行,可按下“停止”按钮,猴车停止运行。
2、在猴车运行的过程中,要随时注意猴车的运行状况,若发现猴车运行状态突然不稳定或其它意外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猴车运行,待查明原因并使其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启动猴车运行。
3、操作人员须离开岗位查找故障时,必须按下控制台上的“急停禁启”按钮,并挂上“故障检修,禁止启动”的警示牌,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当对系统进行全面检修时必须断开总电源开关,挂上“设备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
4、猴车运行中发生急停时,需按操作台指示的故障区域查明原因、处理故障,方可继续开车运行,严禁故障原因不明,强行开车运行。
5、猴车操作人员应及时作好猴车运行记录,交班时向接班人员交底,并作好交接班记录。
五、其他要求
1、开车前先发预警信号,确认沿线路无人施工作业时,方可开车。
2、不允许带电开启电控装置或维修电控装置。
3、猴车在运行时,要设有专职司机,上下乘车点应设置上下车站台,并有明显的警示
标志。
4、不允许乘人乘坐吊椅越位上下车位区,严禁绕过驱动轮或迂回轮,应在规定的下车地点下车。
5、乘坐时与猴车架同步相向行使,左脚抬高将臂部置于坐板上,将两脚放至横担上,同时双手紧握猴车架。在运行时应注意掌握、平衡好重心,保持正确坐姿,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不得打瞌睡、不得用手抓摸牵引索和托(压)绳轮以防伤手,不得用脚碰触巷帮和地面。下车时双手紧握车架先放右脚至地面,左脚抬高取下臂部,左手紧握车架迅即将左脚于地面,脚步随着猴车惯性略向前迈步行驶。下车后迅速离开下车点以免影响后面的人下车(注意:下车时不能随意摇摆吊椅,以免碰到前后左右面的人)。
6、乘人在乘坐时不允许有故意前后、左右摆晃吊椅,上下乘人互相嘻闹、握手、玩打。否则,会造成钢丝绳掉下托绳轮或抱索器卡住托绳轮而发生安全事故。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拉停沿线紧急停车拉线,待停车后检查处理。
7、当更换钢丝绳或松掉重锤时,在重新启动系统运行时,应将钢丝绳各空载运行4-8小时,使钢丝绳产生的新的扭力重新平衡,并对每个托绳轮和压绳轮的中心与绳索中心偏差重新调整在规定值内。方可从新吊挂坐椅,投入试运行,否则,将会掉绳而伤及乘人身体安全。
8、驱动轮、迂回轮和托绳轮的轮衬磨损到原厚度的1/3时,须及时更换。否则,将会损坏抱索器,甚至掉绳。
9、乘座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长度不得超过1.2m长,所带物
品不得拖地或横行,且严禁随身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乘车。
10、当电控设备和部件的使用环境相对湿度超过90%时,应对电气设备和元件进行特殊处理。如加外箱隔离潮湿,并在箱内放置干燥剂,做到一周更换一次干燥剂。
11、减速机最大温升超过70℃,工作中出现异常,油温突然升高,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
12、牵引钢丝绳的使用期限、断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03、405、406、408条的规定,否则应及时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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