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二、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三、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四、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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