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标准化管理指南
(机电与信息管理)
试 行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前 言
高速公路标准化机电与信息管理应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稳定、可靠,信息传递准确、高效,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持,为社会提供良好的出行服务,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高速公路标准化机电与信息管理将提供各项工作的衡量标准,是福建省高速公路机电和信息管理部门应共同遵守的准则。
目 录
第一节 机电管理基础设备配电 --------------------------------------- 1 第二节 机电三大系统日常维护管理标准 ------------------------------- 7 第三节 供配电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标准 -------------------------------- 16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标准 -------------------------------- 21 机电系统专项工程管理标准 ---------------------------------- 25 机电综合管理标准 ------------------------------------------ 28 信息管理标准 ---------------------------------------------- 44 机电技术人员及信息管理人员服务标准 ------------------------ 48
第一节 机电管理基础设备配备
高速公路机电系统主要由收费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和供配电系统以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等五部分组成,每个系统的硬件由相应的基础设备组成。
一、收费系统基础设备由收费车道和站级、分中心级后台设备组成。其中收费车道设备含括:车道控制器、自动栏杆机、IC卡读写器、票据打印机、摄像机、车牌识别器、通行信号灯、费额显示器、称重设备、自动发卡机、电子收费设备等;后台设备包括:分中心收费服务器、站级收费服务器、硬盘录像机、UPS电源、管理计算机、财务工作站等。
二、监控系统基础设备由交通监控设备以及外场数据采集设备组成。包括:UPS电源,互通立交、隧道和沿线等道路摄象机,可变情报板和通行信息板,沿线车辆检测器,隧道火灾报警设备、CO\\VI检测器等。
三、通信系统基础设备由传输设备、程控交换设备以及紧急电话设备组成。包括:SDH传输系统及附属设备,程控交换机及附属设备,隧道紧急电话设备,光、电缆设施,通信电源等。
四、供配电系统由照明设备、通风设备以及供配电设备组成。其中照明设备包括:隧道照明灯具、隧道口路灯、收费站照明灯具及相关的控制设备等;通风设备包括隧道轴流风机、射流风机及相关的控制设备等;供配电设备设备包括:变压器、发电机组、UPS电源、电缆及相关的控制设备等。
五、“数字高速”信息化管理系统由办公自动化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以及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组成。其中办公自动化系统包括邮件管理系统、公文管理系统、公告通知管理系统等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视频会议系统包括:MCU、视频会议终端、高清摄像机及会议管理计算机等;综合业务平台包括:综合信息平台、路政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管理平台、日常养护管理平台、机电养护管理平台、集中财务平台等计算机及附属设备。
第二节 机电三大系统日常维护管理标准
收费、通信、监控三大系统简称机电三大系统。日常维护作业是保障机电三大系统稳定、可靠运行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路段监控分中心是机电三大系统日常维护作业的主要实施部门,机电三大系统日常维护作业的主要对象是各路段收费、通信、监控系统设备,其内容划分为日、周、月、季和年等5个作业等级。
一、收费系统日常维护作业内容 (一)日维护作业内容
1、技术人员对分中心收费机房内主要设备外表面进行保洁;检查机房室温和空调运行情况;检查分中心和本路段各征管所收费数据每日增量备份是否成功;检查分中心和各征管所收费系统服务器、工作站等主要设备及网络运行情况、时间同步情况;检查看分中心及征管所收费系统计算机防病毒软件日志和病毒查杀记录等系统运行情况;检查所辖各征管所不间断电源系统运行情况;检查各收费站收费亭、车道、广场摄像机等监控图像。
2、征管所相关人员检查监控室及机房的室温和空调运行情况;清洁征管所监控室的控制台、屏幕墙、计算机等主要设备的外表面;清洁出入口车道(电子收费车道、人工车道、自动发卡车道)主要设备(车道控制器、显示器、电动栏杆、费额显示器、车牌识别摄像机、闪光灯、称重秤台、自动发卡机)的外表面。 (二)周维护作业内容
1、技术人员每两周重新启动分中心及各征管所的收费服务器和管理计算机一次;检查收费数据库记录,清理无效的临时文件,优化系统资源;保证收费数据准确、安全上传入库;检查ETC车道设备运行状况,重启计算机以及外围控制设备,保证其运行正常; 检查车道控制器与各外围设备连接的完好性,做好自动发卡机、打印机的内部除尘、润滑工作;检查稽查审片系统硬盘录像机运行情况。
2、征管所相关人员清洁自动收发卡机卷卡机构的光电开关、橡胶滚轮及胶轮施压的滚动轴承等需要保养的部位;检查防病毒软件版本是否已更新到最新版本。
(三)月维护作业内容
对本路段各征管所收费数据用光盘或移动介质进行整库备份,并归档保存;ETC系统设备软硬件的日常巡检管理应按照闽高控[2010]5号文中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对各收费站出入口车牌识别情况进行检测,处理识别率偏低的车牌识别系统问题;检查计重收费车道设备的运行状况,并进行精度检测;检查自动发卡机运行状况,更换磨损较大的零配件,对相关部位加注润滑油;检查分中心收费系统供电电源的技术状况; 检查分中心及征管所监控室、机房的空调、防鼠、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四)季维护作业内容
对车道工控机箱内部进行保洁处理;对分中心收费数据用光盘或移动介质进行整库备份,并归档保存;对票据打印机进行详细保洁和调试;对车牌识别系统进行检查,对车道摄像机镜头内部进行保洁;对电动栏杆机进行技术性能测试并全面的保养; 对计重称台内部进行清洁、保养; 检测ETC车道天线感应灵敏度,调整天线位置,保证过车通畅; 测试分中心、征管所不间断电源系统蓄电池运行情况,测试,确保不间断电源系统放电时间≥1小时。 (五)年维护作业内容
对工控机进行技术性能测试并全面的保洁; 对分中心和本路段各征管所收收费数据进行光盘或移动介质整库备份; 对设备接地阻值及避雷器件性能进行全面测试;检查收费系统的设备和线缆各类标识是否完整、清晰可辨;做好各类资料的整理、汇总和归档保存工作。
二、通信系统日常维护作业内容
(一)日维护作业内容
做好分中心通信机房主要设备外表面的保洁工作,检查机房室温和空调运行情况,检查综合音频配线架是否存在告警;遥测无人值守机房内传输设备工作状态;检查程控电话交换设备工作状态;检查紧急电话系统设备运行状态;检查电话录音系统(含紧急电话录音系统)工作状态。
(二)周维护作业内容
对分中心通信机房设备进行巡检并做相应的测试; 对无人值守通信机房设备进行巡检,对设备内、外表面及环境进行除尘清洁;对外场紧急电话分机进行维护。
(三)月维护作业内容
对监控分中心及无人值守通信机房的设备机柜内、外部进行除尘清洁;对外场光电缆线路进行巡查;整理各通信子系统数据库文件,备份相关系统数据,并刻录入光盘存档;检查机房的消防设备是否完好;对紧急电话外场分机蓄电池进行保养,清理分机外部灰尘,保持太阳能电池板的清洁;检查系统的防雷接地连接情况。
(四)季维护作业内容
对程控交换机、无人值守通信站蓄电池性能进行检查保养;对各系统网管终端、操作计算机进行杀毒处理,删除临时文件,保证软件正常运行;检查电话录音系统(含紧急电话录音系统)录音质量,检查磁盘剩余空间容量;对网管数据备份进行整理,并刻录入光盘存档;检查通信管道、光电缆、及相关缆线桥架等外场设施。
(五)年维护作业内容
对系统的所有接地电阻作一次检测(安排在秋冬季);对传输系统的性能指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校正;根据需要对紧急电话外壳进行刷新和标志更新; 做好各类资料的整理、汇总、归档保存工作。
三、监控系统日常维护作业内容
(一)日维护作业内容
遥测外场及隧道设备的运行情况; 检查监控系统各种传感器数据是否正确;检查监视器屏幕墙、大型投影仪等显示图象是否正常;检查情报板信息发送、显示情况是否正常。
(二)周维护作业内容
检测隧道交通信号灯、车道控制标志控制情况;检查隧道电力监控系统的异常状况报警记录;检查视频会议系统工作状况。
(三)月维护作业内容
对外场及隧道设备进行维护;对监控机房的监控系统通信设备、监视器屏幕墙的机柜内部进行除尘清洁;优化服务器操作系统及管理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工作环境,清理无效的临时文件,扫描、整理硬盘;检查分中心监控室及无人值守机房的空调、防鼠、消防设施是否正常。
(四)季维护作业内容
对隧道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一次模拟报警测试、抽检手动报警器,验证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检查机房和外场设备的避雷器是否良好;检查机房及外场监控设备的技术性能是否良好;检查UPS设备工作是否正常;结合视频会议联调,全面检查本端、远端图像、声音质量,检查各功能切换、摄像机遥控是否正常可靠。
(五)年维护作业内容
在冬季对系统的所有接地电阻作一次检测;检查全年备份数据是否工作正常;检查所有设备、缆线的各类标签、铭牌是否清晰可辨;对系统的各主要设备及各项功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校正;对隧道内的PLC机柜、CO/VI检测器、光强检测器、摄像机、隧道广播设备、火灾报警设备等进行除尘清洁(一年不少于二次);做好各类资料的整理、汇总、归档保存。
四、机电系统业务管理
机电三大系统业务管理包括收费数据管理、收费系统网络防病毒管理、IC身份卡及密钥卡管理、收费软件开通前系统检查、收费费率下发操作、通信系统网管管理等标准。机电业务管理的标准化,可有效保证机电系统各项业务管理工作正确、规范地展开。
(一)收费系统数据管理
1、做好数据安全管理。收费设备的操作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严禁对外透露收费系统的数据、网络配置、各级系统密码等收费系统的信息。
2、做好数据传输管理。每日定时观察数据传输链路的连通情况,检查数据自动上传完成情况并做好每天的维护日志。
3、做好数据维护管理。定期检查系统数据备份情况,定期对系统进行常规
杀毒处理,对省中心下发的相关的数据信息进行核对;做好系统时间同步和分中心收费日志管理。
4、做好网络安全管理。封闭计算机系统终端的接口和驱动,新增系统计算机终端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方可入网。
(二)收费系统网络防病毒软件管理
在收费网络内的指定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客户端,并强制实施统一的防病毒策略,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防病毒策略;杀毒软件的病毒库每周进行最少一次升级,并检测瑞星系统中心的病毒日志和填写好检测记录,及时对系统的漏洞打补丁;定期检查杀毒软件是否能正常升级最新版本;发现严重影响收费网络安全的病毒和系统漏洞时,应立即上报至省监控中心;不得在系统内安装任何无关的软件,严禁安装游戏、娱乐软件。
(三)IC身份卡及密钥卡管理
身份卡执行省中心与各分中心,分中心与申领单位的三级申领、调配与发放制度。密钥卡执行省中心与分中心二级申领、调配与发放制度;省中心负责全省高速公路身份卡和密钥卡的初始化及统一发放与调配工作;分中心负责辖区内的密钥卡的的申领、使用、保管等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本单位及本路段各征管所收费系统操作人员身份卡的申领、基本信息录入与更改、发放、保存、回收、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所有身份卡、密钥卡的出入库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收费系统管理软件执行。
IC卡的申领与发放、使用与管理应严格遵循省公司闽高控【2003】26号文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四)收费软件开通前系统检查
收费软件开通前,首先应做好系统参数检查,包括核对服务器、工作站、车道工控机IP地址、机器名及其相应的机构代码、对当前车型和计重费率进行核对等。其次,新开通路段应做好数据的清理。最后在对系统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无误的情况下,进行初始化设置,包括财务人员进行电脑票据入库、发送操作,进行通行卡入库操作;进行定额票据、纸质通行卡入库操作。具体操作应严格遵循省
公司闽高控【2010】8号文中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收费费率下发操作
分中心在确认接收到省中心下发的费率后,必须手动进行下属所有收费站费率的下发操作,并检查费率是否下发成功。收费站收到分中心下发的费率后,会自动向出口车道发送费率信息。便携式车道控制器若要进行发卡收费,则必须把费率、班次、用户、收费站代码等信息发送到设备中。当收费站费率、班次等信息有新版本生效后,需要进行运行参数下载操作,将新版本的费率、班次下载到便携式车道控制器上。具体操作、检查方式应严格遵循省公司闽高控【2010】8号文中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通信系统网管管理
1、日常网管工作要求。各监控分中心应指定一名通信技术人员负责通信系统的网管管理工作,进行网络控制调度、网管配置、日志管理和网路安全管理等操作。分中心监控员应每班次浏览网管,发现告警,应及时通知通信技术人员并做好相关记录。
2、网管维护工作要求。通信技术人员应按照维护分类的要求,做好日常、周期性的网管维护管理工作;凡作机盘、软件更换或修改数据,应事先向省监控中心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对涉及全省高速公路干线网络的维护和调试由省监控中心统一组织。
3、网管密码的管理规定。通常网管密码由通信技术人员掌握,分中心主任备案,通信技术人员应对通信网管管理负全责;网管一般级、限制级用户的密码由监控员掌握。网管服务器的密码和网管高级、中级用户及系统管理员的密码均由通信技术人员掌握。
第三节 供配电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标准
供配电系统指高速公路沿线专供高速公路使用的电力设施、设备等组成的供配电网络,是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供配电系统标准化管理主要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标准化管理的建设;二标准化技术管理;三标准化技术措施。
一、标准化管理建设
(一)供配电系统管理的基本要求
1、各路段公司依据省公司规定的人员定编配备供配电系统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承担系统日常运行维护作业的单位应根据系统配置和分设情况,合理配备运行维护的作业人员、交通工具和必要的机具,以确保运行需求和24小时内均能及时处理突发事故。
2、各路段公司应根据国家电业管理规范和本标准,结合路段实际情况,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基础的运行管理标准。
3、各路段公司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与当地供电单位签订供用电合同,在合
同中应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双方的产权界点。
4、路段公司根据本路段的设备配置的情况,参照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设备说明书编写设备的操作规程。
5、各路段公司的用电单位严格按国家安全用电规范和路段的用电管理规定执行,用电单位大容量增加非原设计负荷时(约变压器容量的5%),应报路段监控分中心审核批准。
6、供配电系统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开展日常工作。供配电系统的技术管理人员应通过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检方式,掌握系统运行情况;作业人员作业应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实施,遇重大故障和突发事件时,应按相关应急预案或管理人员的指示处理。
7、运行维护作业单位应定期组织进行运行分析,它包括综合分行和专题分析。综合分析主要内容为:运行制度执行情况,设备缺陷情况,事故隐患情况、维护维修情况,电压质量和负荷情况等;专题分析主要内容对某重点问题以及事
故隐患、异常情况以及事故的原因进行专门分析。
(二)供配电系统的安全管理
1、各路段公司应有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从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技术保障、安全设施配备、作业人员资格把关等方面切实加强安全用电的管理工作。
2、各路段公司应建立健全操作与检修方面的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对路段内各生产点的生活用电,必须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制定详实的考核细则。
3、供配电系统作业人员应严格筛选,无论是路段公司自行组织维护,还是委托社会化维护,供配电系统作业人员,都应持有效的电工作业操作证上岗。运行维护作业单位应结合本路段设备和作业的特点,定期组织供配电系统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4、各运行维护作业单位应充分配备必要的安全工具,电工作业时,必须携带必须的安全工具。
5、对于容易触电的场所和手持电器,应采用安全电压和漏电保护。在易燃、易爆场所应使用防爆电器。
(三)供配电系统的技术档案管理
1、在供配电系统交工前,监控分中心应认真做好系统设备和档案资料的交接工作,审核承包人提供的设备信息和技术档案资料,设备方面包括设备规格型号、配置、安装地点、厂家联系方式、随设备的工具和备件等。
2、工程交工验收后,应着手建立系统设备的台帐和技术档案,除了上述的设备信息和资料外,应增加系统试运行期情况、缺陷责任期间的故障情况和故障分析报告等资料,并与各设备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系,以备查询。
3、系统进入运行后,应建立运行日志,专用纪录,同时应将运行日志,专用纪录、定期的预防性试验报告等运行挡案及时整理、归纳。各路段须制定统一记录格式,便于统计、归档。
4、收集与系统配置有关的、常用的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发的相关规程、规范、标准、操作手册及行业法规等,并整理归档。
(四)供配电系统变配电所场地环境管理
1、变配电所是供配电系统的重要场所,变配电所人员必须坚持文明生产,各所应制定管理制度,明确有关责任人,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变配电所。
2、变配电所应定期清扫、整理,保持场地环境的清洁卫生和整齐美观,设备操作通道和巡视走道必须通畅,保证操作和紧急疏散时的必要空间。
3、变压器室、控制室、开关室、电容器室、蓄电池室等房屋建筑应定期进行维修,达到“四防一通”(防火、防雨、防汛、防小动物的侵入及保持通风良好)的要求。变配电所电缆沟盖板应完整无缺;电缆沟内应无积水。室内外照明充足 , 围护设施完好。
4、 各变配电所应悬挂该变配电所的主接线图或所辖供电区的系统图,变配电设备和各回路应有明确的编号,运行标志必须齐全、清楚、正确。
5、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必要的合格的仪表、 安全用具、防护用具,设专柜存放并便于取用;消防设施、仪表、安全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检查、登记。
6、发电机房的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等存放超过一个台班的容量,并应定期进行检查。
7、室外的入户线以及相关电力设施,应定期检查和清除周围的杂草,保持无影响线路安全运行异物。保持环境的美观和安全。
二、 标准化技术管理
(一)供配电系统设备维护和维修管理
1、供配电系统的维护和维修工作,必须实行有计划的科学管理。制订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制度,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计划应与定期巡回检查结合进行。
2、设备的检修分为事故检修和计划检修,事故检修即设备发生事故后的紧急检修(应急检修),事故检修应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修。计划检修是按预定制定的检修计划进行的检修,检修计划的制定应根据维护检修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周期、项目以及日常巡检中的设备状况。
3、系统设备的大修、专项改造计划各路段应根据设备缺陷状况、路段运营要求,在每年的年末做出初步的方案和计划,在第二年的年度计划中提出,并上
报省公司和路段董事会批准。
4、对于新(改)建和大修后的供变电设备,应按标准规定进行交接试验,电力设施交接试验参照《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DL/T596-1996)执行。被验设备的个别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而系统急需投入使用时 , 需经路段公司分管领导和省监控中心批准后方可投入运行,事后及时组织补修补验。
5、应急事件和自然灾害引发的系统故障,本着“先临时,后修复”的原则,根据应急预案,在上报(口头、传真、邮件等形式)的同时,做好安全监护、采用临时措施。
6、设备检修前必须落实好安全措施,检修作业应有两人以上进行。 7、运行维护作业单位应结合值班、巡回检查、检修情况,建立运行日记录和专用纪录。
(二)供配电系统设备专项检查
分中心除监督常规检查外,还应根据当地季节特点及特殊要求组织专项检查,主要有:
1、雷雨季到来前组织防雷检查。
2、台风季节组织进行抗风检查、在台风期间应检查高杆灯的照明灯是否降落。 3、夏季到来之前组织降温、防汛、检查。 4、冬季到来之前组织防冻、防风、防小动物检查。 5、节假日及重要活动前进行必要的保障性检查。 (三)供配电系统设备的定期试验要求
1、为了保证设备的完好性和备用设备在必要时能真正的起到备用作用,必须对备用设备和不经常的设备(如事故照明、消防控制设施、备用电源切换装置、发电机组、隧道的风机等)进行定期试验和定期切换使用;对运行设备影响较大的切换试验,应做好事故预想和制订安全对策,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2、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为了全面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电气设备内部隐藏的缺陷,有针对的制定检修计划,必须定期作预防性试验;试验项目依据《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福建省电力公司FJG 10029.2-2004
《电力设备交接及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相关执行。
(四)供配电设备缺陷和处理管理
设备缺陷指设备在运行中暴露出的设计、制造和检修过程中遗留的缺陷 , 以及运行中的零部件老化、磨损等引起的缺陷。
1、缺陷分类
为了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也为了安排设备的检修及试验等工作计划提供依据,根据设备缺陷对安全运行威胁程度,将设备的缺陷可分为I、II、III、Ⅳ四类等级:
(1)I类缺陷是紧急缺陷,它是指对安全运行有严重威胁,情况严重,短期内可能导致事故或主设备损坏,甚至造成大面积停电以及有重大不良影响。这类缺陷,应立即设法停电进行处理,同时,要向路段公司分管领导和省监控中心汇报。
(2)II类缺陷是重大缺陷,它是指设备尚可继续运行,但情况一般,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之需要,运行存在安全隐患,但短期内尚不可能导致事故;这类缺陷,应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尽可能及时处理;如不能立即处理,应加强检查和监视,务必在一星期内安排计划进行处理。
(3)III类缺陷为一般缺陷,它性质一般、情况轻微,设备存在一定问题,暂时不危及安全运行,这类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对存在困难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向系统技术管理人员汇报,将其纳入计划检修中予以消除。 (4)Ⅳ类缺陷:指设备存在一定问题,或已属淘汰产品,或者设备存在薄弱环节,由于材料设备、技术水平的限制,在较长时期内难以解决的“老大难”问题。这类缺陷必须结合改进工程来解决。
2、缺陷处理要求
(1)设备缺陷后,应认真分析产生缺陷的原因,并尽快加以消除,同时无论消除与否,都要及时正确地做好缺陷记录,并向上级汇报。
(2)设备缺陷未能及时发现或未能及时处理而引发的设备损坏为设备故障,设备发生故障,应尽快予以抢修,在故障处理后,应认真分析故障产生的原因和解决的方法,并形成故障分析报告。
(3)针对一级负荷的供电设备可能的出现的突发性故障,各路段公司应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
三、 标准化技术措施
应根据系统的配置情况和运行要求,结合高速公路的运营特点,参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03)/《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572-1995) /《电力电缆运行规程》(电力工业部[79]电生字53号)/《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试行)(SD292-1998))/《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等行业规范及《福建省高速公路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公司另行制定)详细制定设备及线路的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和特殊巡检制度。
(一)设备的巡查分类 日、月、季、年巡查内容:
(1)按照《福建省高速公路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公司另行制定)及国家相关行业管理规程规定及公司相关文件对管辖设备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2)结合日、月、季、年巡内容对沿线的供配电设施、隧道通风照明设施、各征管所配电运行设备做常规检查,指导所(站)电工进行保养。
(3)开展夜间巡查:内容包括每月在夜间无灯光检查各设备运行情况,并依据日巡检查发现的异常着重检查;检查夜间隧道灯光运行状况。
(二)特殊性巡查
当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以及新安装的设备刚投入运行时;设备有缺陷且未排除时;设备运行有可疑的现象时;恶劣气候、频繁跳闸异常情况时;法定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任务时。
(三)设备巡查周期要求 序 设备项 目 号 1 名称 高压有值守变配电所巡视并记录
周 备 注 期 班 每年一次或每次短路跳闸后进
开关无人值守变配所(包括箱式变电月 柜 站、地埋变配电室柜) 行停电检修性巡检 隔离开关、断路器、负荷开关、开关电器 月 熔断器的检查 变压器的声响 变压器升湿检测 油枕和气体继电器的油位及油月 观察、听是否正常 月 按变压器的要求 月 目测 色检查 各密封连接处检查 月 目测有无渗油和漏油现象 目测是否清洁、破损、裂纹和瓷套管检查 月 放电痕迹 中性点电流不可超过额定相电变压器负荷检查 变压2 器 冷却、通风装置检查 配电压接线检查 月 观察 月 观察有无不安全或异常现象 螺栓是否紧固,用变色漆和示高低压接线检查 月 温蜡检查有无接触不良和发热现象 夜间检查 变电所场地环境巡查 变压器和避雷绝缘保护和放电年 结合预防性试验执行 试验 月 观察 月 观察 月 流的25%
接地连接处有无松动、脱落、接地装置检查 月 断线 接地电阻测试 检查母线及接头的温度 绝缘瓷瓶(绝缘支撑柄 ) 电缆及其终端头 年 接地电阻测试定仪测试 月 目测变色漆检查 月 目测有无破损及放电痕迹 月 目测有无漏油或其他异常现象 目测熔体是否熔断或变形,熔熔断器 月 管有无破损和放电痕迹 低压配电室的通风、照明及安全月 观察、查看 低压防火装置 3 配电配电装置周围情况 设备 无功功率电容器 月 观察有无不安全或异常现象 月 检查与维护 如仪表、继电器,以及电力监二次系统的设备工作状况 月 控远程终端等 保护导体和保护中性导体的连接地装置检查 月 接处有无松脱、断线等 接地电阻测试 供电设备检修 巡视检查 灯具半4 与光清扫与检修 年 源 钢杆防腐 年 除锈、涂漆 保洁与维修 年 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 年 更换已损器件,消队隐患 日 观察、发现损坏更换
巡视检查 月 观察、更换 半灯架防腐 高杆5 灯 清扫与检修 年 损坏时更换 年 保洁与维修 半升降器检修 年 巡视检查 照明清扫与检修 6 配电检测光控、时控 箱 测试接地电阻 巡视检查 7 风机 清扫与检修 构件防腐 风机巡视检查 控制清扫与检修 8 检查与维修 月 观察、更换 月 更换、紧固、涂漆 季 损坏后及时更换 年 接地电阻测定仪测试 月 观察、发现异常检修 年 保洁与维修 年 除锈、涂漆 月 观察、更换 月 更换、紧固、涂漆 配电检测软起动器、正反转控制装置 季 损坏后及时更换 箱 测试接地电阻 巡视检查 发电启动电源及加热系统 9 机组 定期发电 月 半试机运行、检查机组运行状态 年 接地电阻测定仪测试 日 检查机组热备用状态 周 检查机组热备用状态
每半年进行全面列检并按规定循环散热及润滑系统“三清” 月 时限进行保养 架空线路巡查和维护 供电电缆线路巡查和维护 线路10 及走半廊 线路检修 年 天气进行特检
春、秋检,架空线梅雨及冰雪管道和人井维护 年 雨季应及时排水 季 线路运行可靠性 季 根据规范要求进行巡查,确保第四节 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标准
一、信息化系统管理
信息化系统涵盖了福建省高速公路通信网络、办公自动化、统一数据中心及综合应用平台、集中财务管理、视频会议等几大系统建设,综合应用了计算机软件、通信网络、数据库、中间件、GIS、GPS、手机定位、短信通知、流程定制、视频监控、视频会议等先进技术来具体实现。
(一)综合业务数据网络管理 1、办公网网络管理
在网络管理方面,网络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局域网硬件通信系统和软件支持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监控网络数据流量,确保网络通讯的正常运行与畅通;负责网络服务器硬软件通信系统的安装、配置、维护和运行:发生故障及时处理,并通知有关人员;如无法解决及时向领导汇报,同时与相应单位联系进行维修。
在广域网连接管理与维护方面,网络管理员负责与Internet接入机构联系,维护本单位广域网的连接通畅;同时负责有关网络连接方面的对外技术协调工作。
2、网络用户管理
在网络用户管理方面,网络管理员负责公司网络IP地址的规划和分配,用户
入网设备IP地址管理,包括局域网用户的IP网络地址分配和技术支持,用户IP地址分配数据库维护。
(二) 信息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员主要负责公司内部网络和服务器系统的设计、安装、配置、管理和维护工作,为内部网的安全运行做技术保障,服务器是网络应用系统的核心,由系统管理员专门负责管理。
1、服务器系统管理
服务器系统的管理采用A、B角制度,A管理员负责服务器日常的的管理工作,B管理员应掌握服务器的知识,当A管理员外出的时候担负管理服务器的职责。包括做好服务器配置、安装和改动记录,编写内部网络和系统运行日志;记录服务器配置的每次改动内容;记录故障发生的时间、故障情况、处理方法,及预防措施等;系统管理员要定期对硬盘进行整理,清除缓存或垃圾文件;定期保存系统日志;做好系统的硬件维护;做好网络设备或服务器的性能测试或系统软件的升级。
2、 系统用户管理
服务器超级用户的密码要定期更换,密码必须由数字、字符和特殊字符组成,不能少于八位,系统管理员不得对任何无关人员泄露。对服务器用户的权限进行严格、详细的审核,对废弃的用户要及时进行删除。用户要记录进数据库,以便查询,用户密码的设定不得少于六位字母或数字。系统管理员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用户密码。
严格执行按照《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系统管理员要定期安装系统软件公司发布的补丁程序;网络内所有的服务器必须安装网络防病毒软件,并及时升级病毒定义文件;定期对服务器进行全面的病毒检测,对检测出的病毒要做病毒记录。
3、系统和数据备份管理
系统备份是指对重要的应用服务器,要做双机备份(有条件的话),必须保证一旦一台服务器出现故障,另一台服务器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切换使用。数据备份是指对网络内所有系统数据和应用数据的定期自动备份或人工备份,确保数据的
安全,重要的数据要用外部存储设备保存两份,异地存放。
二、 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通过计算机完成电子公文的拟稿、审批、查询、收发、归档等一系列工作,同时还包括公司内网网站、外网站和政务网网站的管理。
(一)办公自动化软件使用
各处室人员非系统管理员,不得私自从Notes客户端连接到Domino服务器,对数据库的数据任意操作,一旦发现问题必追究责任;如果系统管理员在设置权限时出现错误,导致普通用户也有发文配置的权限,应尽快通知系统管理员,以便及时调整。管理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口令,并定时更改口令;每日应进入系统处理各代办事宜和最新邮件消息。在系统使用中若出现软硬件故障,应及时通知系统管理员,不得擅自处理。系统使用人员在下班时,应及时备份重要数据。
(二)公司网站管理
公司网站实行两级管理模式,省监控中心代表公司行使管理职能,各路段公司监控分中心为二级管理组织。省监控中心是闽高速信息网的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网站信息工作的全面管理、组织协调、网络安全、技术服务咨询、公司网站的运行维护以及重点项目管理平台的建立和监督等工作。
1、网站及信息管理
网站及信息管理主要包括网页设计、上传信息分类、上传信息的审查、上传信息的更新等。网页设计要规范、科学,具有一定的技术性、艺术性和创意性。部门二级网页,栏目设置要清晰、简练,链接要准确。上传信息包括面向公司各职能部门发布的信息和面向社会发布的信息;网上发布的涉及到本部门的相关信息,需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涉及到公司性工作的上传信息由公司领导审核。
2、网站信息的更新
各栏目信息要经常更新,各职能部门应指定一名信息员(报省公路监控中心备案)于每周六上午向省公路监控中心提供本部门的信息资料。部门介绍和概况应及时更新。由省监控中心召开每年一次的网络信息资源协调会,研究公司主页栏
目设置、页面增减、主页更新、信息源开发以及信息网络等有关事宜。
三、计算机和网络使用和安全保密管理
(一)本管理制度所称的计算机网络,是指国际互联网(简称外网)和省高速公路综合业务数据网(简称内网)。计算机网络的保密管理工作由省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省监控中心具体负责各处室的计算机的管理,网络的正常运转,网络的信息资料、用户帐号和安全管理,系统管理员口令绝对保密。根据用户需求严格控制,合理分配用户权限,对不同用户、不同信息等级分别设定口令。
(二)使用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我司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犯罪活动。严禁访问不良站点,严禁制作、传播、复制、接收、浏览有碍社会治安、有伤风化的不良信息和垃圾信息。
(三)网络内的计算机必须安装经过国家安全保密部门许可的网络防病毒系统,对每一个计算机实现病毒防护的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防病毒策略。使用人员定期查看杀毒软件是否能正常升级,定期进行全硬盘查杀。
(四)各处室入网计算机设立一名负责人,负责管理本处室计算机的使用及相应网络安全,承担相应责任。负责人应对网络使用者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信息安全教育,促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遵守有关规定,正确、文明使用网络。
(五)网络信息系统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严格遵守保密管理工作制度,不得进行危害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操作,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公开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
(六)内网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外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内网与外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必须实行完全物理隔离。内网各信息系统的使用人员要按保密规定进行涉密信息的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凡向省公司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省公司办公室批准;保密审批实行部门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八)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在突出位置标
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文件进行管理,不得在连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传递涉密信息。共同遵守有关计算机安全、保密的相关法规,不得在网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九)必须熟练掌握局域网络使用的基本知识。熟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网络工作软件及其使用方法。严格遵守信息传递操作流程,计算机硬盘共享严禁私自改动,网络用户密码及共享权限密码严禁外泄。未经网管人员同意,严禁擅自拷贝其他人员电脑内的程序及内容;严禁擅改他人文件。
(十)严禁除网管外任何人获知有关端口设置、系统口令等核心机密数据及使用管理员密码上网。除网管外任何人不得接触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服务器运行区内设备。禁止除网管外任何人使用维护工作站。未经管理人员特许,谢绝参观,绝不充许闲杂人员进入机房并操作机器。
(十一)一般情况下不得下载软件及大型文件的传输,如有需要应提前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禁止订阅网上期刊、新闻等定期自动接收、发送的信息。软盘、光盘或U盘必须查毒后方可使用,否则由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因未经网管人员同意,私自从互联网下载有关内容而致使黑客或病毒侵袭的,由第一责任人承担责任。
(十二)严禁试图获得非法权限、破解密码、攻击系统的行为,严禁非授权使用和操作,对于我司网络,普通用户只有浏览查看权利,严禁非法篡改,严禁故意攻击或躲避防火墙的行为。严禁使用计算机进行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十三)入网计算机的网络和办公软件由省监控中心负责安装设置,不得擅自改变网络软件及入网计算机有关网络的设置。禁止使用可能导致危及网络安全的软件。网络使用者应定期检查本机系统,查杀病毒,严防黑客程序。省监控中心有权随时检查网络使用情况及所有入网计算机,定期检测有关设置及安全。
(十四)公司的员工均有权制止违反规定、可能损害网络的行为,并有义务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应经常性地对系统安全、保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所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发现计算机信息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同级保密部门报告。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
节轻重及所造成的危害程度,给予批评、警告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危害者,将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第五节 机电系统专项工程管理标准
机电系统专项工程是指对原有机电系统进行改造、新建以及为更换设备而进行的采购与安装等工程,以及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管理内容包含了机电系统专项工程的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完工测试及工程验收等工作。
一、管理机构与审批程序
(一)省公司是全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专项工程的行业主管,负责制定和落实全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专项工程的总体规划、项目审核、项目的行业管理和考核工作,并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检查、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省监控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二)高速公路机电系统专项工程分为省公司计划内项目和路段公司申报项目;省公司计划内项目是指省公司根据全省高速公路运营需求统一安排到相关路段公司的项目;路段公司申报项目是指路段公司根据本路段机电系统运行需求向省公司申报的项目。
(三)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进行专项技术改造:设备使用时间达到或超过其使用期限;因制造商产品更新换代,已无法供应系统维护保养所需的零配件或相关软件;系统已不能满足全省高速公路运营需要或机电系统联网的要求。
(四)凡不满足专项技术改造项目条件,但为保障系统运营必须实施的项目或新技术的应用等,可进行专项工程申报。
(五)路段公司专项工程申报、审批程序为:路段公司年初向省公司上报机电系统专项工程申请表(内容包括:项目实施依据,实施方案与计划,预算等);省公司相关部门组织调研、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省公司批准后,相关路段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六)实施机电系统专项工程的路段公司应于每个季度开始的10天内,向省
监控中心上报上一季度的项目执行情况(包括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工程管理等),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若因路段公司的原因,项目延期或取消,应及时向省公司申报,并按照省公司的批复执行。
(七)机电系统专项工程项目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路段公司应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八)专项工程项目一般在一个计划年度内完成;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经上报省公司批准后可延长至下一个计划年度执行。
二、专项工程的计划与设计
(一)机电系统专项工程计划,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路段公司提出申请及具体的项目方案,结合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设备的使用年限,联网运行要求及运营业务需求等而制定,确保全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升级改造总体规划满足我省高速公路业务需要,技术先进,方案合理。
(二)机电系统专项工程设计方案和质量标准应严格遵照行业标准和全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包括联网方式、传输带宽、数据格式与接口协议、IP地址及编码、域名等统一标准和要求,以实现全省联网高速公路数据信息共享、分级控制、收费统一拆分等功能;还应考虑与相关路段运营管理单位信息化建设、视频会议、办公自动化等系统之间的衔接。
(三)机电系统专项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原则上由承包商完成,路段公司组织审查;如果专项工程与原设计有重大改变,则要求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或原设计单位重新设计。专项工程是否要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重新设计,由省公司决定。
三、专项工程项目招投标
(一)机电系统专项工程可遵照国家公路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议标等方式选择承包人和监理单位;路段公司也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指派本单位有机电工程监理经验的人员作项目质量监督。
(二)机电系统专项工程招投标工作可由路段公司自行组织,也可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
(三)机电系统专项工程招评标可参照机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招评标办法执行。仅涉及设备、材料采购的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设备、材料招标采购的规定执行。
(四)路段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将《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及合同(协议)等上报省公司核备。
四、专项工程项目管理
(一)路段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机电系统专项工程的具体实施;项目管理人员宜选派相关监控分中心技术人员参与,以确保项目完成后与系统运行维护管理顺利衔接。
(二)机电系统专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监理工作,可参照机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施工前,项目管理和监理人员应督促承包人进行现场勘察和测量,收集并熟悉光、电缆管道,电源系统,机房布设等设施及相关系统的技术图纸,做好施工图纸的设计;认真审核承包商提供的施工图纸。
(四)应严格做到按图施工、按章监理、按合同验收;杜绝承包人无图施工、边设计边施工等违规行为。监理人员应做好隐蔽工程的旁站工作。
(五)项目管理和监理人员应加强工程计量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支付条件及条款。
(六)机电系统专项工程变更,应严格遵照《福建省公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涉及全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联网方案、联网关键设备、联网功能以及全省监控、通信、收费系统统一业务特殊要求功能的变更项目,除路段公司审查外,还应上报省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专项工程完工测试、工程验收和移交
(一)机电系统专项工程原则上分为完工测试(验收)和竣工验收(含工程移交)两个阶段。机电系统专项工程完工测试、竣工验收(含工程移交)程序参考我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完工测试参考我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完工测试前,路段公司应要求承包人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
准》第二册机电工程部分以及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全面质量自检自评(100%检测),并经监理和路段公司按至少30%抽检合格后,路段公司向省公司提交项目完工测试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完工测试工作;完工测试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由路段公司或省公司组织。
(三)完工测试内容、测试比例、评定办法可参考我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完工测试要求委托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承担,则在项目招标文件就应该明确该项内容及费用,相应的检测费用在工程款中支付;完工测试发现的问题、缺陷,由路段公司和监理督促承包人限期整改完善。
(四)项目通过完工测试后,承包人应立即开展系统使用人员的操作培训,确保试运行期间系统和设备的正确操作。
(五)完工测试后,项目进入缺陷责任期(含试运行期,其中系统试运行期至少3个月)。缺陷责任期原则定12个月。试运行期内,承包商应完成:(1)完工测试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的整改工作;(2)系统和设备的各项维护技术培训工作;(3)工程竣工文挡的整理及工程移交的准备工作。路段公司、监理应督促、配合承包商上述各项工作,并按合同的相关约定完成相应的支付工作。
(六)缺陷责任期内,应完成工程的移交和工程造价的决算工作;工程移交后,系统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由分中心承担,但承包人应派技术人员驻现场指导;分中心无法修复的故障和问题,由分中心及时报告承包人,承包人应负责派人修复;缺陷责任期内系统设备发生质量或缺陷问题,由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承担修复费用;设备日常保养、正常消耗品的费用由项目业主承担。
(七)项目具备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后,路段公司可向省公司提交工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由路段公司或省公司组织;凡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工程验收由省公司组织。
(八)竣工验收前,路段公司应组织监理和相关人员对承包商提交的竣工技术资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对,特别是竣工图纸、设备清单、系统维护手册和技术说明等重要资料,监理和监控分中心技术人员应现场逐一核对和检查,确保资料与实际布设一致。 竣工文档资料审定后应报送省公司一份。
(九)竣工验收后,项目既告结束,路段公司应及时向承包商发放“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若仍存在缺陷且承包商无法解决,路段公司可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与承包商以商务谈判的方式解决。项目结束后,路段公司应按省公司财务的相关规定将新增的设备、设施转入固定资产管理并及时将项目实施的主要情况报备省公司(包括项目造价的决算、审计以及涉及全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主干传输、联网收费等技术资料的电子文档)。
第六节 机电综合管理标准
一、机电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机电系统突发重大故障处置的总体原则是:先保系统基本运行,后按原系统设计的要求全面恢复;先全局 、后局部;先主干网传输,后本地网传输;先确保收费系统运行,后完善其它系统。
(一)收费系统:先保证恢复车道收费系统的正常运行,然后再恢复所级和分中心级收费系统正常运行。紧急情况可按相关程序报备后,启用手持便携式车道机进行收费。
(二)通信系统:先恢复主干传输,然后恢复本地传输;若不能及时恢复传输电路,应按照应急电路调度方案,调通SDH传输系统的备用电路,以保证尽快恢复用户正在使用的业务。
(三)监控系统:以恢复CCTV系统主干网的图像传输功能及可变情报板的信息发布功能为主。
(四)供配电系统:优先恢复收费系统、通信系统的供电及隧道基本照明的供配电功能,并确保供配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二、机电日常养护定额
机电日常养护定额是编制机电日常养护成本预算的基础,对机电日常养护成本的控制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使机电日常维护费定额更科学合理,根据费用执
行和日常成本调研情况,机电计划的日常费用年定额标准具体如下:
(一)机电维护费用 1、三大系统维护费
(1)站(所)收费、通信系统维护费
①站(所)出入口月均合计车流量≤10万辆/月,维护费按3.5万/年·站核定;月均车流量每增加10万辆维护费增加1万/年·站。
②计重设备检定费按0.8元/车道核定。
(2)外场通信、监控系统维护费:按主线里程0.2万元/年·公里核定。 (3)隧道监控系统维护费:按隧道(单洞)里程1.0万元/年·公里核定。 2、办公自动化系统维护费
办公自动化系统维护费按0.3万元/站(所),1万/公司机关核定。 3、通风、照明、供配电维护费
(1)站(所)照明、供配电维护费:按1.5万元/站(所) ·年核定。 (2)隧道通风、照明、供配电维护费 ①按5.5万/公里.年核定。
②根据维护的最基本配备,路段隧道最低费用不低于[3.3×隧道总里程(单洞)+30]万/公里.年;
(3)架空线路维护费:10KV架空线路按0.2万元/公里.年核定;35KV架空线路按0.3万元/公里.年核定。
(二)动力费用 1、各站(所)动力费用
(1)土建车道数≤7的站(所)动力费按15万元/站(所) ·年核定。 (2)土建车道数≥8的站(所)动力费按18万元/站(所) ·年核定。 (3)地(市)所在地的站(所)、省际所动力费按25万元/站(所) ·年核定。 (4)监控分中心所在站(所)另加10万元/年。 2、隧道动力费用
隧道动力费用根据车流量、车速、灯具数量、灯功率综合考虑,具体为:
流量≤350辆/小时·车道 流量≥350辆/小时·车道 速度=80公里各隧道动力费用=13+[全日灯总各隧道动力费用=13+[全日灯/小时 数/2×全日灯功率(W)×3.71+总数×全日灯功率(W)×3.71+应急灯总数×应急灯功率(W)应急灯总数×应急灯功率(W)×6.6]×10-4+风机动力 ×6.6]×10-4+风机动力 速度=100各隧道动力费用=24+[全日灯总各隧道动力费用=24+[全日灯公里/小时 数/2×全日灯功率(W)×3.71+总数×全日灯功率(W)×3.71+应急灯总数×应急灯功率(W)应急灯总数×应急灯功率(W)×6.6]×10-4+风机动力 备注 ×6.6]×10-4+风机动力 根据各地区的电价调整,参数会做相应的调整(13.5*365*1.15*6.55)=3.71 (24*365*1.15*6.55)=6.6 3、电价调整系数:
路段动力费=∑各站(所)动力费×K1+∑各隧道动力费×K2 K1、K2为电价调整系数=站(所)或隧道所在地非居民电价/0.655
(三)说 明
1、车流量根据上一年度第四季度车流量推算。
2、隧道通风、照明、供配电维护费包含有隧道维护人员、车辆的费用,其它的机电维护费不包含维护人员、车辆的费用。
3、三大系统投运或改造后的第一年,维护费用按定额的30%核定;第二年费用按50%核定;第三年按80%核定, 第四年以后费用按100%核定;通风、照明、供配电系统投运或改造后的第一年,维护费用按定额的50%核定;第二年费用按70%核定,第三年按80%核定,第四年以后费用按100%核定。
4、机电日常维护费用可在机电项目内统筹分配使用,但核算时应根据所属系统实际发生情况核算。
三、备品备件管理
(一)备品备件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物尽其用,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
(二)监控管理部作为路段公司监控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大宗、成批备品备件的采购以及备品备件日常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和备品备件的报废审定工作。
(三)纪检部门作为路段公司实施国家政策、法规和党纪、政纪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备品备件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参与大宗、成批备品备件的采购、验收工作。
(四)财务审计部作为路段公司财产价值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备品备件的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等相关工作。
(五)监控分中心具体负责备品备件采购计划的编制、零星备品备件的采购以及所有备品备件的验收入库、登记入帐、保管、领(使)用、维修及报损工作,并做好相应的会计核算等工作。
第七节 信息管理标准
一、信息中心信息管理办法
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管理由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包括全省高速公路“12122”求助、信息查询、业务咨询、投诉、协调及调度职能,高速公路相关信息的采集、报告、通报、反馈、发布等行为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一)信息采集
1、信息中心通过对收费广场、隧道、重点路段及路面封闭施工的监控设施获得信息,通过福建省高速公路道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应急联动平台)采集和上传高速公路道路信息,与交通广播电台、气象台、地震局等公共事业单位建立经常性联系,定期咨询,采集相关信息。
2、路政部门通过对高速公路的巡查、对事故多发路段的重点巡查、在恶劣天
气下增加巡查班次等方式,将采集到的路况信息,报信息中心值班室。
3、收费部门通过识别肇事车辆、询问或听取过往司乘人员反映的相关信息等方式,主动采集信息,报信息中心值班室。
4、养护部门通过指定联络员报告等多种方式,主动采集相关信息,报信息中心值班室。
5、经营开发部门通过服务区工作人员报告、听取过往司乘人员反映的信息等方式,主动采集相关信息,报信息中心值班室。
6、高速公路统一服务电话为“12122”,对社会公布,通过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员求助,及时接收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
7、利用福建省高速公路道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应急联动平台)全面收集高速公路信息,并与联动部门进行信息联网,实现资源共享,协调互动。
8、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渠道,采集福建高速发展过程中,职工及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或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相关信息,并从中吸取合理性意见或建议,提高管理层次,更好地服务社会。
(二)信息报告
1、信息中心总值班室建立福建省高速公路路况信息报告制度,信息分中心、具体实施单位或个人应严格按照信息报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福建省高速公路运营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和《福建省高速公路监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各类信息制定等级。
信息报告内容分为以下四类:一般事件信息(Ⅰ类信息)、较大事件信息(Ⅱ类信息)、重大事件信息(Ⅲ类信息)、特定事件信息(Ⅳ类信息)
一般事件信息(Ⅰ类信息):包括无人员伤亡、未造成交通堵塞的交通事故;不影响高速公路正常通行的道路养护施工、机电维护施工、供电、通信中断及收费站车辆暂时拥堵等事件。由所在分中心监控班长确认后及时上报省中心。
较大事件信息(Ⅱ类信息):包括死亡3人以下,造成交通堵塞2小时以下的交通事故;道路养护施工、机电维护施工、电力、通讯传输中断等造成路面拥堵,收费站车辆堵塞等事件。由所在分中心主任确认后及时上报省中心。
重大事件信息(Ⅲ类信息):包括死亡3人(含3人)以上,造成交通堵塞2小时以上的交通事故;危险品车辆事故;客车事故;火灾事故;多车(3车以上含3车)追尾造成车道阻塞事故等信息;收费站阻塞导致主线车辆滞留事件。由所在路段公司分管领导确认后及时上报省中心。
特定事件信息(Ⅳ类信息):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台风、暴雨、雾天、雷击、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山体滑坡、路基塌方、桥梁冲毁、隧道坍塌、交通管制和封道等信息。由所在路段公司分管领导确认后及时上报省中心。
3、信息分中心在直接或间接收到上述信息后,应立即按照规定发出指令,并及时向信息中心报告。
4、信息中心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等级,按规定的短信发布要求,向各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5、遇有封道、领导车队需紧急通过收费站、特大交通事故及多车相撞集群事故、运输易然、易爆、剧毒化学品车辆发生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时,信息中心在完成上述报告后,由信息中心领导向省公司报告。
6、信息中心应对上述信息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原则上每小时向事件所在地的信息分中心主动跟踪了解一次;遇特别重大事件,信息中心信息员可以直接向事发地路政人员直接了解情况,并按规定要求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7、信息中心建立信息报告登记制度,明确记录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备查考。
(三)信息通报
1、信息通报是信息中心、信息分中心在日常采集、接收信息后,要按照相应程序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2、信息通报种类
(1)因各种原因致使我省高速公路采取部分或全部封闭措施时,应向交通运输部《中国公路信息服务网》发送信息;
(2)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应视
情况向运管、消防、医务救援、环境监测等社会其它部门进行信息通报;
(3)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发生盗抢、中毒等各类突发事件时,信息中心应向经营开发公司等部门通报信息;
(4)收费站车道与监控室之间或监控室与信息中心之间出现信息通信中断时,信息中心应向监控中心、监控分中心进行信息通报;
(5)对司乘人员举报、投诉事项未能给予权威性解答、回复时,应按事项类别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并认真填写《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中心投诉受理转办承办单》;
(6)其他认为需要通报的事项。 3、信息通报程序
通报程序分为信息采集、汇总核实、进行通报三个步骤。 (1)信息采集
信息中心值班人员通过主动收集、电话采集、高速交警、基层路政、收费、养护等相关人员上报或通过司乘人员求助等多种方式对各种信息进行采集。
(2)汇总核实
①信息中心应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登记、归类,同时通过电话询问的方式对事件进行核实;
②根据事件发生的具体地点及归属类型,确定通报部门。 (3)进行通报
信息中心根据核准后的具体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理。 4、信息通报的方式
严格按照相应的通报程序,主要采取电话通报为主,高速公路道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应急联动平台)及短信平台为辅的处理方式,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信息通报。
5、信息通报的要求
(1)为保证信息通报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单位应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如发生通信线路中断,应主动与信息中心联系,明确联系方式;
(2)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配合信息中心的信息采集、核实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信息中心各类信息采集与通报工作;
(3)各部门应对信息中心通报的事件进行认真处置,并将处置结果反馈信息中心;
(4)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通报程序进行信息通报。 (四)信息发布
1、信息中心建立信息发布制度,统一向社会发布高速公路路况信息。 2、信息中心利用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及短信平台,向社会和内部职工发布高速公路路况及警示信息。
3、与相关媒体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通过媒体(福建省交通广播电台、福建新闻频道等)向社会发布高速公路路况信息,方便广大群众出行。
4、当发生高速公路特殊突发事件或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时,由省公司办公室统一协调确认后,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5、信息发布的基本程序
(1)封闭部分或全部高速公路的命令下达后,应立即按照程序发布可变情报板信息,向司乘人员进行提示。封闭部分高速公路时,开启所在路段及上游路段2-3个收费站以内的全部(主线和收费站)可变情报板进行提示;封闭全部高速公路时,开启进入我省起点处的可变情报板进行提示。
(2)封闭部分或全部高速公路的命令下达后,信息中心立即按照程序向相关媒体通报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高速公路封闭的相关信息。
(3)涉及高速公路的其它突发事件,应由信息中心负责人向交通厅和省公司领导请示后,决定是否向相关媒体通报。
(4)信息中心应充分利用可变情报板、闽高速信息网(外网)及福建交通广播电台,发布高速公路路况及警示信息。
(五)信息登记
1、为规范高速公路信息采集、接收登记事项,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信息登记制度。
2、登记事项的主要内容
(1)值班人员姓名、值班日期、值班天气情况。 (2)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处理结果。 (3)与交警部门积极配合、协调联动的事项及处理结果。 (4)协调、配合各部门或社会其他部门工作事项及处理结果。 (5)紧急车队通过高速公路的具体时间、出入收费站及安排事项。 (6)基层路政、收费、养护等一线工作人员上报或反馈事项。 (7)通过电话形式向广大出行者提供咨询服务事项。
(8)通过主动采集或电话接听等方式,接收各类突发事件的事项。 (9)各类突发事件处理情况、报告及领导指示信息。 3、信息登记的有关要求
(1)各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信息登记制度。通过规范登记行为,切实提高信息中心队伍素质,加强管理,做好各项信息的备案。
(2)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中心及各信息分中心,在日常工作中,对信息接收、通知、传达等各种与工作相关的事项,应严格按照本制度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3)各项信息登记应本着详细、如实记录的工作态度,不应漏记或不记,不能编造或夸大事实。
(4)登记各类事项时,字迹应清晰,不应出现字体模糊不清导致记录事项不明确等现象。
(5)语言文字表述要精练、简明扼要、条理清晰、层次分明,不应出现长篇大论、语句复杂。
(6)值班人员在登记相关事项时,应在登记完毕后,在表格相应栏目里签写自己的姓名或岗位编号,表格中无此栏目应在记录事项末尾标明;如实际处理事项人员与记录人员不符,应分别注明。
(7)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生传达、通知或指示等事项应如实记录清楚,并将处理结果或反馈结果详细记录,同时应记录受理的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
(六)可变情报板信息发布管理
1、福建省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服务设施由信息中心及各监控分中心管理使用,信息中心对高速公路沿线任何可变情报板可直接进行调度,重要信息由省信息中心统一制定发布。
2、可变情报板管理单位不得通过可变情报板发布与工作无关信息,并确保信息来源稳定可靠,且由专人负责。
3、相关单位通过所属可变情报板坚持每日发布辖区路况、天气、施工路段等与社会公众出行密切相关的信息,尽告之义务。遇堵车、局部或全部封路等重要路况信息,由信息中心批准后发布。
4、信息发布人员要做到有令必行,确保所发信息准确,对于实效性信息应及时发布、更新或取消。
5、可变情报板因故障影响使用的,其所属单位应在第一时间上报信息中心,轻微故障5日内修复,严重故障修复不能超过15日,预计超过5日修复的要以书面形式向信息中心报告,说明原由。在故障期内,情报板应关闭。
6、因可变情报板所属单位、信息发布人员不作为或自身错误行为而导致的后果,所属单位或信息发布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短信平台信息发布管理
1、短信发布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短信发布和发布范围需经相关领导批准。
2、未经管理部门允许,任何人不得对短信平台进行任何操作。 3、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信息,不得超范围发布。 4、特定的短信发布内容按领导要求编写。 5、信息编写要言简意赅,意思表达完整。
6、短信平台操作员要保管好个人登陆帐号和密码,使用完毕应及时安全退出操作界面。
7、正确操作短信平台,因个人故意或错误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应承担相应责任,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交通广播电台信息发布管理
1、向电台发布路况信息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发布的信息仅为高速公路路况信息,人员伤亡情况不必发布。
2、未经管理部门允许,任何人不得对电台路况信息发布平台(QQ平台)进行任何操作。
3、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信息,不得超范围发布。
4、重要的信息发布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领导要求编写。 5、信息编写要言简意赅,意思表达完整。
6、电台路况信息发布平台(QQ平台)操作员要保管好登陆帐号和密码,使用完毕应及时安全退出操作界面。
(九)网站路况信息发布管理 1、审核部门及审核范围
涉及法律、法规及规章等信息由管理处审核,涉及政治、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等信息由办公室审核,业务性内容由省信息中心与有关业务处室共同审核。
2、对收集到的信息应按照《福建省高速公路公众信息网站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审核。
3、加强对信息采集、整理和制作的规范管理,各单位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以确保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防止不健康的信息上网。
4、信息发布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违反审核程序,否则信息不予发布。 6、需在网站上发布的文字、数据及图像等信息统一由信息中心归口管理,其他部门不得私自制作、复制信息在网站上自行发布或提前以任何形式向其他媒体发布。
7、填写《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中心信息发布审批单》,审核通过后,相关审核部门签字,由省信息中心在高速公路网站进行发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网上发布。
8、对于实效性信息要及时发布、更改或删除。
9、对于网站发布的信息需经如下登记后方可进行发布:信息采集时间;信息来源;信息性质(法律法规或政治政策、规章制度或业务信息);信息内容;网站上相应的栏目名称;信息审核;信息录入者;信息校对者;信息在网上发布时间。
(十)监控信息管理
1、为确保高速公路正常运营,高速公路路段管理部门须设立信息分中心或监控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对辖区高速公路运营情况实施24小时全方位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信息分中心或监控室统一接受高速公路信息中心指挥调度。
2、监控工作人员应及时、准确上传下达工作信息。
3、加强监控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定期组织业务学习,提高综合业务水平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4、监控人员应广泛收集信息,充分利用监控设施对路况进行监控。 5、当发生突发事件时,严格按照相关预案程序进行处理,及时反馈事件处理进展情况,涉及其他单位或部门时应做好通报和协调工作,把工作落到实处。
6、对高速公路监管过程中,高速公路监控、信息部门按相关要求通过多种渠道或信息发布设备向社会发布高速公路路况信息,方便出行者。
(十一)信息管理责任追究
1、信息中心负责对高速公路信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的,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行书面通报。
2、信息中心负责对各运营路段公司的信息管理业务进行考核,参加年终“文明路”考评工作。
3、信息管理具体执行单位不服从各级指挥调度组织的指令,对信息管理不作为或乱作为,不履行其义务、职责的,对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单位负责人须向主管领导递交书面情况说明。
4、信息管理具体执行人不服从各级指挥调度组织的指令,对信息管理不作为或乱作为,不履行义务、职责的,由主管单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严重的
责令下岗学习。
5、信息中心对信息管理应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对违反本办法的,依照《福建省高速公路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信息中心工作流程
应急联动平台登录上班 路况信息上报(早班9:00前畅通或者阻断);录入当天本路段养护施工情况 查看上个班次情况,跟踪未处理完毕的各种异常情况 环境卫生及设备保洁工作 电视墙、计算机设备等保洁
发现道路出现异常情况 通知路政部门处理,做好记录 交通监控图像实时查看工作
发现设备故障图像不正常情况 通知相关部门及时修复,做好记录
非正常显示内容情况 立即修改发布正确信息,做好记录 交接班工作情报板实时显示内容查看 设备显示故障情况 通知相关部门及时修复,做好记录 工作 如有报警,通过视频监控确认是否误报 火灾报警设备查看 隧道交通监控设备实时查
看工作 非正常模式,确认原因并记录 交通信号灯模式查看
系统设备运行情况巡查 环境设备运行情况巡查 收费、通信、监控、供配电、录像、录音等设备巡查 空调、新风机等环境设备巡查 监控室设备巡查工作 值班电话接听及处理工作 “12122”服务电话接听及处理 其他电话接听及处理 按照“12122”接听处理工作流程 及时接听,准确处理
“12122”电话接听工作流程
爆胎 “12122”接听 机械故障 缺油 道路无法通行 催促求助 车辆追尾事故 交通事故 车辆单方事故 车辆自燃事故 求助 询问车辆行驶方向、所处桩号、车牌、车型、联系电话、具体求助内容。提醒司乘人员注意安全、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通知路政部门处理 告知原因,请其耐心等待。 请其耐心等待,提醒司乘人员注意安全。 询问事故桩号、行车方向、车牌车型、人员伤亡、车辆损坏情况、有无造成交通拥堵。提醒司乘人员注意安全,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通知路政部门前往现场处理 通知路政、交警,视情况通知120、119;发布相应情报板信息,隧道事故应改变照明、信号灯、车道指示标志等;发送短信给相关群组;录入路况信息平台;跟踪事故处理情况。 咨询 有关路政、收费、养护、服务区、ETC等业务方面咨询 1、 查看道路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相关资料,耐心解答。 2、 遇无法立刻回答的问题,记录联系方式,查看应急联动平台相关资料,耐心解答。 1、 所辖路段:详细记录投诉内容,转相关部门处理。 2、 非所辖路段:请其拨打该路段“12122”电话。 详细记录投诉内容,转各地市高指处理 投诉受理 出行方面咨询 业务类投诉 工程建设类投诉 廉政类投诉 恶劣天气、重特大事故、隧道火灾等 详细记录投诉内容,转各路段纪检、监审部门处理 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信息中心路况信息报送办法
福建省高速公路路况信息采取三级处置模式,即监控分中心(监控站)--信息分中心--省信息中心中控室。监控分中心将采集的各类信息上报信息分中心;信息分中心对上报的信息进行过滤、筛选后,将相应的重要信息上报省信息中心中控室,并向相邻路段信息分中心通报;省信息中心中控室对上报的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领导并按相关的规定处置,涉及到影响全省高速公路通行的信息,应将有关信息发送到各路段公司。信息分级及各级处置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信息分级
根据《福建省高速公路运营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和《福建省高速公路监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各类信息制定等级。
信息报告内容分为以下四类:一般事件信息(Ⅰ类信息)、较大事件信息(Ⅱ类信息)、重大事件信息(Ⅲ类信息)、特定事件信息(Ⅳ类信息)
一般事件信息(Ⅰ类信息):包括无人员伤亡、未造成交通堵塞的交通事故;不影响高速公路正常通行的道路养护施工、机电维护施工、供电、通信中断等事件以及收费站车辆暂时拥堵事件。由所在分中心监控班长确认后及时上报省中心。
较大事件信息(Ⅱ类信息):包括死亡3人以下,造成交通堵塞2小时以下的交通事故;道路养护施工、机电维护施工、电力、通讯传输中断造成路面拥堵,收费站车辆堵塞等事件。由所在分中心主任确认后及时上报省中心。
重大事件信息(Ⅲ类信息):包括死亡3人(含3人)以上,造成交通堵塞2小时以上的交通事故;危险品车辆事故;客车事故;火灾事故;多车(3车以上含3车)追尾造成车道阻塞等事件;收费站阻塞导致主线车辆滞留事件。由所在路段公司分管领导确认后及时上报省中心。
特定事件信息(Ⅳ类信息):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台风、暴雨、雾天、雷击、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山体滑坡、路基塌方、桥梁冲毁、隧道坍塌等,影响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的事件信息;春运、国庆黄金周期间路况信息。由所在路段公司分管领导确认后及时上报省中心。
(二)监控分中心(监控站)信息报送要求
各监控分中心(监控站)必须严格执行闽高路控[2004]2号《关于印发《福建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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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公路交通监控信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通过道路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及电话上报的方式及时、准确、高效地上报各类信息。
1、监控分中心(监控站)通过监控系统实时察看各收费所、隧道、互通立交等上传的图像、数据,及时掌握通信、收费、监控、供配电终端设备上反映的交通动态信息,以及天气、能见度等信息,遇异常情况,立即上报信息分中心。
2、上报各类突发交通事故及机电故障信息。
3、在道路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录入“12122”服务电话或紧急电话接听信息,Ⅱ类以上事件信息,应立即按照流程上报各相关部门并通知信息分中心。
4、每天上午9:00前,将采集到的路政、养护部门上报的交通事故、机电重大故障、塌方、养护布控等信息录入平台;若所辖路段道路通行正常,各分中心值班员应在每天上午9:00之前,在平台上录入“**路段当前道路通行正常”信息。
(三)信息分中心信息报送要求
我省九地市的信息分中心为该区域高速公路交通信息的汇集点,对分中心上报的信息进行筛选、核实,通过道路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及电话上报的方式及时、准确、高效地向省信息中心中控室上报Ⅱ类(含Ⅱ类)以上事件信息。
1、当班人员接到监控分中心(监控站)报告的重要信息后,应及时通过道路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区域中心短信机以及电话上报的方式报告省信息中心,并对一般信息做好记录。
2、在道路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录入紧急电话、“12122”服务电话接听信息,并认真收集、整理分中心上报的接听信息,Ⅱ类(含Ⅱ类)以上事件信息,立即按照流程上报各相关部门并通知省中心中控室,并向相邻区域信息分中心通报,提醒该路段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3、每天上午9:00前,将采集到的路政、监控、养护部门上报的交通事故、机电重大故障、塌方、养护布控等信息录入平台;若所辖路段道路通行正常,应在每天上午9:00前在平台上录入“**路段当前道路通行正常”信息。
4、信息员应做好阻断信息的跟踪工作,原则上视情况每一小时向现场路政人员询问疏导进展情况,并录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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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信息中心中控室信息报送要求
省信息中心为福建省高速公路交通信息的汇集点,担当着对上报信息的核实、汇总、发布工作,在第一时间将重要信息报告相关部门及领导,并按相关规定起到协调作用。
1、当班信息员接到上报的重要信息时,应及时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2、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录像、录音、书面记录工作。
3、每天上午9:30前,汇总整理各分中心上报的交通事故、机电重大故障、塌方、养护布控等信息。
4、根据《中控室短信报送信息及报送人员管理办法》进行信息发布。 5、涉及到影响全省高速公路通行的信息,应将有关信息发送到各路段公司。 6、信息员应做好阻断信息的跟踪工作,原则上视情况每一小时询问一次疏导进展情况,及时掌握最新路况信息,向有关领导通报。
第八节 机电技术人员及信息管理人员服务标准
一、机电技术人员服务标准
制订机电技术人员服务标准,以加强机电系统维护质量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增强员工素质,培养一支爱岗敬业、高素质、高效率的技术队伍。根据我省高速公路机电工作的特点,将技术人员服务标准划分为服务过程标准、服务质量标准两个方面内容。 (一)服务过程
1、按照《收费、监控、通信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标准》和《供配电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标准》等工作标准,开展日、周、月、季和年等5个作业等级的维护工作。
2、按照《机电技术人员现场安全管理》和《机电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相关规定开展维护工作。
3、技术人员值班期间应按《技术人员值班管理》相关规定做好值班工作。 4、一般故障处理程序按照报修、响应、排除、审核四个过程进行处置。属于一般性故障的,可以通过远程电话指导所站一级维护人员进行排除。
5、技术人员遇疑难问题或重大故障,应立即启动机电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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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按照先保系统基本运行,后按原系统设计的要求全面恢复。
6、技术人员在日常巡检、故障处理结束后,应做好详细记录及资料归档工作。 (二)服务质量
技术人员应认真做好机电系统日常巡检及维护、维修工作,及时排除系统各类故障,确保达到以下标准:
1、各系统日常巡检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
2、系统故障修复时间为:一般故障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响应于2个小时内赶到现场抢修,并在48小时内基本恢复,主干通信故障24小时内恢复。无零部件除外。
3、系统完好率:CCTV图像上传中控室完好率达90%以上;收费车道设备完好率达90%以上。
4、机电设备故障率控制在1%以内。 5、通信网络畅通率达95%以上。
二、信息员服务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中心信息员的岗位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全面推进服务型部门建设,特制定信息员服务标准。
(一)信息员行为规范 1、仪容仪表规范:
(1)在岗期间按照规定统一着装; (2)佩戴胸牌,持证亮牌上岗;
(3)男同志不蓄长发、胡须,不留大鬓角;女同志不浓妆艳抹,不佩戴夸张首饰。 2、岗前准备规范: (1)树立严格的时间观念;
(2)提前做好大厅、走廊、机房以及工作台等室内卫生清理工作,办公用品、桌椅、水杯等摆放整齐,保持办公场所干净整洁;
(3)做好上岗前的其他准备工作。 3、值班行为规范:
(1)不使用服务忌语接听电话; (2)不酒后值班,不吸烟、不吃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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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在岗位上看书看报、聊天说笑打闹,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不趴岗、不睡岗、不无故脱岗; (5)不违规操作工作设施,损坏公共财产; (6)不东倒西歪,保持姿态端正; (7)不在工作场所接待亲友;
(8)不占用工作电话,不接打私人电话; (9)不拖沓推诿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10)不泄露行业内部的相关信息。 4、接待来宾行为规范:
(1)相关人员应到门口或电梯口(楼梯口)迎接,引导来宾进入工作区域参观指导;
(2)值班人员应起身问好;
(3)全体接待人员应表情爽朗、面带微笑,自然注视来宾; (4)及时为来宾端茶送水;
(5)站立时保持良好站姿,不身倚墙壁、柱子,不双手抱胸或叉腰,不手插口袋; (6)认真倾听来宾的陈述与提问,不随意打断或插话,做到有问必答、谦和有礼; (7)在接待过程中需进行正常工作时,应向来宾致歉并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
(8)来宾起身告辞时,应选择合适的言词送别;将来宾送至门口或电梯口(楼梯口),待电梯门关闭(来宾下楼)后,方可离开。
(二)信息员当班工作规范 1、交接班规范:
(1)按照有关要求准时交接;
(2)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本,落实签到(签退)工作;
(3)做好未处理完毕事件的交接工作,包括跟踪全省高速公路特殊事件、关注需检修设备、有关部门下达警卫任务通知、公安部门的车辆协查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登录福建省高速公路道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操作上下班。 2、设备巡查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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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检查机电系统设备运行情况,包括收费系统网络、SDH网管、程控交换设备、监视器屏幕墙、电力监控、隧道照明、火灾报警等;
(2)认真检查UPS电源、道路综合信息管理平台、“12122”电话、电话录音系统、可变情报板以及空调、新风设备等运行情况;
(3)做好以上设备的巡查记录;
(4)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检修。如无法排除故障,应登陆系统进行故障报修,通知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故障排除,并及时跟踪处理情况,同时做好记录。
3、交通监控图像巡查工作规范:
(1)定期(原则上信息分中心每四小时、监控分中心每两小时)通过图像监控软件浏览巡查图像上传完好情况,在道路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上做好巡查记录;
(2)发现故障图像进行故障报修,并通知相关单位及时修复;
(3)跟踪落实相关单位的故障修复情况,发现未及时修复或修复质量不高的应继续督促并做好记录;
(4)不定时查看收费站、服务区、重要隧道及路段有无异常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同时将异常图像切换至监视器或大屏幕。
4、道路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操作规范:
(1)实时关注道路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运行情况,认真查看各管辖区域内的道路情况;
(2)根据《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中心路况信息报送办法》要求,将需要上报的综合信息通过短信、电话、文字等方式,及时、准确地报送给上级部门及有关领导;将需要向社会公众发布的信息通过可变情报板进行发布;
(3)上报、发布信息要做到对象准确、及时有效;信息内容要语言流畅、文字准确、表述清楚。
5、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规范:
(1)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当班人员应对事件类别及等级及时作出判断; (2)按照《福建省高速公路运营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相关要求进行应急处置;
(3)做好相关记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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