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处臵全州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吉林省处臵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全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延州政发„2006‟6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⑴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较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和紧急事故处臵演习,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臵能力。
⑵ 统一指挥。在州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⑶ 分工负责。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按照全州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全州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电网调度机构具体负责电网事故处理和电网恢复。发电企业完善“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根据其重要性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全州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和处臵工作。
⑷ 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城市、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1.3 适用范围
⑴ 本预案适用于全州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较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⑵ 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臵、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⑶ 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全州电网或重要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全州重要中心城市暂定为延吉市。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 州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州成立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州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臵工作。总指挥由州分管副州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州分管副秘书长、
州经委分管副主任、延边供电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州委宣传部、财政局、、交通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延边供电公司调度通信所和各通信运营企业负责人组成。
州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⑴ 在州和应急委员会的指挥下,统一领导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⑵ 协调州内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协助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⑶ 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⑷ 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宣布进入电网Ⅲ级、Ⅳ级停电事件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宣布解除电网Ⅲ级、Ⅳ级停电事件状态。
2.1.2 州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延边供电公司,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延边供电公司总经理担任。 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⑴ 及时了解大面积停电情况,提请州应急指挥部决定进入或解除应急状态,实施或终止应急预案; ⑵ 落实州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⑶ 审核发电企业和重要用电户应急预案,并监督检查预案落实;
⑷ 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⑸ 负责信息收集、整理、报送、落实、反馈工作。 2.1.3 相关部门职责
⑴ 州经委:负责协调做好社会应急措施落实的综合工作,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及调运工作。
⑵ 州委宣传部:及时启动《全州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延州政办发„2006‟28号),保障宣传渠道畅通,出现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在州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做好相关内容的宣传工作。
⑶ 州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与抢险、电网大面积停电后恢复等项工作的经费保障。 ⑷ 州:负责组织、指导地方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⑸ 州交通局:负责保障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公路运输工作。 ⑹ 州卫生局:负责协调指挥救护、卫生防疫等工作。
⑺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调有关事故的应急工作,并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⑻ 通信运营企业:负责事件处臵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协调组织通信系统的处臵、恢复工作。 2.1.4电力企业职责
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将电网停电有关情况报本企业上级及本级应急指挥部。在调度管辖范围内,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必须严格执行电力调度机构发出的调度指令。应有关部门要求,支持和配合该单位或部门的应急救援工作。 2.1.5 电网调度机构职责
各级电网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违反《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不得干预调度系统的值班人员发布或执行调度指令,调度系统值班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有权拒绝各种非法干预。 电网调度机构的主要职责:
⑴ 掌握电网运行状态,根据故障现象判断事故发生性质及其影响范围;
⑵ 启动调度事故处理预案,指挥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有效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⑶ 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保证主网安全和重点地区、重要城市的电力供应; ⑷ 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恢复,提出合理可行的恢复方案和恢复步骤; ⑸ 指挥电网操作,恢复电网供电和电网接线方式,使其尽快恢复正常; ⑹ 及时将电网停电有关情况汇报本企业应急指挥机构。 2.1.6 重要用户职责
负责制订本部门和单位电网停电应急处臵预案,电网停电时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 各电力用户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臵的检查、检修和试验,防止发生电气设备事故,重要用户自备应急保安电源。要定期检查和试验应急保安电源的投切装臵,保证在需要时及时投入使用。
2.2电力调度机构关系与流程框架
省电网分三级调度,州电网为两级调度,即吉林电力调度中心(简称“省调”)、延边供电公司调度通信所(简称“延调”),在业务上是上下级关系,下级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省调对全省电网行使统一调度职权,延调负责全州电网运行管理、事故处理等涉及调度运行相关业务,对全州电网行使统一调度职权。
吉林电力调度中心
(省调)
延边供电公司调度通信所(延调)
各县(市)供电分公司、农电系统及66kV用户
州内66kV用户自备电厂及水电厂
3 预防和预警
3.1 预防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电力企业及重要用户要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提高电网健康运行水平;强化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3.2 预警工作
因地震、洪水等特大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重特大事故等原因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时,电网企业、电网调度机构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进入事故预警状态,并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4 应急响应
4.1 事件分级
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停电范围,将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级别。 4.1.1 Ⅰ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电网进入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造成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30%以上,或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因重要发电厂、变电站、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1.2 Ⅱ级停电事件
造成跨区电网或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或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
4.1.3 Ⅲ级停电事件
造成全州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或造成延吉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60%以上;或因重要发电厂、变电站、输变电设备遭受严重性破坏造成全州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40%以上,对全州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重威胁。
4.1.4 Ⅳ级停电事件
造成全州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或造成延吉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或因重要发电厂、变电站、输变电设备遭受破坏造成全州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以上,对州内几个县(市)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重威胁。
4.2 分级响应
4.2.1 Ⅰ级停电事件由国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进行事件通告、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结束,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
4.2.2 Ⅱ级停电事件,由省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进行事件通告、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宣布应急结束,州应急指挥部在省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应急处臵工作。
4.2.3 Ⅲ级、Ⅳ级停电事件,由州应急指挥部进行事件通告、宣布启动预案、宣布应急结束,统一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和应急处臵工作。
4.3 信息报告
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延边电网调度机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报告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指挥部总指挥。在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州应急办报告。
4.4 指挥与协调
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及时通报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使有关部门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停电事件应急状态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众通报信息。
在停电事件期间,要加强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积极与应急指挥机构沟通,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4.5 紧急处置
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发电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严格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指令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当电力供应持续出现严重危机、电网调度机构缺乏更进一步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导致系统性供需破坏和大面积停电时,电网调度机构要及时向州应急指挥部提请实施特殊时期限电方案,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限电措施。
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保证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的供电,电网调度值班员有权决定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解列发电机组、临时中止电力市场交易等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各电力企业、发电企业、用户要服从电网调度指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电网调度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4.6社会应急
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臵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机关、、矿井、医院、金融、通讯中心、新闻媒体、体育场(馆)、高层建筑、化工、钢铁等电力用户,应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人身安全。
、等部门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和公共安全重点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的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避免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民政(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各通信运营企业要迅速启动相应预案,保障应急处臵期间的通讯畅通。
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
4.7 信息发布
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州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如实向公众通报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正确引导导向,及时发布准确信息。
Ⅰ级停电事件由国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发布信息;Ⅱ级停电事件由省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发布信息;Ⅲ级、Ⅳ级停电事件由州应急指挥部组织发布信息。
4.8 应急结束
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州应急指挥部宣布解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状态:
⑴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⑵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重点地区和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⑶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5 后期处置
5.1 事故调查
发生Ⅰ级、Ⅱ级停电事件之后,由国家和省事故调查组统一组织停电调查工作,延边供电公司配合调查组开展工作。
发生Ⅲ级、Ⅳ级级停电事件之后,州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5.2 改进措施
电网大面积停电之后,电力部门要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要及时总结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臵体系。
6 应急保障 6.1 技术保障
电力企业要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借鉴先进经验,不断完善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发展、处理、恢复全过程的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并落实防止大面积停电的预防性、紧急控制和电网恢复等措施,完善常态机制,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
6.2 装备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电力企业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确保装备完整好用。
各类电力用户应根据突然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订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预案;矿井、医院、金融、通讯中心、新闻媒体、高层建筑等特别重要用户必须自备保安电源。
6.3 人员保障
加强电网调度、运行值班、检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抢修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 宣传。电力部门和重要电力用户要加强职工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教育,并采取新闻媒体宣传等各种方式向全社会宣传和能力大面积停电的紧急处臵方法和措施,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6.4.2 培训。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认真组织职工对应急预案进行学习和演练,定期组织电力企业和重要用户之间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应急和处臵能力。
6.4.3 演习。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联合反事故演习,落实防止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处理预案,提高各部门之间的事故应急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修订
一般情况下每2年修订一次;每次突发事件处臵结束后,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预案所指含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 预案制定和解释
本预案由延边供电公司负责制定与解释。
7.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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