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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评审办法

来源:世旅网
义乌市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

实施细则》规定和《义乌市标准化工地评选方法》,同时为规范义乌市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义乌市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其施工过

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第三条 园林标化工地评选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

标准,以及省建设厅、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有关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文件。

第四条 “义乌市园林绿化标化工地”奖优先推荐参加“浙江省优

秀园林工程”的评选活动。

第五条 义乌市园林标化工地管理和评审工作由义乌市风景园林

学会负责组织实施。园林学会受建设局委托负责标化工地评审的日常工作及组织专家组对施工三阶段进行考核验收。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六条 评选范围:

在义乌市规划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建设项目:

(一)工程项目已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邀标或直接发包等;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和浙江省园林绿化行业技术规范;绿化施工符合浙江省绿化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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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费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且绿化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

第七条 申报市标化工地的工程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参加评选的单位为义乌市园林行业学会会员单位;

(二)企业一年内(指上年度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期间)未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三)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参与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四)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结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落实到位;

(五)施工项目积极推广使用符合要求的材料、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

第 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评定为标化工地:

(一)工程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工程安全事故的;

(四)在园林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 (五)发生有责投诉、治安案件或其他事件的; (六)发生四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

(七)未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生产方案组织施工的,经业主评定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工地不同意推荐的。

第三章 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第九条 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后正式开工前应向园林学会提

出书面申请,同时报送《义乌市园林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计划申报表》(附表一);符合申报省标化工程的可同时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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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施工企业必须做好创市标化工地施工阶段的自检自评工

作,并在各阶段规定进度和时间内及时向园林学会申请现场三阶段验收。

第十一条 施工企业申请三阶段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封面(附表四);

(二)义乌市园林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工程概况表(附表五); (三)申请验收报告(附表六);

(四)与工程同步,反映工程现场安全状况的彩色照片,有条件的可另附介绍施工过程的光盘录像资料;

(五)以上资料均应装订成册。

第四章 考核和评审程序

第十二条 园林学会在收到施工企业各阶段上报的申请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组对工地进行考核验收,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对施工现场进行考核评分,并填写《园林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记录》、《园林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以及各安全检查分项的评分表。在检查、抽查中,发现文明施工或安全问题比较严重时,可实施警告或摘牌处理。摘牌分为临时性摘牌和永久性摘牌。临时性摘牌可待存在问题整改完毕,经复查符合要求后重新挂牌。受永久性摘牌处理的,则取消其申报资格。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给予永久性摘牌处理。

(一)明显违反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规和文明施工规定的; (二)检查过程中正路混乱、缺失或有造价行为的; (三)临时摘牌两次以上(含两次)。

第十三条 现场考核组在验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场向施工企业提出。考核评分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浙江省建设厅发布的《园林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办法》文件要求合格等级标准的,不再进行下阶段考核验收,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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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不得参加园林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评审。符合要求的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义乌市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匾额,接受社会监督。匾牌由市风景园林学会统一制作。

第十四条 标化工地验评的程序为:申请标化工地评定的园林工程,分为三个步骤进行检查验收:

(一)由现场考核组负责工地的三阶段检查验收工作第一阶段为土方工程(或按完成工程量的20%计);第二阶段为小品构筑物工程(或按完成工程量的50%计);第三阶段为铺装、绿化工程(或按完成工程量的90%计)。

(二)结合市园林学会组织的大检查或平时不定期抽查,作为评选标化工地的重要依据,同时体现施工全过程跟踪评价的原则。

(三)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检查验收。由评审小组对推荐申报工地的资料进行审查,综合平时监督检查情况,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考核等级为合格和优秀。

第十五条 园林学会在完成第三阶段考核验收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评分情况报送建设局评审小组。

第十六条 施工企业所申报的项目通过现场考核后,应在当年9月15日前向园林学会提交下列资料(二至五项需装订成册):

(一)《义乌市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专职持证的安全文明施工人员上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创建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方案; (五)介绍工程施工过程的录像资料和彩色效果照片资料一套。

第十七条 园林标化工地名单的产生应坚持以下评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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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评选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3─5名,设组长1名,组成评选专家组,对推荐申报工地的资料进行审查,综合平时监督检查情况,形成审查意见;

(二)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成员若干名;

(三)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主要议程有: 1、听取评选专家组审查意见汇报; 2、查阅申报材料; 3、评委评议;

4、无记名投票确定市级园林标化工地名单,同时投票确定推荐拟申报省园林标化工地的工程。

(四)现场检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省建设厅发布的有关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文件要求进行检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 市标化工地评选实行公示制,对初步确定市标化工地的工程在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www.ywjsgh.gov)公示,通过后正式确定为市标化工地获奖工程,由市建设局及园林行业学会联合发文通报。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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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义乌市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计划申报表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拟申报等级 投资规模(造价、面积) 施工进度 计 划 施工阶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工 程 类 别 □综合性□纯绿化□养护类 项目经理 开、竣工时间 备注 开始时间 完 成 时 间 备注 企业对施工 方案及现场 设施审查意 见 项目经理: 企业负责人: 年 月 日(公章) 姓 名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日常检查、落实责任人员 职 务 联系电话 本人签名 监理(或业 主)对施工方 案及现场审 查意见 总监: 业主负责人: 年 月 日(监理公章) 填表人: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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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义乌市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标准化工地申报表

义乌市园林行业学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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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申报单位填写。

2、企业名称应为全称并加盖公章,专业类别按资质标准分类填写;工程名称应写全称。

3、园林绿化工程主要施工阶段检查评分结果按市园林学会评定的结果填写。

4、义乌市园林行业学会应对该工程在文明施工、安全防护各个方面作出综合评价,列出主要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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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单 位 情 况

企业名称 (公章) 主承专业类别 建单法定代表人 位 地 址 资质等级 电 话 项目经理 资质等级 邮 编 企业名称 (公章) 参专业类别 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资质等级 电 话 项目经理 资质等级 邮 编 单位名称 (公章) 监资质等级 理 地 址 项目总监 邮 编 单位名称 业主 (公章) 电 话 地 址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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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概 况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工程造价(万元) 开 工 时 间 质 量 情 况 各阶段评分 竣 工 时 间 竣工备案时间 申 报 理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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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园林学会综合评价: 公章 年 月 日 建设方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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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园林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记录表(第 次检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性质 开工时间 形象进度 检查内容 市场行为 规章制度 执行情况 安全生产 状 况 文明施工 状 况 综合评价 意 见 结果反馈 检查情况 工程造价(万元) 计划竣工时间 临时摘牌 第 次 处理意见 检查单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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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

义乌市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申 报 资 料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施工阶段:

申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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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

义乌市园林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工程概况表

工程名称 施工许可证 监理单位 总监 企业名称 项目经理 资质等级 备注 工程概况: 年 月 附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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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申请义乌市园林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验收的报告

义乌市园林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审小组:

由 承建的

工程,现已施工至 阶

段,经建设各方检查已达到义乌市园林工程安全标化工地评定要求,现申请评审小组前来进行考核验收为盼。

(公章) 企业自检意见 年 月 日

(公章)

建设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公章) 监理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申请人(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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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园林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图片资料

施工用电: 总配箱、分配箱、开关箱、配电箱系统图、线路敷设情况图、保护

接零情况图;

施工机具: 钢筋、木工、搅拌机等、操作棚;

支模架、基坑支护、基坑临边围护、沟槽开挖、土方外运:各1-2张;

文明施工: 现场围墙、大门、道路、吸烟区、排水设施、材料堆放、宿舍、灭火

器、消防立管(楼层接口或水泵)、施工现场标牌、宣传栏、安全标志、厕所、食堂、淋浴室、垃圾箱、完工后各立面图、绿化、晒衣区、标化参选牌、民工学校图片、节能照片等;

安全管理: 安全教育图片、消防设施及施工用电平面布置图、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拍一张、方案审批单拍一张(监理、施工单位)、特种作业证书原件拍照、安全台帐排整齐拍照。

注:以上内容中施工现场有的必须要提供,没有的可以不要提供。

园林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企业名称:

资质等级: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名称 工程造价 结构类型 总分等分(满分分值为100分) 项目名称及分值

安全管理(满分分值为20分) 文明施工(满分分值为20分) 施工用电(满分分值为15分) 施工机具(满分分值为15分) 基坑施工(满分分值为15分) - 16 -

安全防护(满分分值为15分) 评 语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受检单位及联系人 项目经理

电话 电话 - 17 -

附录B 建筑施工安全分项检查评分表

表B.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0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3分 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2~10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扣2~10分 1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扣5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扣5分 未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扣2~5分 未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扣5分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扣5分 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扣5分 未按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定期考核,扣2~5分 10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扣10分 施工组 织设计 2 保 证 项 目 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 3 安全技 术交底 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扣5分 交底内容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扣2~5分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4分 10 及专项 施工 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 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扣10分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扣10分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扣2~8分 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扣2~10分 10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10分 4 安全 检查 未有安全检查记录,扣5分 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2~6分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按期整改和复查,扣5~10分 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扣10分 施工人员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扣5分 5 安全 教育 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扣2~8分 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教育,扣5分 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和考核,每人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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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0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扣10分 保 6 证 项 目 小 计 分包单位资质、资格、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扣10分 7 分包单位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扣5分 安全管理 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扣2~6分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员,扣2~6分 持证 上岗 一 般 9 项 目 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扣10分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扣10分 未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扣5分 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扣2~6分 10 安全 标志 未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扣3分 未按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设置,扣2~6分 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扣5分 小 计 检查项目合计

40 100 10 10 未经培训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每人扣5分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人扣2分 10 60 应急 救援 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规定配备救援人员,扣2~6分 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扣5分 未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扣5分 10 8 10 - 19 -

表B.2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现场 围挡 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小于2.5m,扣5~10分 一般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小于1.8m,扣5~10分 围挡未达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扣5~10分 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设置大门,扣10分 未设置门卫室,扣5分 10 2 封闭 未建立门卫值守管理制度或未配备门卫值守人员,扣2~6分 管理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工作卡,扣2分 施工现场出入口未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扣2分 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扣3分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未进行硬化处理,扣5分 施工现场道路不畅通、路面不平整坚实,扣5分 施工现场未采取防尘措施,扣5分 施工现场未设置排水设施或排水不通畅、有积水,扣5分 未采取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措施,扣2~10分 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扣5分 温暖季节未进行绿化布置,扣3分 保 证 项 目 材料 管理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未按总平面布局码放,扣4分 材料码放不整齐、未标明名称、规格,扣2分 施工现场材料存放未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措施,扣3~10分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未使用器具或管道运输,扣5分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未采取防火措施,扣5~10分 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未采取隔离措施,扣6分 宿舍、办公用房防火等级不符合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扣10分 现场 在施工程、伙房、库房兼做住宿,扣10分 宿舍未设置可开启式窗户,扣4分 宿舍未设置床铺、床铺超过2层或通道宽度小于0.9m,扣2~6分 宿舍人均面积或人员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冬季宿舍内未采取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扣5分 夏季宿舍内未采取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扣5分 生活用品摆放混乱、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扣3分 施工现场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措施,扣10分 10 3 施工 现场 10 4 10 5 办公 与 住宿 10 6 现场 防火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或灭火器材失效,扣5分 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未指定动火监护人员,扣5~10分 10

小计 - 20 -

60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7 综合 治理 生活区未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场所,扣2分 施工现场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或责任未分解到人,扣3~5分 施工现场未制定治安防范措施,扣5分 大门口处设置的公示标牌内容不齐全,扣2~8分 10 8 公示 标牌不规范、不整齐,扣3分 标牌 未设置安全标语,扣3分 未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扣2~4分 未建立卫生责任制度,扣5分 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6分 一 般 项 目 食堂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或未办理炊事人员健康证,扣5分 食堂使用的燃气罐未单独设置存放间或存放间通风条件不良,扣2~4分 生活 食堂未配备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扣4分 设施 厕所内的设施数量和布局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6分 厕所卫生未达到规定要求,扣4分 不能保证现场人员卫生饮水,扣5分 未设置淋浴室或淋浴室不能满足现场人员需求,扣4分 生活垃圾未装容器或未及时清理,扣3~5分 夜间未经许可施工,扣8分 10 9 10 10 社区 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扣8分 服务 施工现场未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扣5分 未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扣5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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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4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之间的安全距离1 外电 防护 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采取防护措施,扣10分 防护设施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扣5分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搭设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扣10分 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扣20分 配电系统未采用同一保护系统,扣20分 保护零线引出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接地电气设备未接保护零线,每处扣2分 与接保护零线装设开关、熔断器或通过工作电流,扣20分 2 零保保护零线材质、规格及颜色标记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护系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的设置、安装及接地装置的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扣统 10~20分 工作接地电阻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大于10Ω,扣20分 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防雷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未做重复接地,扣10分 保 证 项 目 3 配电 线路 线路及接头不能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扣5~10分 线路未设短路、过载保护,扣5~10分 线路截面不能满足负荷电流,每处扣2分 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电缆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或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未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的电缆线路,扣10分 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小于2.5m,每处扣2分 配电系统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扣10~20分 用电设备未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每处扣2分 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20分 配电配电箱零线端子板的设置、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4 箱与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或仪表检测不灵敏,每处扣2分 开关配电箱与开关箱电器损坏或进出线混乱,每处扣2分 箱 箱体未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每处扣2分 箱体未设门、锁,未采取防雨措施,每处扣2分 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小计 - 22 -

60 20 10 20 10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配电室建筑耐火等级未达到三级,扣15分 未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扣3分 配电配电室、配电装置布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5 室与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仪表、电器元件损坏,配电扣5~10分 装置 备用发电机组未与外电线路进行联锁,扣15分 配电室未采取防雨雪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扣10分 配电室未设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扣3~5分 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混用,每处扣,2分 特殊场所未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扣15分 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以下电源供电,扣10分 6 一 般 项 目 现场照明变压器未使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扣15分 照明 灯具金属外壳未接保护零线,每处扣2分 灯具与地面、易燃物之间小于安全距离,每处扣2分 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施工现场未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每处扣2分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扣10分 未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或设计、方案缺乏针对性,扣5~10分 7 用电档案 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未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相关部门未组织验收,扣5~10分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3分 安全技术交底、设备设施验收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3分 定期巡视检查、隐患整改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3分 档案资料不齐全、未设专人管理,扣3分 小计 40 10 15 15 检查项目合计

100 - 23 -

表B.19 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平刨安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扣5分 未设置护手安全装置,扣5分 1 平刨 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扣5分 未做保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保护器,扣10分 未设置安全作业棚,扣6分 使用多功能木工机具,扣10分 圆盘锯安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扣5分 未设置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2 圆盘锯 每处扣3分 未做保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保护器,扣10分 未设置安全作业棚,扣6分 使用多功能木工机具,扣10分 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未采取保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保护器,扣8分 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扣6分 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扣4分 机械安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扣5分 4 钢筋 机械 未做保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保护器,扣10分 钢筋加工区未设置作业棚、钢筋对焊作业区未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或冷拉作业区未设置防护栏板,每处扣5分 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扣5分 电焊机安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扣5分 未做保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保护器,扣10分 未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扣10分 5 电焊机 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未进行穿管保护,扣3分 二次线未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扣10分 二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绝缘层老化,扣3分 电焊机未设置防雨罩或接线柱未设置防护罩,扣5分 搅拌机安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扣5分 未做保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保护器,扣10分 6 搅拌机 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规定要求,每项扣5分 上料斗未设置安全挂钩或止档装置,扣5分 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扣4分 未设置安全作业鹏,扣6分 10 10 10 8 10 10 3 手持电 动工具 - 24 -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气瓶未安装减压器,扣8分 乙炔瓶未安装回火防止器,扣8分 7 气瓶 气瓶间距小于5米或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未采取隔离措施,扣8分 气瓶未设置防震圈和防护帽,扣2分 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扣4分 翻斗车制动、转向装置不灵敏,扣5分 8 翻斗车 驾驶员无证操作,扣8分 行车载人或违章行车,扣8分 未做保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保护器,扣6分 9 潜水泵 负荷线未使用专用防水橡皮电缆,扣6分 负荷线有街头,扣3分 未使用保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保护器,扣8分 10 振捣器 未使用移动式配电箱,扣4分 电缆线长度超过30米,扣4分 操作人员未穿戴绝缘防护用品,扣8分 机械安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扣10分 11 桩工 机械 作业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 安全装置不齐全或不灵敏,扣10分 机械作业区域地面承载力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采取有效硬化措施,扣12分 机械与输电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2分 检查项目合计

100 12 8 6 8 8 - 25 -

表B.11 基坑工程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基坑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1 施工超过一定规模条件的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10方案 分 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专项施工方案未重新进行审核、审批,扣10分 10 2 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或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未采取支护措施,基坑扣10分 自然放坡的坡率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扣10分 支护 基坑支护结构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分 支护结构水平位移达到设计报警值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扣10分 10 3 保 证 项 目 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未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扣10分 降排基坑边沿周围地面未设排水沟或排水沟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水 放坡开挖对坡顶、坡面、坡脚未采取降排水措施,扣5~10分 基坑底四周未设排水沟和集水井或排除积水不及时,扣5~8分 10 4 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提前开挖下层土方,扣10分 基坑未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开挖或开挖不均衡,扣10分 开挖 基坑开挖过程中未采取防止碰撞支护结构或工程桩的有效措施,扣10分 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未采取铺设渣土、砂石等硬化措施,扣10分 10 5 坑边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超过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要求,扣10分 荷载 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分 10 6 开挖深度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或栏杆设置不符安全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基坑内未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或梯道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防护 5~10分 降水井口未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扣10分 10 小计 60 - 26 -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未按要求进行基坑工程监测,扣10分 7 基坑监测 基坑监测项目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扣5~10分 监测的时间间隔不符合监测方案要求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未加密观测次数,扣5~8分 未按设计要求提交监测报告或监测报告内容不完整,扣5~8分 10 基坑支撑结构的拆除方式、拆除顺序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8 一 般 项 目 9 基坑内土方机械、施工人员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作业上下垂直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扣5分 环境 在各种管线范围内挖土作业未设专人监护,扣5分 作业区光线不良,扣5分 10 支撑机械拆除作业时,施工荷载大于支撑结构承载能力,扣10分 拆除 人工拆除作业时,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扣8分 采用非常规拆除方式不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扣10分 10 10 应急预案 未按要求编制基坑工程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内容不完整,扣5~10分 应急组织机构不健全或应急物资、材料、工具机具储备不符合应急预案要求,扣2~6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 27 -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检查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检查 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检点扣减实得 分数 记录 分数 分数 1 架体 稳定 各类脚手架拉结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扣5分 悬挑架、预埋件连接不合理、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扣5~10分 未实施使用前验收的,扣15分;记录不全的,扣3~10分 *悬挑架体底层未采取有效的全封闭措施,扣10分;封闭不严扣3~5分 施工层不设防护栏杆,每处扣5分;不设踢脚板的,每处扣2分 施工层以下,未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的,扣5分 施工脚手架与构筑体之间未进行隔离,或隔离不严密的,每处扣2分 每10延米立杆、大、小横杆间距超过规范的,扣5分;杆件搭结长度不10 15 架体 2 脚 手 架 封闭 隔离 杆件 3 与脚 手板 符合规范的,每处扣2分 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的,扣5分;不规范的,每处扣2分 杆件锈蚀、变形严重的,或未作防锈处理的,扣2~5分 脚手板(笆)铺设不严密、绑扎不牢,每处扣2~5分 脚手架上可坠物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2分 15 *立杆间距或纵横向支撑不符合施组的,扣20分 4 模板 工程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未按规范设置水平加强层,扣20分 2米以上作业无可靠立足点的,扣5分 立柱底部处理不符合规定的,扣5分 20 高处 5 作业 及 临边 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扣5~10分 操作平台(移动平台)不符合要求的,扣5~10分 洞口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扣5~10分 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扣5~10分 20 防护棚布局、搭设、连接不合理的,扣5~10分 6 特殊 部位 内脚手架(满堂)搭设不符合要求的,扣5~10分 卸料平台、钢平台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5~10分 通道口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扣5~10分 加 7 分 项 合计 现场安全设施做到定型化、工具化且具有推广价值的,加10分 10 20 (注:打*号项为否决项目) 100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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