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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表论文管理

来源:世旅网
关于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的管理及奖励暂行规定

为了全面落实科技兴院为主导、以女性健康美丽为特色、以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的现代医院为目标,鼓励全院专业技术人员在搞好医疗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撰写学术论文,倡导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使医院的医疗、科研等项工作相互促进,全面发展,创建医院品牌,提高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学术地位,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医院全体人员均可在国内外的正式刊物的正刊(统计源期刊)上投稿发表文章。

二、公开发表的文章包括论著、综述及个案报道等,出版著作包括专著、统编教材、译著或科普书籍。

三、拟发表的论文以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一作者为我院聘用的员工。

四、投稿程序:

1、投稿前须经科室主任或科研课题负责人初审并出具论文推荐信; 2、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发医院论文推荐信。

五、医院支持发表文章,对符合上述条件者发表的文章版面费予以不同范围的支持,按以下规定报销:

1、所发表的文章必须是在国内外的正式刊物的正刊(统计源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文章,以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一作者为我院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论文的投寄费、审稿费由个人自理。

2、版面费报销比例:

(1)在国家的中华级杂志、国家级核心期刊的正刊上公开发表的文章

报销版面费100%;

(2)在省、部级杂志的正刊(统计源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文章,报销版面费80%;

(3)在统计源期刊以外的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报销版面费50%。 3、报销时间:文章发表后,携带版面费正式、刊登论文的杂志原件及论文复印件(A4纸)一份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销手续。

4、发表文章稿费归作者所有。 六、出版著作:

1、以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主编的专著、统编教材、译著或科普书籍,编写费用自理;主编的专著、译著或科普书籍出版要求医院予以经济支持的,出版前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请示总经理确定是否予以出版费用的经济支持及支持范围。

2、医院予以出版费用经济支持的出版物,医院享有发行权及经济收益。 3、以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主编的专著、统编教材、译著或科普书籍作者须在书籍出版后持该书籍原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七、奖励办法: 1、文章奖励

(1)发表文章奖励范围限于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一作者为我院员工的文章。

(2)医院每2年举行一次优秀论文评选,医院专家学术委员会按照医院优秀论文评选标准对在省部级以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不包括综述、个案报道和译文)进行评审。

(3)发表文章奖励设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视发表的论文数量、

质量确定奖励名额;综述、个案报道、译文及未能入选的论文给予鼓励奖。

一等奖奖励1000元/篇,二等奖奖励800元/篇,三等奖奖励600元/篇,鼓励奖200元/篇。 4、著书奖励:

(1)以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主编的专著、统编教材、译著的专著主编者每部书奖励5000元;科普书籍主编者每部书奖励2000元。

(2)以我院员工署名参编的专著、译著、科普书籍及统编教材,参编者每部书奖励500元。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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