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室管理规定
为活跃公司业余文化生活,维护活动室正常工作秩序,加强活动室管理,确保安全、防火,保持环境卫生,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活动室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要为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维护、维修设备。
二、活动室的开放时间为: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20:00-22:00,星期二、星期四、星期六18:00-22:00;星期日全天开放。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三、活动室主要为公司内部服务,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需邀请外人参加,须经综合管理部科级领导批准。
四、凡来活动室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制度。
五、活动室管理制度:
㈠不超过规定时间,不影响工作。
㈡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㈢注意公共卫生,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㈣活动人员请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爱护室内乒乓球桌、棋牌桌、健身器材等设施,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㈤不带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入室活动。
㈥活动后将物品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电源。
六、为不断改善活动室的管理服务工作,活动者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搞好管理工作,并欢迎提出批评和建议。
综合管理部
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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