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生产系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为确保各生产环节的安全隐患整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专业方面的安全检查。 3、职责
3.1专项安全检查生产副总经理组织牵头各专业部门; 3.2 安全管理部门协调
3.2 各生产单位、专业部门进行配合检查。 4、管理内容 4.1检查人员组成
由副总经理任组长、安全科牵头,设备、电力、调度等专业人员组成 4.2检查频率
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 4.3检查的范围
边坡,排土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油库,运输系统,供电系统,防排水系统,应急装备与通信系统,其他重要设备设施 4.4检查方法
1)、由各种专业人员使用事先制定的相关专业检查表,对相关生产系统进行拉网式的安全检查
2)、检查标准应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结合
各专业安全技术标准。
3)、检查组完成检查任务后,将各专业人员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整改指令书,责令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并按期对整改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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