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学家评索尔·贝娄作品中人物的自我寻求王 杨 武汉科技大学 湖北 武汉 430000摘 要:存在主义认为现代人总是面对要成为自己同时又不得不生活在有限的处境中的荒谬。这也是索尔·贝娄最关注的人生状态。贝娄深受存在主义的影响,他的小说描写现代人的精神苦难,深切关注人类生存的普遍困境,其作品中的人物总在寻求自我,他们一开始与环境格格不入,历经苦苦挣扎,又最终回到现实。本文以《赫索格》《、只争朝夕》和《晃来晃去的人》等三部作品为代表,从寻找立足点、与自身的疏离、可怕的自由等方面探讨了作品中人物的自我寻求。关键词:存在主义 索尔·贝娄 自我寻求作者简介:王杨(1980.8~),女,湖北武汉人,武汉科技大学讲师。研究方向:英语文学。[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2)-01-0046-02多少个世纪以来,“人是什么?”及“生活的意义是什么?”这些问题始终没有答案。人类一直不懈地追寻,是什么让一个人变得完整。索尔·贝娄致力于对自我、对身处现代焦虑中的人的内在的寻求。他笔下的人物总是在追问他的自我、他的存在、他在社会中的地位、他在集体里的角色以及他的前途。一、《赫索格》中的纳克曼和劳拉:寻找立足点存在主义认为人的生活中不存在终极意义或目的;在这个意义上,生活是荒诞的。我们被抛弃到世界上,完全靠自己照顾自己。当代哲学家威廉·巴雷特曾经将我们现在的状态描述为。存在主义相信我们跟其他所有生物不同,我们没有一个自然的家。我们孤独地在这世上,无处系泊。“没有人能真正在生活中占有地位。大多数人都觉得他们所占的位置其实是归别人所有的。到处都是流离失所的人。”(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74: 144) 这些正巧是贝娄笔下的人物,《雨王汉德森》中的百万富翁,尤金·汉德森说过的话,也可以是贝娄的几乎每一个人物、或者他本人的话。和贝娄多数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赫索格》中的纳克曼和劳拉一直在寻找平衡,希望能获得他们生活的立足之地。这对在巴黎和布鲁克林的大街上流浪的夫妇,是贝娄小说中典型的晃来晃去的人:不断地搬家,不断地失望,又不断地寻找自己的下一站。纳克曼,赫索格四十来年前的朋友,在第八街遇见他,马上就逃走了,看上去十分苍老,弯腰曲背。纳克曼原本是来欧洲写诗的。他和妻子劳拉一直在欧洲漂泊。他们睡在阿拉伯贫民区,互相朗诵凡· 高的书信。劳拉的头脑不太灵醒。赫索格曾跟纳克曼一起去精神病院探望过她。当时她手腕上扎着绷带。这是赫索格所知道的劳拉的第三次自杀了。她坐在角落里,双臂围抱在胸前,只愿意谈论法国文学。这是个只懂得圣洁事情的灵魂。在这里,她只是个陌生人。在纽约,也一样。事实上,46每个人都“像一个因为在森林中迷路而感到恐惧的人,都像一个到处乱跑想要找到出路,却发现每一步都将他带入更深的困惑、却又无法停下来的人。”(Raymond, 1991: 153)现代人已经从日常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也已经获得了大量传统意义上的奢侈;然而,他们发现自己在这些新的物质享受中晃来晃去,找不到存在的理由。在《只争朝夕》中,汤米·威尔赫姆与他周围的世界格格不入,在旅馆和一群老年人生活在一起。在《晃来晃去的人》中,约瑟夫别无选择,只能整天晃来晃去,靠妻子的收入生活;为了省钱,他从套房搬进公寓,整天面对着噪音、气味、偷窃、猥琐、妒忌、疾病和死亡。所有人都如同贝娄的主人公所说的这般生活着,“游荡在这个飘摇的世界上,不停地寻找立足点”(刘洊波, 2001: 275)。赫索格从雪莱处引用的表达他所受苦难的无意义的一句话能够很好地说明这一点:“我倒在人生的荆棘上,淌着血。后来呢?我倒在人生的荆棘上,淌着血。后来又怎么样呢?”(索尔·贝娄,1985:285)二、《只争朝夕》中的威尔赫姆:与自身的疏离存在主义认为“人是一种距离的生物。”(Raymond, 1991:247)我们不是我们的过去,因为过去的已经发生了;我们也不是我们的将来,它还未发生。而当我们试图抓住现在,我们发现现在已经消失了。我们是谁?现在是什么?似乎“人生活的意义就在于每分每秒向自己证明他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个钢琴键。”(Raymond, 1991: 15) 在《只争朝夕》中,贝娄创造了一个美国人很熟悉的角色:汤米·威尔赫姆——一个四十四岁的有两个儿子的父亲,目前住在格老瑞安纳旅馆。这不是个讨人喜欢的角色,他有着两只惊诧、忧虑和如饥似渴的眼睛,被损害了的、宽阔得有失匀称的躯体。威尔赫姆觉得自己长得像只笨拙的动物。“他生活上特有的负担就像沉积物、重载和山丘一样压在他身上。当他疲劳不堪而再不能挣扎的时候,或略有安宁的时候,就更加容易感受到这种神秘莫测的重压了,这是他毕生必须完成的不可名状的种种事情的增长或积累。这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义不容辞的。” (索尔·贝娄,2002:50) 在对自己沉重的身体极度绝望的时候,威尔赫姆总是称自己为河马。他的存在对他自身而言已然成为一种负担。 他希望能发现真实的自己,这点从他的多个名字就能反映出来。汤米·威尔赫姆原名“威尔赫姆·艾德勒”。一个自称招收电影演员的经理人说他有当演员的才华,说服他违背父母的意愿从大学退学去好莱坞闯荡。在那里,他更名为“汤米·威尔赫姆”,这象征着他一直以来的梦想——成为自己所不是的及永远无法成为的人。抛弃自己的姓氏代表着对过去的否定,而他“无家可归”文学评论的假名则暗示着一个虚假的面具。一个人能随心所欲改变的东西实在太少,威尔赫姆深知这一点。人不能改变他的肺或神经,体质或秉性。他不在自己的控制下。他不能推翻政府或生下来就不同寻常。然而,还是有东西可以掌控的——名字。通过更名,威尔赫姆渴望能成为另一个人,汤米,但最终没有成功。七年里,他在好莱坞始终是个“an extra”(这个词很好地揭示了他对 自己的感觉:一个多余的人)。后来,他在一家销售儿童家具的公司做销售,又因为升职机会被其中一位老板的女婿抢走而辞职。事业的不稳定也加速了婚姻的破裂,现在他跟孩子们分开了,被妻子玛格丽特报复。她不断找他要钱,却不同意跟他离婚。不时向我袭来。有些人似乎明确知道他们的机会之所在;他们冲破牢狱,越过整个西伯利亚去追索这些机会,而一间房子却囚禁了我。” (索尔·贝娄,2002:71) 一天在斗室里枯坐十个小时,他很少离开房间,像在椅子上生了根。即使出门,也不会走远。他每天出门难得超过四次,吃饭三次,第四次就得编造一件差事,或者是心血来潮。这是约瑟夫对厌烦的感受——“ 三点钟,对我来说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三点钟,只是暮色悄悄拢来;三点钟,只有邮差最后一次轻轻经过,而在我的邮箱里任何东西也没有留下。” (索尔·贝娄,2002:8) 他变得内省、急躁,对朋友和家人吹毛求疵,逐渐把自己同外部世界分割开来:“他开始完他的生活并没有因为名字而改变多少。“汤米”还是“威尔基”。“当他喝酒喝得醉醺醺的时候,他总是作为威尔基来痛责自己的。” (索尔·贝娄,2002: 35)在他心中,“艾德勒”是一种分门别类的名称,“汤米”是他个人自由的象征,而“威尔基”却是他难以推却的“自我”。贝娄一直在追寻着关于人类究竟是什么,生活的目的是什么等问题的一个更为广泛、灵活、充实、连贯和全面的陈述。他悲痛于自我在现代焦虑中的迷失。他作品的核心是要了解自我,内在的真实的自我。他寻找着真实的生活,始终关注于如何去定义现代生活中的人。这也是为什么他的主人公也常常冥思苦想这些问题。在镜子前,睁着茫然狂怒的双眼,他们问自己,“我的天哪!这个生物是什么?” (索尔·贝娄,1985:304)令人难过的是,正如存在主义所言,“我们面对自己始终是陌生人,我们不理解自己的实质,我们误解自己,‘每个人离他自己最远’这个公理将永远掌控我们。对于我们自己,我们并不了解。”(Raymond, 1991:196)三、《晃来晃去的人》中的约瑟夫:可怕的自由自由是存在主义一个基础的概念。存在主义者认为我们仅仅是我们的条件作用的产物。同时,对于那种认为我们本质上是自由的,自由是我们人类的福祉的天真的乐观主义,他们也是持反对态度的。对存在主义者而言,因为自由,我们就无法确定自己要依靠什么。即使上帝存在,我们也有自由相信他,有选择自己生活的自由。我们被抛到这世上,没有抛锚泊船的地方,没有救生索,没有预定的意义或固定的价值。“没有什么比自由更让人和社会难以忍受了”。(Raymond, 1991: 357)在《晃来晃去的人》中,主人公约瑟夫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自由的囚徒。他辞去工作,应招参军,将近七个月了。现在他还在等待。同时,艾娃,他的妻子,一直供养着他。她声称这不算什么负担,还劝约瑟夫借此机会好生自由自在几天,读读书,痛痛快快地玩一玩,要不,一参军就玩不成了。这是段自由的时间,但约瑟夫却不知如何享用自由。大约一年前,他雄心勃勃地开始写几篇文章,主要是传记性的,论述启蒙时代的哲学家。现在,他本应继续写下去,却发现自己无法读书。一个人长时间的独处,对他人缺乏信任。约瑟夫发现自己的面前不是一片广阔的天地,而是一个封闭无望的监狱。“我的视线被四堵墙截住,未来的一切都被隔绝了。只有过去,带着寒伧和无知全依靠自己头脑中的东西。”(Hyland, 1992:18) 他常常一个人沉思,思考着某些真理、现实,或与世界相协调的模式。痛苦和怨恨正逐渐侵蚀他那慷慨善良的本性。这种状态“最终内化为一种与想象中的另一个自我——替身精灵——的辩论。”(Hyland, 1992: 22)这种自由是人必须承受的负担,萨特称之为“可怕的自由”。无限种可能性向人开放,这提醒人无论他多努力,都不可能成为一个完整的人。“千万不要对我谈论自由问题。一个富翁也许因有百万美元的纯收入而安闲自得。一个穷光蛋也许因无拘无束而逍遥自在。但是,处在我这种地位的人却不得不焦虑等待,直至倒毙。” (索尔·贝娄,2002: 61)这也是贝娄作品中很多人物的心里话。因此,存在主义的自由不是积极的自由,因为它的基础与人心底的虚无相一致。存在主义认为世界是荒谬的,生活是痛苦的。贝娄的小说真实地描写了这种苦难,其作品中的人物总是一次次地跌倒,又一次次地爬起,不断地寻找自我,寻求自我可以赖以生存的立足点,以期探索出一条自我生存之路。参考文献: [1] Charles Scribner’s sons, American Writers (Volume I) [C], New York: 1974[2] Raymond, Diane, Existentialism and the Philosophical Tradition [M], New Jersey: Prentice-Hall, Inc., 1991[3] 刘洊波,英美文学史及作品选读(美国部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4] 索尔·贝娄,《赫索格》[Z],宋兆霖译,桂林:漓江出版社,1985[5] Rubinstein, Annette, American Literature Root and Flower[C], 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1988[6] 索尔·贝娄,《只争朝夕》[Z],王誉公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7] 索尔·贝娄,《晃来晃去的人》[Z],蒲隆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8] Hyland, Peter, Saul Bellow [M],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199247“威尔基”依然占据着他的整个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