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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具无菌检查方法验证方案

来源:世旅网


医疗器具无菌检查方法验证方案

1 概述

无菌检查法系用于检查药典要求的医疗器械产品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其应在1000级下的局部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的,其全过程应严格无菌操作,防止污染,以免供试品的检出误判定。 2 验证目的

通过验证,确认所采用的试验方法适用于本产品的无菌检查,以确认我公司的无菌检验的有效性,确保产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 验证范围

3.1 在每个月的同一生产批(灭菌批)中选取序列号排在最后的产品(为特制试验用,工艺与常规产品相同)(具体抽样量见表1)。为了扩大样本量,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验证,连续不低于六个月,且根据产品特性,每月按规格大小分档选取样品。

表1 批出厂产品最少检验数量

供试品 批产量N(个) ≤100 医疗器具 100<N≤500 >500

接种每种培养基所需的最少检验数量 10%或4件(取较多者) 10件 2%或20件(取较少者) 4 验证人员及职责

管理者代表:XX,负责验证项目的确定及审批; 质控部:XX,负责验证方案的起草及组织实施; 质控部:XX,负责验证的操作执行。 质控部:XXX、XXX,负责检验的操作和复核。

5 文件准备和培训

5.1 检查验证所需的各类文件及记录资料,应齐全;相关的文件草案是否已具备。 5.2 组织

参加验证人员需进行本方案的学习。 6 验证条件及验证时间安排 6.1 验证条件

6.1.1 质控部检测的公用系统良好;仪表量器经过校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6.1.2 供试品 至少6批 6.1.3 培养基及试剂: ①0.9%的氯化钠溶液 ②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 ③改良马丁培养基 ④改良马丁琼脂培养基 ⑤营养琼脂培养基

⑥PH7.0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 ⑦营养肉汤培养基 6.1.4 验证用菌株:

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CMCC(B) 26003] 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CMCC(B) 63501] 生孢梭菌(Clostridium sporogenes)[CMCC(B) 64941] 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CMCC(F) 98001] 6.1.5 无菌检验仪器及相关设备 压力蒸汽灭菌器

型号: 生产厂家: 校验日期: 有效期: 生化培养箱

型号: 生产厂家: 校验日期: 有效期: 电热培养箱

型号: 生产厂家: 校验日期: 有效期: 超净操作台

型号: 生产厂家: 校验日期: 有效期: 6.2 验证时间

质控部提起草验证方案,经批准后实施,整个验证活动按下面时间安排完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7 验证依据

《中国药典》2010年版附录无菌检查法。 8 验证内容 总则:

A、对照组按照现有方法进行检测。

B、验证组按照中国药典2010版中无菌检查法进行检测。 C、将两组试验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和评价,并作出验证结论。 8.1.培养基无菌性检查

8.1.1.取每管装量不少于50ml的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5支、每管装量不少于50ml的改良马丁培养基5支,置规定温度下培养14天。 8.1.2应无菌生长。 8.2 试验菌液的制备

8.2.1 接种金黄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杆菌的新鲜培养物至10ml营养琼脂培养基中,置30~35℃培养18~24小时,分别取上述培养物1ml加9ml 0.9%的无菌氯化钠溶液10倍递增稀释制成每1ml含菌数小于100 CFU的菌悬液。 8.2.2 接种生孢梭菌的新鲜培养物至12ml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中,30~35℃培养18~24小时,取上述培养物1ml加9ml0.9%无菌氯化钠溶液10倍递增稀释制成每1ml含菌数小于100 CFU的菌悬液。

8.2.3 接种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至10ml改良马丁琼脂培养基中,置23~28℃培养24~48小时,取上述培养物1ml加9ml 0.9%的无菌氯化钠溶液10倍递增稀释制成每1ml含菌数小于100CFU的菌悬液。 8.3供试液的制备

◆稀释剂: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

◆医疗器具:取供试品置无菌容器中,按照每单件供试品加稀释剂50~100ml的量将供试品进行冲洗,振荡浸提1h,作为供试液。 8.4方法验证

采用薄膜过滤法。

将上述供试液按薄膜过滤法过滤,冲洗。在最后的冲洗液(100mlPH7.0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中加入小于100cfu的试验菌,过滤。取出滤膜分别接种至50ml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或改良马丁培养基中。另取一装有同体积培养基的容器,加入等量的试验菌,作为对照。各试验菌同法操作。 ◆培养条件: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30~35℃ 3天; 改良马丁培养基 23~28℃ 5天。 8.5结果判断

与对照管比较,如含供试品各容器中的试验菌均生长良好,则供试品的该

检验量在该检验条件下无抑菌作用或其抑菌作用可以忽略不计,照此检查法和检验条件进行供试品的无菌检查。如含供试品的任一容器中试验菌生长微弱、缓慢或不生长,则供试品的该检验量在该检验条件下有抑菌作用,应采用增加冲洗量、增加培养基的用量、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更换滤膜品种等方法,消除供试品的抑菌作用,并重新进行方法验证。 9 评价标准

9.1 在同一生产批(灭菌批)中,按照对照组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其结论如果是无菌;按照试验组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其结论如果也是无菌,那两种结论为一致,为试验组规定的方法可信。反之亦然。

9.2在同一生产批(灭菌批)中,按照试验组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其结论如果是无菌;按照对照组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其结论如果也是无菌,那两种结论为一致,为试验组规定的方法可信。反之亦然。

10 检验记录

9.1 试验组:(见附表1) 9.2 对照组:(见附表2)

11 评价、做出验证结论

根据检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价,并作出验证结论。 11.1 偏差处理

在验证过程中出现任何偏差,均应立即报告验证负责人,验证负责人应根据情况立即处理。并做好偏差处理记录。重大问题应提出处理方案,提交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处理。如果管理者代表认为应重新验证,则验证负责人应重新组

织起草验证方案,待管理者代表批准后重新验证。偏差处理应填写偏差处理记录。

11.2 验证结论

依据中国药典2010版附录无菌检查法,我公司的无菌检验方法的有效性为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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