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
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
□邵思跃
2020年1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 生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 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
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 务。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 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 供给水平。
《意见》指出,坚持问题导向,坚 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 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要明确耕 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 地利用优先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地资源,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对耕 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 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 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 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 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 用地,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 稍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 树挖塘,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监测,坚 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 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 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 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生命线。
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 《意见》提出,要充分认识防止耕 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 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 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 迫性。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 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不得擅自调整 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 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 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 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 地用途,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 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人退耕还林还 用于粮食生产。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 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 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进一步优 准建设农田林网。
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最严格 《意见》强调,严禁违规占用永久 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 基本农田种树挖塘。要贯彻土地管理 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高
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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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 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 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 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 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 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 推动制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 鱼等的处罚措施。
《意见》强调,要加强耕地种粮情 况监测。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要综 合运用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每半 年开展一次全国耕地种粮情况监测评 价,建立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机制。 各地区要对本区域耕地种粮情况进行 动态监测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 大情况及时报告。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 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监测评价, 实行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及时更新电 子地图和数据库。
此外,《意见》还要求,有序引导 工商资本下乡,督促各地区抓紧建立健 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 审核制度,强化租赁农地监测监管。各 地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工作方案, 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抓好贯彻 落实,于2020年底前将有关落实情况 报国务院,并抄送农业农村部、自然资 源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 实做好相关工作。农业农村部、自然资 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防止耕地 “非粮化”情况的监督检查。囵(摘自《中 国自然资源报》2020年11月18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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