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设计管理的探讨 常岚李真真 新乡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新乡453000 摘要:根据起重机械设计管理的现状,分析了中小制造单位因设计力量不足、管理欠缺的因素而导致我 国起重机械设计能力低下的原因。同时,分析了现有法规对设计评审方式的欠缺以及监检机构人员技术能力不 足,导致设计缺陷不能有效发现。提出对设计人员实行资格认定、成立专业起重机械设计单位的建议,使设计 人员得到集中管理,提高了行业的整体设计能力;完善事后追查措施,以达到提高起重机械产品设计的可靠性, 减少因设计缺陷造成的事故隐患的目的。 关键词:起重机械;设计;管理;探讨 中图分类号:TH2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1—0785(2012)07—0001—03 Abstract:Based on the current design management situations for hoisting machinery,this paper analyzes causes of low design capability of domestic hoisting machinery due to the deficient design strength and management shortage in medi— um and small manufacturing units.as well as shortage of existing regulations in design review ways and personnel’s inade— quate technical ability in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institutions which result in that design defects fail to be found time ̄. Qualification certiifcation ofr designers and establishment of specialized hoisting machinery design units are both proposed in this paper as well,for the purpose of centralized management of designers and improvement of overall industrial design ca— pability.Post tracing measures shall be perfected for improving design reliability of hoisting machinery and reducing any accident hazards resulted from design defects. Keywords:hoisting machinery;design;management;discussion 设计环节是起重机械生命周期的肇始,设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明确了压力容器的设 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起重机械的安全质量水 计单位应当经过相关部门许可方可从事设计活动; 平。设计的技术可行性、工艺先进性、经济合理 锅炉、压力容器中的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 性、设备配套程度以及结构是否安全可靠等,都 型游乐设施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应当 将决定着起重机的使用价值和功能。设计对起重 经相关部门鉴定方可用于制造。而对于起重机械, 机械的质量、价格、市场竞争力及制造单位效益 并无设计单位资质许可和设计文件鉴定的要求。 等方面有着重大的影响。起重机械制造监检人员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第六条规定:“制 对设计资料确认能力不足,既可能阻碍起重机械 造单位应当采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起重机 制造单位创新性发展,也会因事故的发生导致监 械设计文件”。而《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释 检机构陷入事故责任追究、用户与制造单位因设 义》 对这条的解释是“制造单位应当对所采用的 计问题发生的纠纷中。因此,如何对起重机械设 起重机械设计文件(包括制造单位自行设计或引 计环节加强管理与控制,分清各单位职责,从而 进的设计文件等)的正确性负责”。也就是说,我 减少设计事故隐患,是本文讨论的内容。 国监管法律体系是通过规范起重机械制造单位的 1起重机械设计管理现状 行为,来问接控制起重机械的设计管理问题。 1.2 中小型制造单位的设计能力难以保证 1.1 制造单位设计资质无要求 起重机械制造单位使用的设计文件一般由自 目前,我国对起重机械设计资格尚未有相关 行设计、引进设计文件及用户指定设计单位对专 的取证要求。起重机械的设计不用取得设计资质, 用起重机械产品提供设计文件等途径获得。由于 但制造单位必须取得相应品种的制造许可资质。 起重机械设计尚未单独进行监督管理,只是作为 不同的特种设备,在设计管理方面有较大差异, 制造过程的一部分进行质量控制,无论是自行设 《起重运输机械》 2012(7) ——1—— 计还是引进设计,设计文件的正确性都由制造单 位负责。在实际工作中,制造单位自行设计起重 机械产品的能力和确认引进设计文件正确性的能 力无从考量。 事故,监检人员很难摆脱事故责任的追究。 多数监检人员的技术水平与起重机械专业设 计人员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监检人员多以政策法 规、标准、检规的掌握为基础,监检工作以监督 为主,在起重机械设计正确性的判断上缺乏足够 的技术实力。监检人员技术能力的不足可能会造 成2种后果:1)加强对设计的控制,禁止对设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制造单位应当 有与之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机电类特种设备 制造许可规则(试行)》 附件2中明确了相关技术 人员的组成和数量要求,确定了机械工程师、电气 工程师的最低数量,达到了后者要求的制造单位是 图纸的任何改动,从而阻碍起重机械产品的创新 和优化;2)放松对设计的控制,以法规未要求对 否一定能够设计出合格的起重机械。一般来讲,设 计对技术人员的要求高于制造环节的要求,故要求 设计单位应具有比中小型起重机械制造单位更强的 技术力量。因此,将起重机械的设计管理依附于制 造过程进行控制较难实现对设计质量的监管。 1.3 制造单位内部缺乏合同评审和设计验证 我国起重机械产品目前多以用户需求定制, 即使是相同型号的起重机,其设计细节上也会存 在不同之处。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与使用环境和 用途密切相关,一旦使用环境和用途发生改变, 原始设计图纸即使本身无缺陷,亦有可能存在安 全隐患。因此,对合同进行有效的评审,是对设 计是否适应于使用环境的有效鉴定。 中小型起重机械制造单位因设计水平有限, 通过引进图纸的方式补充自身设计能力不足的缺 陷并无不妥。但制造单位为降低成本,采取对引 进图纸参数进行修改的做法,在未进行设计鉴定 或设计验证的情况下即用于生产,却是对设计质 量的轻视。起重机械设计考虑的因素是综合性的, 如果制造单位设计人员不了解图纸修改对整体设 计的影响,将无法保证原设计在修改后的安全性 能。对设计文件进行验证,是对设计文件本身正 确与否进行的评价。目前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要素 中对合同评审和设计过程控制方面的要求在实际 工作中落实不到位。 2监检人员的技术能力有待提高 由于起重机械设计的正确性不属于监检人员确 认的内容,在目前设计管理不足的情况下,制造单 位以“优化设计”为由降低用料尺寸、减小主要受 力构件截面尺寸等方法控制制造成本,如果此举未 能得到监管部门的及时纠正,同行会纷纷效仿,在 整个起重机械制造行业产生连锁效应,一旦出现 一2一 设计进行监管为理由,放任制造单位对设计图纸 的修改,会使部分处于安全临界线上的设计投入 生产和使用,带来隐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3设计文件的鉴定有待商榷 我国起重机械产品系列有推荐技术标准,但 并非强制系列标准,起重机械销售人员为了增加 利润,常以按用户需求定制起重机械产品为由提 高价格。因此,非标准系列的起重机械产品较为 普遍,按照锅炉等特种设备的管理模式对设计文 件进行鉴定目前尚不可行。其原因有:多数监检 机构的监检人员技术能力不足,尚不具备对起重 机械设计文件进行鉴定的能力;若每台非标起重 机械产品都需要找专业单位进行设计鉴定,势必 增加企业负担。如果相同的设计被各制造单位广 泛使用,按照目前的制造监检模式,各制造单位 需要独立报送设计鉴定申请,监检机构需要逐一 进行鉴定,会增加监检机构的工作量和整个起重 机械制造行业的监检成本。 4起重机械设计管理的思考 4.1 起重机械设计人员资格认定 起重机械制造行业内的中小型民营企业居多, 目前起重机械技术人员流动性又较大,设计人员 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加之在当前经济社会中, 就业双方双向选择,在利益的驱使下,人员流动 频繁,企业用人成本提高,责任追究难度加大。 加之目前技术职称的评定途径庞杂,很难判定所 评定的职称是否能代表被评定人的真实水平。另 外,起重机械的设计专业性强,涉及大量技术规 范和标准,很难确定新人行的机械工程师、电气 工程师从事起重机械设计工作的能力。 现有的起重机械技术人员资质认定模式不能满 《起重运输机械》 2o12(7) 足行业需要,对起重机械制造行业的发展和提高起 重机械行业设计人员责任心方面产生负面影响。可 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起重机械设计人员的管理: ’1)参照其他行业的执业注册方式,考虑让起 重机械设计人员取得相应执业资质,所有起重机 械设计人员的执业情况在专业技术部门备案,可 对设计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制定设计人员绩效考 评制度,对设计人员原因导致的事故认定,因情 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分直至吊销相应设计资质; 对取得各项科技成果的设计人员则给予评优。从 设计人员资质管理方面,提高设计人员的含金量, 创造起重机械设计人员管理平台。 2)对起重机械设计人员实行分级管理,分别 承担起重机械的设计、审核与批准,设计资料上 必须由相应设计级别的人员签字确认。同时结合 设计人员资质备案情况,提高了对设计人员工作 质量的可追溯性,从而增强设计人员的责任心。 3)发证机构定期组织对各级别设计人员的设 计项目进行抽查评定,作为对设计人员工作质量 的持续性监督。 4)也可把设计师级别和数量的要求作为起重 机械制造单位设计能力的认定条件之一,可进一 步提高起重机械制造单位的设计能力。 4.2成立专业起重机械设计单位 目前起重机械制造单位的设计能力参差不齐, 一般中小型起重机械制造单位可能并无专业的设计 中心,只有技术能力较强的大型企业才有能力建立 自己的设计中心。另外,可由技术能力较强的设计 人员组成独立于制造单位的设计院、设计工作室, 由专业权威部门为设计单位颁发相应设计资质证书, 通过对设计资质的严格管理来解决单纯的起重机械 设计文件鉴定可能存在的缺陷。其优点是: 1)设计与生产相分离有利于整个行业设计能 力的提高。由专业起重机械设计单位来进行设计, 类似于建筑行业的设计院、独立的建筑设计师工作 室,这样设计单位更容易集中高端的设计人才,设 计出的起重机械将会更加专业、设计的方案可能会 更加优化。专业设计人才的集中便于研究环境的 建立,从而提高我国整个起重行业的设计能力。 2)可减轻制造单位对设计人力资源的投入。 设计人员属于高级技术人员,中小企业无力保持 大量此类人才,现有模式下为利于自身的制造资 质,不得不招来一定数量的设计人员,造成人力 《起重运输机械》 2012(7) 成本的增加。由于这些设计人员分散到各中小企 业,他们既无力设计出复杂的起重机械,又因身 边技术交流少,不利于设计水平的提高。 3)设计与制造分离便于使起重机械行业向深 层次发展。制造单位通过购买设计单位的图纸专 利、授权生产等方式,既保护了设计单位的知识 产权,又能让制造单位把精力集中在生产上。当 设计单位对某个型号的产品设计获得评审鉴定通 过,授权生产的企业无需再次进行设计鉴定申请, 这样可以节省整个行业的设计鉴定成本,整个产 业链将更为合理和专业。全国的起重机械型号也 更加容易进行统一和控制。对于事故追溯,责任 更加明确。属于设计上的责任,追究设计单位和 起重机械设计师的责任。制造过程中制造单位不 按设计要求生产,由监检机构向制造单位提出整 改意见通知,而无需考虑设计是否合理的问题, 出现事故对制造单位和监检机构追究相应的责任。 5 结论 目前,我国对起重机械设计和管理主要依赖于 企业自律,起重机械设计作为生产环节的一部分, 设计管理是否到位与制造单位的技术能力、管理意 识有很大关系,设计管理不到位将直接影响后续的 生产,甚至给使用环节带来隐性缺陷。通过对起重 机械设计人员和设计单位进行有效的资质管理, 既能提高起重机械行业整体的设计水平,又能减 轻目前高端设计人员市场紧缺产生频繁跳槽现象 带来的负面影响,使起重机械制造单位更加专注 于制造质量的管理与控制。设计与制造环节的分 离能更加明确各方的职责,使设计、制造、监检 单位各司其责,减少相关事故的发生比例。 参考文献 [1]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S]. [2]质检总局令第92号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S]. [3]国务院令第549号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释义[S]. [4]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 可规则(试行)[S]. 作 者: 常岚 地 址: 河南省新乡市创新路(公安大楼东邻) 邮 编: 453000 收稿日期: 2011—08—15 —3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