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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综合素质附加分评分标准

来源:世旅网
北京林业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综合素质附加分评分标准

(2019年6月修订)

评定说明

1.加分项必须是所评学年内参加的活动。

2.评定时间段为校历规定的本学年时段,即去年9月1日至今年8月31日。

3.所有加分均需学生个人填表、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院内活动和奖项除外,所有证明材料请提交原件)。 4.评优评奖总分名次排定方法:学分积*90%+综合素质附加分*10%=总分。

5.保研总分名次排定方法:学分积*85%+综合素质附加分*5%+保研考试*10%=总分。(以当年通知为准)

6.大一学生专业划分总分名次排定方法:学分积*95%+综合素质附加分*5%=总分

7.凡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其情况,除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外,取消该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8、综合素质总分100分,若有加分超过100分的,按满分100分计算。综合素质分达到各年级当年平均分或及格分(60分)方能参评各类普通奖学金(不含国家助学金和进步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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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每项活动都可设学院特殊贡献奖(个人),特殊贡献奖由活动举办方提出,学院团委进行认定,通过后给予一定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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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上限100分)

一、 日常活动(上限40分) 1.1班团建设 注:

(1)1.1.1项中,按照要求完成班级活动的班级,班长团支书根据每人参与度给12或6分,不能全部为

满分;未按照要求完成的班级班级全员为0分。班级活动完成情况由学院学生事务管理中心组织部提供进行认定。

(2)1.1.2项学院活动根据参加学院活动次数加分,参加次数为三次及以上加8分,参加次数为两次加6

分以此类推。学院活动指:趣味运动会、拔河比赛等,若全学年班级未参加任何活动,则为0分。

1.2宿舍评比(上限24分)

注:

编号 1.2.1 1.2.2 项目 宿舍合格 校级/院级文明宿舍 校级/院级宿舍批评 加分 8 4 /次 -4/次 编号 1.1.1 1.1.2 项目 积极参加班级活动 学院活动 加分 12/6/0 8/6/3/0

1.2.3 (1)宿舍卫生合格,由学院学生事务管理中心自律部统一提供名单,个人需要填写但不需开具证明。 (2)文明宿舍按次数加分,校级院级分数一致,由学院学生事务管理中心自律部统一提供名单,个人需要填写但不需开具证明。可在材料通报查询。

(3)1.2.1为基础分,宿舍全年无通报批评现象即可得满分8分,宿舍每出现一次不合格,扣4分,即宿舍出现两次不合格现象,1.2.1即为0分;超过2次的部分,1.2.3中扣除相应分数,每次4分,不设下限。由学院学生事务管理中心自律部统一提供名单。可在材料通报查询。

(4)宿舍出现未打扫卫生、无人充电、使用违章电器等情况为不合格宿舍,宿舍不及格时宿舍全员扣分,且不设下限。文明宿舍,全员加分。(违章电器会有个人警告处分,无人充电个人达两次即警告处分)

1.3先进表彰

等级 社会实践1.3.1 优秀获奖团队 国家级 市级 校级 院级 1.3.2 优秀社会校级 实践论文 国家级 先进集体市级 1.3.3 (班级)校级 表彰 院级 7/6/5 10/9/8 12/11/10 15/14/13 10/9/8 立项 10 8 7/5 2 评比 12 10 8/6 5/4/3 3

国家级 市级 1.3.4 先进个人 校级 院级 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并受1.3.5 到公开表扬者,志愿者,献血者 1.3.6(学习) 英语一次性通过 英语优秀 15 12 10 8 3分/次(上限9分), 5(四级)/8(六级) 分档加分 注:

(1)1.3.1项加分分为立项和评比两个阶段。校级重点团队立项/评比加7/8分,校级团队立项/评比加5/6

分。院级团队评比分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 (2)1.3.2项社会实践优秀论文按校级一二三等奖加分。

(3)1.3.3先进集体(班级)表彰包括优秀团支部答辩等班集体荣誉,优良学风班,校优秀班集体和十佳班集体同属校级先进班集体荣誉,分别根据获奖级别加8,9,10分,三项只加最高分。活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红色一加一活动等校级荣誉按10分加。国家级、市级、院级分别根据获奖等级分别加分。 (4)1.3.4项先进个人不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干部、三好学生只在市级以上获得荣誉才能加分。其他项目例如优秀党员、五四优干等按等级进行加分。

(5)1.3.5项上限9分。志愿者不分等级,按次数累加。献血者只加一次,不按次数或献血量累加,所交证明需献血证原件。

(6)1.3.6项英语一次性通过指一次性通过四六级(达到425分);英语优秀指一次性通过英语四六级且优秀,四级550-599之内另加3分,600-629之内另加6分,630以上另加8分;六级530-579之内另加3分,580-619之内另加6分,620以上另加8分;四级630以上,六级620以上将在学院评优表彰大会上单独表彰。“英语四六级一次通过”的材料必须提交教务处四六级成绩截图,截图中需体现个人姓名、考试时间和次数等信息。

1.4 学院活动志愿者

编号 1.4 项目 学院活动志愿者 加分 2/次 注:

(1)是否为可加分活动在学生报名时会进行说明,每次活动都会选择一位负责人进行签到,该负责人加3分,如报名活动但未参加,倒扣1分。 (2)该加分项上限为8分。

(3)学院活动志愿者包括学院会议、承诺有加分的讲座,活动临时招的志愿者,校运动会方阵志愿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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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体兴趣(上限35分) 2.1文学特长(上限20分)

编号 项目 在院级及以上正式出版2.1 省部级 发行的非学术性杂志、报刊发表的作品 专业团体、协会报刊、校、院内刊物 8 9 级别 国家级 加分 10 注:

(1)发表非学术论文应以所载正式刊物为依据,并出示期刊原文,有录用函但未发表者加一半分(此类情

况下一年度也只能加一半分且出示原文)。如出现制造虚假录用函,一经发现,上报学院予以处理。 (2)不同文章可以累加。如发表在绿色新闻网、绿湾杂志等。

(3)学生组织内部人员在本组织的非学术性杂志和报刊发表文章者不予加分。

(4)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杂志等官方平台发布的文章,加三分。在绿色新闻网发表的文章请截屏打印并请相关负责老师签字证明。 2.2文娱活动

编号 项目 级别 国家级 市级 2.2 文娱活动 校级 院级(本院) 一等奖 16 14 10 6 二等奖 14 12 9 5 三等奖 12 10 8 4 优秀奖 10 8 6 3 参与奖 3 3 1 1 注:

(1)此项可以累加,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文艺等相关非学术性活动。

(2)校级竞赛获奖者须写出参赛时间、级别(比赛级别以所出证明上公章级别为准)及所获奖项,并附证

书原件。除材料学院以外其它校、院活动一律凭证书加分;上学期未评出的奖项加入下一学期的评定中。

(3)参加学院的活动由学院团委统一提供名单,个人需要填写但不需开具证明。 (5)参加非比赛性质的文艺演出活动,按市级参与奖加分。 (4)组织者举行的内部人员的活动评出的奖项一律不予统计。 (5)商业性文娱活动认定后需给出证明方可加分。

(6)特殊贡献奖(如拉拉队表现特别良好,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定)按照相应级别的优秀奖加分,且可以在材料通报中进行特殊表扬。

文娱活动包括:

十大歌手赛、主持人大赛、五月花海、新生百科知识竞赛、辩论比赛、演讲比赛、烹饪大赛等。 四月风晚会、迎新晚会、民乐专场晚会、海淀区文化节、材料文化节晚会、各学院举行的文艺晚会、校运动会开幕式表演,非专业类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活动展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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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体育活动

编号 项目 级别 国家级 市级 2.3.1 体育竞赛类活动(个人) 校级 院级(本院) 10 6 9 5 8 4 6 3 1 1 一等奖 16 14 二等奖 14 12 三等奖 12 10 优秀奖 10 8 参与奖 3 3 (1)2.3.1项各级运动会所获奖项与比赛名次统一(即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名为二等奖、第三名为三等

奖),运动会破纪录者按双倍计分,4—8名按优秀奖计分,运动会精神文明奖不参与本项评分,趣味竞技项目可参与本项评分。

(2)同一类型的体育项目,按级别累加,同一级别只加最高分。 (3)活动级别由团委根据主办单位级别统一认定。

编号 项目 体育竞赛2.3.2 类活动(三大球团体) 级别 国家级 市级 校级 院级(本院) 一等奖 14 12 8 6 二等奖 12 10 6 4 三等奖 10 8 4 3 优秀奖 5 4 3 2 参与奖 2 2 1 1

(1)2.3.2项足球比赛甲组比赛加分,乙组比赛不加分;若从乙组重回甲组,则在原有基础上多加2分。 (2)2.3.2项团体按标准参赛人数加分,团队统一开具人员名单。

体育活动包括

运动会、拔河比赛、篮球赛、129长跑、足球比赛、排球比赛、羽毛球赛、乒乓球赛、健美操大赛、跆拳道比赛等。

三、专业素质(上限35分) 3.1学术成果

编 号 项 目 级 别 SCI 中文核心期刊 学术论文、科普文章或科技成果 专利 EI 项目总分 满分30 满分15 满分20 发明30分 实用新型15分 外观15分 软件著作权 国家级 大学生科研 3.1.2 训练项目 校级 院级 18 12 市级 10 25 22 3.1.1 注:

(1)发表学术论文应以所载正式刊物为依据,并出示录用函和期刊原文,有录用函但未发表者加一半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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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情况下一年度也只能加一半分且出示原文)。如出现制造虚假录用函,一经发现,上报学院予以处理。第三作者以后不予加分。专利,软件著作权以证书为准。SCI一篇总分30,由第一作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若只有一位作者,该作者可加30分;若有两位第一作者,每人加15分;若有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可加20分,第二作者加10分;第三作者不加分。中文核心期刊和EI的得分规则同上。

(2)大学生科研项目申报成功和结题可各加一次分,但每个项目总分一定,项目申报成功按总分0.2倍加

分;结题答辩,成绩为合格按总分0.4倍加分,成绩为良好按总分0.6倍加分,成绩为优秀按总分0.8倍加分,成绩为不合格或结题未通过不再加分(国家级总分25,北京市级总分22,校级总分18)。由指导老师根据成员表现进行分配,加分需开具证明。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加分需提交两份材料,一份为指导老师签字的分数分配表,另一份为立项或结题的证明。

(3)不同研究方向的论文或科研成果可以累加(研究方向不应存在相关联的内容),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

可列入此项加分。

3.2.学术竞赛

编号 项目 级别 国家级/A级 市级/B级 3.2 专业竞赛活动 校级/C级 院级/D级 12 8 10 6 8 4 6 0 一等奖 18 16 二等奖 16 14 三等奖 14 12 单项奖 10 8 注:

(1)此项可以累加,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专业性质的竞赛。

(2)专业类比赛以教务系统认证为主,教务处认证的A级比赛加分等同国家级,B级等同市级,以此类推。

(3)校级竞赛获奖者须写出参赛时间、级别(比赛级别以所出证明上公章级别为准)及所获奖项,并附证

书原件。除材料学院以外其它校、院活动一律凭证书加分,入围者不予以加分;上学期未评出的奖项加入下一学期的评定中。

(4)比赛中评出的除一、二、三等奖之外的各种奖项按单项奖计,有名次的比赛第一名等同一等奖,第二名等同二等奖,第四名以后按单项奖计,有特等奖的比赛在一等奖的基础上多加2分; (5)学术竞赛类加分奖项以证书为准。

四、学生工作(上限30分) 4.1.班级职务

职务 一般 良好 优秀 班长,支书 10 12 20 班委,舍长 / 5 8 课代表 2/3 7

(1)班级获得优良学风班以上荣誉者,且基层班级例会准时到达参加,班长,团支书,班委方能按优秀加

分;班级进入班级活动结题答辩者,且基层班级例会准时到达参加,班长,团支书,班委方能按优秀加分。班长,团支书,班委组织班级开展班级活动并上交材料,材料质量符合要求但并未获奖,或班级获得过荣誉,基层班级例会不准时参加者按良好加分。班级无任何荣誉且班级例会有缺勤现象,按一般加分。

(2)宿舍无通报批评,舍长按良好加分,宿舍有通报表扬方可按优秀加分。 (3)班级职务不累加。

(4)加分档次由团委老师和学生事务管理中心组织部进行评定。 (5)担任一个学期课代表加2分,担任一学年课代表加3分。

(6)如果宿舍无批评有表扬且舍长大会全勤,加8分;如果宿舍无批评无表扬且舍长大会全勤,加5分;如果舍长大会缺席或宿舍批评一次,舍长加3分;舍长大会缺席次数或宿舍不及格次数两次及以上不加分。舍长加分名单由学生事务管理中心自律部提供。

4.2学生组织工作

学生组织工作 校、院学生组织主席或相当职务者 校、院学生组织副主席,部长或相当职务者,院、校队队长 校、院学生组织副部长或相当职务者,党支部副书记,社团会长,院、校队副队长 校、院学生组织干事或相当职务者,党支部支委,社团副会长、部长,院、校队队员 大一 16 14 大二 18 16 大三 20 18 10 14 16 9 11 13 注:

(1)学生组织工作不累加。

(2)院内学生工作加分由学生组织统一提供。

(3)参加校内(除材料学院)学生组织,需提供盖有校团委公章的证明。 (4)工作任职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在其原加分基础上减半。

(5)校级组织干事是否给分需校级组织老师进行评定并给出证明,要求有老师签字盖章。 (6)4.1和4.2可以累加,两项中较高分数项加全分,较低分数项加一半的分。

五、附加项(上限18分)

编 号 5.1 5.2 项 目 辅修且拿到结业证 各种技能证书 加 分 8 5(上限10分) (1)同一项之内按最高分算,各项之间可以累加。

(2)各种技能分数可累加,上限为10分。申请时需上交技能证书原件,各种技能证书包括:计算机等级

证书(全国二级及以上)、驾照、教师证、体育技能证等级证、TIFF、T&AT、BOEC、公关员证、急救证、导游证、ITAT、微软认证资格证书等国家机关或公益性组织颁发的证书,或者社会普遍公认的资格证书。商业性培训证书不在加分之列。雅思托福7分及7分以上加5分,7分以下不加分。托福分数94分及94分以上加5分,94分以下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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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辅修课为学院路共同体或在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有备案的课程,成教或其他校外营利性培训机构不在

加分范围之内。(上交辅修证书原件)

扣分项(不设上限)

凡因违反党纪、团纪,受班级、院(系)、校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者,按以下规定扣除相应分数。凡受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取消其当年评奖评优资格。

编 号 项 目 党内留党留团察看和开除党籍团籍者 党内严重警告 6.1 党内通报批评处理 留校察看 严重警告处分 校级通报批评 6.2 6.3 院级通报批评 缺勤 所扣分数 50 30 10 50 30 8 /次 8/次 4/次 项 目 党内记过 党内警告 被党团校开除 记过处分 院级警告 所扣分数 40 20 5 40 20 注:

(1)因同一错误受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条款规定扣分的,只计较高扣分项。 (2)所扣分数均累加, 所有扣分项最高累计不能够超过所得分数

(3)院级扣分信息以学院发出的《材料通报》记录以及网上信息为准,含学风督导,宿舍卫生检查等情况。

(4)学院事务中心自律部上课点名时无人答到即为缺勤(缺勤分为迟到和旷课,两者综评扣分相同,但旷课超过3次即通报批评,并取消本人该学年评优资格。查到缺勤后,若本周内未提交任课老师开具的迟到证明,此次缺勤即视为旷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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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综评流程与附加说明) 一.综评流程

1、办公室综评审核步骤

初审: 督促团支书提交班级成 员班级活动评分,基层 班级同学填写个人综评 测算表,院学生事务管 理中心办公室学生干部 审核后发布初审结果。

2、个人填写步骤 Step1: 熟悉综评制度,梳理个人 参加的活动项目,找出相 关证明,按规定填写并提 交综评表单。

3、团支书工作 Step1: 参加综评说明会,仔细阅 读综评制度,召开班会, 向同学说明综评内容及 要求。 Step3: 收集班级同学个人综合素 质评价表及证明材料,填 写材料清单,统一装在班 级档案袋里,在规定时间 上交。并在初审后补交材 料时统一收齐班级材料, 在规定时间交到通知的负责人处。 10

终审: 通知个人或班级对有疑问的加分项进行情况反馈,并对一审中缺少的证明材料进行补交。工作人员对提出的疑问进行复核,并对补交进行审核。发布最终结果。 Step2: 核对初审后的加分项,反馈有疑问的加分项,补交证明到团支书处。可对于有舞弊作假的行为进行举报。 Step2: 对班级成员1.1.1项进行评分,并提交班级班级综合素质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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