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人均工资达到36766元,同比增长26.7%。在全市平均工资水平稳定增长的同时,不同行业间人均工资水平呈拉大趋势。
从2011年劳动统计年报结果看,高于全市平均工资水平的行业有六个,分别是采矿业58798元,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8108元,金融业54481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0979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7630元,教育37083元。今年高于全市平均工资水平的行业比上年新增两个,分别是文化体育娱乐业和教育行业。
2011年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采矿业是工资最低的行业住宿餐饮业(15139元)的3.9倍,比上年扩大了0.52倍,说明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差距呈拉大趋势。(晋中市统计局 韩荣华 吴万军)
区委、政府领导关注民生,及时解决区公安分局
暂住人口协管员工资待遇问题
接到群众通过省、区社情民意通道反映工资待遇问题的社情民意转办件后,区委、政府高度重视,榆次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区委书记孙光堂、区委副书记赵瑞昌马上做出批示,要求区公安分局拿出意见上报区长。7月20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祖祁主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邢如彪、区政府副区长石勇和公安、人事、财政、劳动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召开了协调解决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分局暂住人口协管员的工资、保险、合同签订等相关问题的会议(榆政纪[2011]27号会议纪要)。经研究决定,32名暂住人口协管员的工资参照同等条件事业人员标准执行。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针对女性)等五项保险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承担部分列入财政预算统一拨付。合同从2011年8月1日起签订,合同期为五年。同时要求区公安分局要对暂住人口协管员严格管理,并制
定考核办法,按年度进行工作考核,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要解除合同予以辞退。目前,暂住人口协管员合同已签订,工资、保险正在套改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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