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环境保护的组织机构、各岗位人员及各部门的职责等内容。
1.2本标准适用于********有限公司各部门环境保护责任。 2.总则
2.1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保护环境是公司的基本任务。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以污染预防为主,确保污染源排放全面达标,改善和保护本公司生产、生活及周边区域的环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2.2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应服从于所在地区环境质量规划的要求。 2.3“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全公司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各单位应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列入生产经营计划,实行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与环保科统筹专管相结合,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
2.4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3.岗位责任
3.1总经理
3.1.1公司总经理为我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制定和标准。
3.1.2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环保技术规程、环保措施检划和长远规划。
3.1.3定期听取环保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3.1.4负责组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3.1.5加强对环境保护活动的领导,决定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奖
惩。
3.2环保部
3.2.1监督检查部门,对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环境污染行为。
3.2.2组织制定、修订环保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编制环保技术措施检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2.3应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3.2.4负责环保检查工作,落实环保整改项目的实施。 3.2.5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生产中存在的环保问题。 3.3总经办
3.3.1总经办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制度和标准。
3.3.2根据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单位相关的办法或实施细则。
3.3.3负责对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普及及教育,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3.3.4负责公司环境保护检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制定完成例行的环境监测。
3.3.5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保护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的运行。
3.3.6负责处理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事件,并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对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上报。
3.3.7负责编制公司环保治理项目,报有关部门。
3.3.8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环保工作的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环保部门的有关材料,并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3.3.9负责接待市、县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4办公室
3.4.1办公室主任为本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
业务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3.4.2负责公司节能降耗的检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并完成例行的节能降耗督促检查工作。
3.4.3协调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4.4在采购办公用品时应优先考虑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 3.4.5负责食堂产生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处理。 3.4.6负责对外联系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3.4.7负责制定办公室节约用水、用电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实施。
3.4.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厂容厂貌管理工作。 3.4.9负责重大环境污染的现场保卫工作。
3.4.10协助安全环保部门做好消防工作,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3.4.11负责公司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5财务部
3.5.1财务部主管为本部门室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3.5.2监督和保证环保费用的正常开支。
3.5.3协助安全环保部门做好消防工作,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3.6仓库
3.6.1仓库部主管为本部门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3.6.2按检修计划及时供应环保治理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6.3加强对购物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料的质量管理,使其性能符合环保要求,确保生产产品是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法律规定的环保产品。
3.6.4督促检查供货方产品运输、装卸必须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3.6.5落实相关仓库管理制度,防止造成污染事故。
3.7生产部
3.7.1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将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
3.7.2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环境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向领导报告,同时通知环保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3.7.3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搞好生产调度工作,杜绝或减少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事件的发生。
3.7.4贯彻落实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的运行。
3.7.5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3.7.6加强设备操作与管理,完成公司职能部门下达的节能、降耗、减噪等控制计划。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3.7.7协调调度有关部门,确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的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7.8协调环保部门对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好处理工作。 3.7.9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3.8质量部
3.8.1 质量部经理为本部门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3.8.2负责生产、办公、生活用电、水的合理规划使用,对主要的能耗设备进行重点管理制度。
3.8.3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3.8.4负责制定环境监测实验室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3.8.5负责制定实验室化学试剂、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3.8.6负责制定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3.9污染治理设施操作人员
3.9.1认真学习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定,特别是必须了解有关污染防治设施管理的规定。
3.9.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 3.9.3熟悉自己操作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处理原理、工艺流程和动力、配件,易损配件的购买地点、更换方法并根据更换频次提出库存量的建议。
3.9.4必须严格按照处理工艺处理,不得擅自改变处理工艺。 3.9.5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搞好现场管理和责任区卫生工作。做到池内不漂浮物,场地清洁。
3.9.6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过程中要加强运行效果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自身解决不了的应及时按照企业规定向分管领导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
3.9.7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检查时,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3.9.8履行个人保护环境的义务,有勇气行使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3.9.9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不熟悉污染防治设施操作技能,不遵守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不按规定及时报告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隐患,不认真监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导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故障未能及时修复甚至损坏致使企业相关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伪造记录、数据或在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经济处罚或者予以调离岗位直至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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