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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与中国政治制度》复习思考题参考答案

来源:世旅网
 《政治学与中国政治制度》复习思考题

一、 辨析题

1、 政体就是指一个国家的阶级属性。

答: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政治制度的内层或核心层是国体,即是国家政 权的阶级属性,它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首先是政权)由谁来行使;中层是 政体(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以及政党和公民的行为准则等基本 政治制度;外层则是可供政治实体直接操作的各类具体的规则、程序、方式 等。由此可见政体一般指一个国家政府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而非一个国 家的阶级属性 ,所以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2、 联邦制使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更为松散,更体现了政治民主,因而是 比单一制更好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

答:这个观点是错误的,联邦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共和 国、州、邦)结合而成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在联邦制国家,联邦组成单位 的各政治实体,享有比较充分的管理自身事务的权力。单一制由若干行政区 域或自治区域所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的结构形式,在单一制国家里,中央政 府享有较大权力,地方要服从中央。而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民族构成 状况,国家地理环境,历史传统、国际环境、文化等因素,都会影响到一个 国家的结构形式。单一制和联邦制孰优孰劣没有绝对的定论。就拿中国和美 国这两个国家来看,中国建国时选择了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而美国在建 国之初选择了联邦制,两国的选择均是符合历史规律和民族文化特征的,其 各自特有的国内政府间关系对发挥各级政府的积极性都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3、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并反作用于国体。

答:这个观点是正确的。国体,就是国家的阶级属性,是各个阶级在国 家中的地位。具体的说就是哪个是统治阶级哪个是被统治阶级。政体是国家 统治阶级以何种形式组织政权,就是政权的组织形式。国体和政体的关系, 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政体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而适当健全的政体,对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有着十分重 要的作用。

4、 政治体制决定政治制度,政治制度反作用于政治体制。 答: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政治体制是关于国家管理形式、机构设置、实际措施等的具体制度。政治制度是关于国家权力的性质组织、分配、运作等 方面的规范法度,主要是指国体和政体的统一。政治体制可理解为局部的微 观的政治制度、是政治制度在政治生活过程中的具体化;政治体制受政治制 度的制约,也影响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实施和巩固,且并不能决定政治制度。

5、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本质是一 样的。

答: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指中国共产党是执 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战友,中国共 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 持四项基本原则,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 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宪法和法律为 根本活动准则。西方国家的多党制是指在一个国家中,通常由不确定的两个 或两个以上的政党联合执政的政治制度,也有一个政党控制多数议席而单独 组阁的情况,但那只是一种特殊情况。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制度,与西方 国家的多党制的区别就是政党的意识形态不同,代表的利益不同。 6、 国家是阶级社会中的,不同于原始社会公共权力的一种“特殊的公 共权力”组织。

答:这个观点是正确的。国家是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和 实现统治阶级共同利益,按照区域划分原则而组织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的 政治统治和管理组织。国家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国家是阶级矛盾 不可调和的产物,国家的作用是缓和阶级矛盾国家是阶级社会中的,不同于 原始社会

公共权力的一种“特殊的公共权力”组织。特殊性体现在:国家是实行阶级统治的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它的本质在于阶级统治;国家是按地区 来划分其国民的;国家是一种特殊的暴力机器。 7、 政治体制的核心是政治组织的权力关系,即权力的取得、划分、运 作及制约等。

答:这个观点是正确的。政治体制一般指一个国家政府的组织结构和管 理体制及相关法律和制度,简称政体。政体包括了一个国家纵向的权力安排方式,这也叫做国家结构形式;它还包括了各个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这通 常称作政权组织形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和地域,政治体制都 不尽相同。 8、 资本主义社会的压力集团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社团没有本质的 区别,只有形式上的差异,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和主张而以压力方式影 响政府政策的制定、修订和实施的政治性团体。

答: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压力集团又称为利益集团,意指在某些方面拥 有共同利益或共同主张的人们,为了使政府维护其利益或实现其主张而组织 起来对政府施加压力的集团。而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社团是政治管理的准主体。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社团由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成长起来的,与资本主 3 义国家的压力集团相比,社会主义社会政治社团真实地反映和代表着人民群众的利益.社会主义社会政治社团与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有密切的联系, 按照其所代表的利益要求,社会主义社会政治社团应该实现不同社会群体的特定 利益要求,因此,它是社会群众性政治团体。社会主义社会政治团体是在共 产党领导下,实现党和人民联系的中介,社会主义社会政治社团也是无产阶 级和劳动人民行使民主权利、学习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 9、现代政党的发展趋势是更加强化政党的性质,降低党的包容性。

答: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世界政党发展的新特点表明,任何政党能否在国家政治中发挥作用,能否在政坛上呼风唤雨、有所建树,关键在于它们能否适应急剧变革的社会,能否因势利导,

在意识形态、政策主张甚至自身组 织结构体系等方面,不断地自我革新和发展。一个政党的兴衰成败,归根到 底取决于它能在多大程度上代表尽可能多的民众,或者说,能在多大程度上 将选民的诉求集中起来,表达出来,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选民日益增长的各 种不同需求。所以现代政党的发展趋势应是弱化政党的性质,提高党的包容 性。

10、 香港、澳门回归后,我国变成了联邦制国家。

答: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单一制国家划分为各个地方行政区划,联邦制国家则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香港、澳门回归后,为使 两种制度存在一个国家中,我国实行“一国两制”,将香港、澳门设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而不是成为联邦成员,所以香港澳门回归后,我国 将成为带复合制某些特点的单一制社会主义国家而不是联邦制国家。 二、 简答题(每小题4 分,共20 分)

1、当前我国的选举制度主要存在那些不足?

答:第一,直接选举的范围相对狭小;第二,人大代表的选举存在非法 操作、行政干预等违法、违规现象;第三,选举缺乏合理的竞争机制;第四, 差额选举有时褪变为等额选举第五,有关选举诉讼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2、联邦制国家有哪些特点?

答:联邦制是若干个单位联合组成的统一国家。联邦制国家的特点是: 第一,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是一种联盟关系,联邦政府行使国家主权, 是对外交往的主体。第二,联邦设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国 家最高权力,领导其联邦成员。第三,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都认同于统一的联 邦宪法,遵从代表国家利益的统一法律。第四,联邦各成员国有自己的立法 和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国籍,管理本国内的财政、税收、文化、 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务。第五,联邦和各成员国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如果联邦宪法与成员国的宪法发生冲突,以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准。

3、一党制及两党制在国家政治运作中的利弊各有什么?

答:(1)一党制的优点:政局较为稳定,政策延续性强,政策出台周期短,运作快被形象的称为“推土机”模式,像三峡移民、城市拆迁等在美国 是很难开展的)。缺点:缺乏在野党的监督,腐败比较泛滥,国家的政策往往 倾斜到政治党一党的局部利益上来,民主程度低,政治生活缺乏活力。 (2)两党制的优点:轮流执政,政治生活比较活跃,民主程度高,政策 制定考虑到各阶层的利益,比较完备,监督有力,清廉程度高。缺点:竞选 的费用大,两党间互相攻击,丑闻不断,政府信誉扫地,政策制定周期长, 过程复杂,政策连续性不强,在应对突发紧急事件时不如一党制快捷。 综上,政党制度各有其优、缺点,选择何种制度要考各国的国情,不能 盲目照搬。 4、内阁制政府体制的特点是什么? 答:内阁制政府体制的特点是:(1)国家元首“虚位”。根据英国宪法, 英王是英国世袭的国家元首。这个元首虽然在形式上拥有大权,然而,这些 权力要通过“联署程序”或其他政治惯例有内阁或议会直接行使。简单来说, 英国国王的一切政务活动完全要根据惯例或服从内阁的安排和控制。这正是 所谓的“虚位元首”,“统而不治”。(2)强调议会至上,且上、下议院权力不 平衡。在内阁制政府制度下,议会处于国家的政治活动中心,是国家的最高 权力机关,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内阁的权力。(3)内阁组成独特,总揽行 政权力。内阁由议院(下院)中占多数席位的一个政党或构成多数席位的数 党联盟组成,其领袖受国家元首委托而组阁。其政党领袖即为内阁首相。首 相是政府首脑,不兼任国家元首。有趣的是,议会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 内阁全体成员辞职,或提请英王解散议会,从新大选。 5、现代政党的主要作用有哪些? 答:(1)凝聚阶级的利益要求和政治意识。(2)集合和发展阶级政治力量。(3)影响和领导社会政治生活。(4)培养本阶级的政治骨干分子。(5)影响国际政治和国际事务。 6、国务院的总理负责制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答:(1)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工作,总理代表国务院对全国

人大及其常 委会负责。副总理、国委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并与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一起对总理负责。 (2)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理 具有最后决策权。(3)总理有权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 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任免人选。 (4)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 的议案,任免行政人员,须由总理签署,才具法律效力。 7、单一制度国家有何特点?

答: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是:从法律体系看,国家只有一部宪法, 只有一个中央国家机关体系(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每个公民只有一个统一的国籍;各行政区域单位或自治单位均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不能脱离中央而独立;各行政区域单位或自治单位所拥有的权力都是由 中央通常以法律的形式授予的;国家整体是代表国家进行交往的唯一主体。

8、一党制和一党主导制有何区别?

答:一党制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权由特定的一个单独政党长年把持,没有 政党轮替执政,只存在唯一执政党的一种非竞争性政党制度执政体制,通常 也是独裁、专制或威权体制。 “一党主导制”不同于 “一党制”, 它是一种多党自由竞争的体制,由 “一个合意党”和“多个压力党”组成,国大党不管在全国议会和邦议会的 席位还是在议会外的组织力量方面都处于主导地位,是合意党,其他政党属 于压力党。

9、为什么说我国的人大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代议民主共和政体?

答: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具体来说,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人民是权力的终极来源。人民代表大会是 由经广泛的、平等的定期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所组成的,人民有权监督、罢 免其代表;第二,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第

三,由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定期选举或任命产生其他国家机关, 并依法对其进行监督。所以说,我国人大制度是一种代议民主共和制政体。

10、资产阶级政党影响政治过程的手段有哪些?

答:资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目的是实现、维护和巩固资产阶级统治,维护 现有的政治秩序。 在议会制下,由多数党党魁组阁,是当然的内阁总理。政党领袖和行政 首长双重身份合一。从而保证了立法与行政之间相互协调。 在总统制下,总统与议会中本党领袖的沟通,促进了议会与总统、立法 与行政的合作和协调。

11、选举的要素及意义有哪些?

答:选举活动包括五个要素,(1)主体,即选举人。(2)客体,即被选 举人。(3)目的。(4)手段,如组织投票、计票等。(5)结果。 意义:公平、公正地选举为广大百姓服务的官员,并且能集合不同阶层、 不同身份的人的意见来做出最合理的选择。

12、我国人大制度的作用是什么?

答:(1)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途径。(2)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 的最好方式。(3)选举产生一府两院,并监督其依法行使职权。(4)联系人 民群众的重要渠道,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

13、选举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答:(1)普遍选举原则; (2)平等选举原则;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4)无记名投票原则,又称秘密选举原则; (5)差额选举原则; (6)选举权利保障原则。 14、现代政党的作用是什么? 答:(1)凝聚阶级的利益要求和政治意识。(2)集合和发展阶级政治力 量。(3)影响和领导社会政治生活。(4)培养本阶级的政治骨干分子。(5) 影响国际政治和国际事务。

15、我国多党合作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的共同点及差异是什么?

答: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与西方多党制的根本区别在于中国的多党制 合作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除共产党外,其余政党只有参政权,而 无主政权。 西方的多党制是以民主选举的形式,选择出主政的政党,任何一个政党 均有机会参政、主政。

三、论述题(每小题15 分,共30 分) 1.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 新理念。试述在这一理念指导下,如何强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建设。

答: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科学执 政是前提和基础,不论是民主执政还是依法执政,都要讲究科学、依靠科学, 增强科学性和合理性。民主执政是核心和实质,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都是 围绕这一核心进行的,最终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民主执政。离开了民主执政, 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就会失去根本意义。依法执政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 基本途径和保障。无论是科学执政还是民主执政,都要严格依法办事。要贯 彻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 一是要深化对执政规律的研究。紧紧围绕“为谁执政、靠谁执政、怎样 执政”这个重大问题,总结执政经验,借鉴国外政党执政的有益成果,从执 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执政基础等方面开展深入系统的研究,不断 进行理论概括和提炼,完善党的执政理论体系。二是要积极推进改革,加强 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党的执政体制和机制,既要理顺党内权力的授受、运行 和制约体制,也要构建党的权力在国家政权体系中的运行机制,提高党组织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支持和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 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的工作。三是要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 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既要着眼于发展党内民主,也要着眼于实现人民 民主;既要保障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管理的权利,也要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国家 事务管理的权利。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 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

要认真进行专家 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 进行公示、听证,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四是要树立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 的能力和水平。要依法处理执政党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协 机关的关系,依法处理执政党与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依法组织 和领导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2、联系实际,论述完善我国选举制度的措施。

答:在我国政治生活的实际中,选举制度的一些环节和方面还不够健全, 已经确立的选举制度,在实际执行中也还没有得到普遍而严格的遵守,从而 使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优越性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进一步完善我国 选举制度,加强选举制度的民主化乃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政治体 制改革目标的重要环节。 (1)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 1979 年选举法将直接选举的范围由乡镇一级扩大到县一级,这在当时是 一大进步。但是,时至今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公民文化素质 的普遍提高,公民参政、议政愿望日趋强烈,因此,进一步扩大直接选举的 范围,以推进选举的民主化进程已势在必行。扩大直接选举到省市一级人大, 乃至全国人大,不是实践问题,而且观念的问题。因此,首先要解决的是: 我们如何实现理论和认识上的突破。”(2)完善和健全候选人的提名办法即在选举中,充分尊重选民和代表的意志;对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推荐 代表候选人应规定一定的比例,适当限制各政党、各人民团体的提名数;切 实保障选民或代表10 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候选人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 荐的候选人在法律地位上平等;坚持实行差额选举。通过改进和健全代表候 选人的提名办法,既能保证选民或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增强其主人翁责 任感;又能使选民或代表对代表候选人的选择成为一种广泛的社会选贤,让 更多的能充分代表人民意志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从而有利于提高代表素质, 有利于促使代表或公职人员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增强公仆观念。 (3)完善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办法即主持选举的机构和推荐者在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时,一定要客观、

全面、公正,让选民或代表对代表候选人的素质构成进行全面了解,以便对最 佳素质代表人选作出准确选择;将竞争机制引入选举过程,逐步建立起具有 中国特色的竞选制度。(4)建立竞选机制 当前实践中,为了使选民充分了解和熟悉候选人,避免选民“盲目投票”,保证当选的代表有较高的素质,通常需要对候选人基本情况进行介绍。但是,目前对候选人的介绍办法尚不完善,有些地方介绍过于简单、抽象,套话连 篇,或有意厚此薄彼,反映不出候选人的政治水平、议政能力及文化素养等 等。为了避免上述不民主的做法,应当实行竞选,使选民通过充分比较、鉴别,择优“录取”。可以有效地激发选民或代表的选举热情,增添选举活力,拓宽选举范围,提高选举质量,为候选人创造公平竞争的舞台,选出高素质的人民代表和领导干部。 3、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素质的进一步提升。(现存问题及具体措施)

答:当前,人大代表的素质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主要表现出以下问题:首先,人大代表文化素质不理想,且呈现越到基层代表文化素质越低的状况。 其次,部分代表的代表意识和执行职务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代表没有体察民情、为民请命的精神,没有责任心和正义感。再次,部分代表议政能力不足。第四,联系选民不够。第五,少数代表道德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 利用代表身份谋求私利或违法乱纪。 人大代表素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的重要环节。提高人大代表素质的论述很多,但靠培训、参加会议、视察、执法检查、专项调研和 寄送学习材料这些措施,在短期内,并不能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竞选机制。允许和提倡竞选。在人大代表选举中引入竞争机制,实质是我们要相信人民群众的判断力,真正承认人民群众有权对自己的代表 作出选择。竞选,可以为选民提供充分选择候选人的余地,为候选人创造开 放、平等、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利于激发广大选民的政治参与热情,培养群众的民主意识,有利于候选人充分展示才华和能力,提高选民对候选人的了解和选举的透明度,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

出,把更多的社会精英选拔出来 管理社会事务。扩大现实选举的真实性。扩大选举真实性的途径是实行竞选。 竞选,让候选人有充分表现的舞台,把自己的能力展现给选民,也帮助选民 了解候选人,独立作出判断,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减少盲目性。 二是减少代表数量。代表太少,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民主性,与我国 立法精神不符;代表太多,不利于议政,使人民代表大会成为一种象征,大 大减弱了国家权力机关的实际功能。代表数量的设定,必须在二者之间找到 平衡点,既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民主性,又有利于开会、讨论和决定问题。 现在,代表数量过多,不利于议政,应相应减少;今后,应通过立法确定代 表数量、分配办法、固定程序。 三是减少直至消除荣誉性代表。人大代表应通过差额竞选产生,而不应 该作为一种政治荣誉由组织安排给某一方面有贡献的人物,这与人民代表大 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相悖,不利于国家的治理。对于有突出贡献 的人物应从其它方面给予奖励。如果对人民有突出贡献的人物具有治理国家 或管理公共事务的能力,应通过竞选获得代表职务。应逐步减少由组织安排 的荣誉性代表的数量,直至完全消除。 四是提高代表资格条件。《代表法》规定年满 18 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突出了选举权的普遍性和平等性,充分体现了 代表的广泛性和民主性,以及对少数民族和妇女权利的保护。代表资格条件 很宽,没有一定的特殊条件限制,对于保证代表素质的质量方面是有缺憾的。 为弥补不足,做一些适当的限制,对于提高代表素质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五是提高代表职业素养。加大代表履职的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使其成为一门学问、一项专业技术;强化代表履行职务的专业培训,逐步提高代表 职务专业素养。 六是代表职务逐步向职业化转变。代表职务向职业化发展对于提高代表 素质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也有它合理的一面,应该进行研究和探索。当前,首要的问题是解决代表履职与其利益挂钩,可以事先在制定工作标准、量化 任务、评价考核等方面做一些尝试。 4、联系实际,论述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措施。

答:(1)完善选举程序,扩大直接选举范围。其一,参选候选人要以自荐为前提。人大代表是为人民服务的,代表的是民意,如果其没有自觉自愿为民服务的热情,就不可能更好地表达民意。因此,选举的第一环节必须是要人大代表候选人自荐报名为前提;其二,实行以居住地为选民登记地。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这些人不能参与当地的选举与被 选举,使得政治权利实质上成了当地人的专利,而外出人员的政治权利得不 到有效保障;其三,取消以协商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的方法。其四,实行公开、平等的竞选方式。二是扩大直接选举范围。我国人大代表选举采用直接 选举与间接选举两种规则。从某种意义上说,间接选举使得所选代表代表民 意的可能性下降,多层次的选举使得民意层层过滤。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目前将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扩大到设区的市、自治州是完全具备条件的。

(2)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职权,加强立法和监督工作: 根据宪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包括“立法权、 决定权 、任免权 、监督权。”根据现实情况,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是完善立法权。二是理顺决定权。三是完善监督权。

(3)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和会期制度。 一是完善人大及常委会的议事规则。二是完善人大及常委会的会期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其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以上这 些完善措施都是在现行宪政框架下进行的,对激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活力,推动我国的宪政建设是十分必要的。没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完善,法 治就不可能真正建立;没有人民代表大会发挥作用,人权也不可能从根本上 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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