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为落实《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工信部《关于做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5【167】号)等文件精神,营造良好的有利于创业创新的社会环境,扶持一批优质创业团队快速健康发展,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拟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聘任一批有志于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指导和支持的创业导师,并组织开展创业大赛活动。
一、总体构想
在国家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拟举办“北京市小微企业成长大赛” 暨“创客中国大赛”北京赛区选拔赛(以下简称“创业大赛”)打造“明师指点+朋友互助+公共扶持”的立体式成长计划。即组织一支“北京市小企业创业导师团”,筛选有潜力的创业团队或企业;促进创业团队或企业之间的互帮互助;配套以“小企业大学”、场地、资金、法律援助、会计记账等免费或低收费的公共服务,提高创业团队或企业创业成功率,同时提高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的成功率。
该“创业大赛”是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计划组织和监管实施的,由平台负责具体落实的“北京市小微
1
企业成长计划”的前期调查摸底和预热活动,为建立全市“中小微企业成长计划培育体系”,有重点的扶持一批优质小微企业成长壮大打下基础。同时,也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组织举办的“创客中国大赛”北京地区综合赛,通过本赛脱颖而出的创客们将在全国性的展示平台中展示风采。
二、赛事名称和组织机构 (一)赛事名称
北京市小微企业成长大赛暨创客中国大赛北京地区选拔赛
(二)组织安排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 主办单位: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三、创业导师的组建 (一)创业导师的组成
北京市小企业创业导师主要包括两类:
1、在行业领域有成功创业经验的企业家,且有一定的创业
2
投资经验;
2、具有丰富投资经验和行业经验的职业投资人。 创业导师按照行业、专业领域,分为节能环保、TMT、大健康、文化创意等不同领域。
(二)首批入围导师名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姓名 李 竹 李智勇 刘志硕 毛大庆 盛希泰 石幼文 苏 严 唐彬森 唐胜利 王久立 王振辉 吴世春 薛 军 杨 勇 性别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工作单位 英诺基金 北京国投科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大河融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优客工场(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洪泰基金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崇德弘信(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智明星通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智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华财会计股份有限公司 京东智能集团 梅花天使创投 清华科技园启迪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 创始合伙人 董事长 合伙人 董事长 创始合伙人 董事长 总经理 董事长兼CEO 创始人 董事长 总裁 创始人 创始合伙人 副总裁 3
15 16 17 18 19 20 余龙文 张 杰 郑卫锋 周 鋆 周伟丽 朱伟豪 男 男 男 女 女 男 清大海峡创业投资基金 后羿(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聚智汇富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臻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秉鸿资本 北京安芙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创始合伙人 董事长 创始人、总经理 合伙人 董事长 高级合伙人 四、创业大赛和辅导计划 (一)总体构想
由平台联合新闻媒体,共同向社会宣传、推广,吸引创业团队参加;以“名师+高徒”的形式,组织创业导师对企业进行持续跟踪辅导,平台提供培训课程供企业选择,提升创业绩效;最后对创业导师所选创业团队或企业的整体表现评定“年度最佳导师”、“年度最佳项目”等,促进导师与团队、团队间的互帮互助。
(二)参赛资格
大赛分为创业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参赛创业团队或企业行业限于节能环保、TMT、大健康、智能制造等北京市重点支持和发展的领域,面向全国海选,不限于北京。
1、企业组参赛资格
4
(1)具有高成长性和投资价值; (2)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
(3)年销售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人数不超过100人;
(4)具有“专精特新”发展特征;
(5)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2、 创业团队组参赛资格
(1)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创业团队; (2) 创业项目具有“专精特新”发展特征。 (3)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4)预计赛后6个月内成立企业。
(三)赛程赛制
1、整体安排
启动仪式(计划10月23日)——报名(大赛启动仪式正式开始至2015年底)——材料初筛(大赛启动仪式正式开始至2015年底)——分赛区赛事(报名截止后1个月内完成)——主赛区赛事(分赛区赛事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
5
—实训(预计3月份-6月份)——决赛(预计7月份)——视第一期情况,择机开展第二届赛事。
2、赛制说明
(1)报名及材料初筛。创业团队和企业可通过在中小企
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有关新闻媒体设置的报名入口进入大赛活动页面在线报名,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商业计划书等附件资料。网上报名后即时进行材料初筛,由各分赛区自行组织,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2)分赛区赛事。各分赛区承办单位遵守大赛组委会制定的统一的分赛区赛制和规则,在大赛总体赛程安排下,自行组织分赛区赛事活动。各分赛区晋级主赛区复赛的名额,由大赛组委会根据赛区参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的数量分配,复赛名额初定总数为300名。
(3)复赛。复赛由大赛组委会直接组织,复赛为导师和参赛团队互选阶段。创业导师将被分成若干组,每组至少4名
导师,涵盖节能环保、TMT、大健康、文化创意等各领域。
复选过程计划通过电视台或网络媒体录播。每位创业导师选中的
6
创业团队或企业不超过10个。
(4)实训。实训包括导师辅导和“小企业大学”。导师辅
导:创业导师自行安排或通过大赛组委会组织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沙龙、交流、一对一辅导、行业晚餐会等的活动,为自己选择的团队和企业进行持续辅导。辅导过程中,导师认真评估团队和企业在实训阶段的成长情况,在实训阶段结束时,为本组的参赛团队和企业打分。小企业大学:平台联合培训机构开办“小企业大学”,系统开展各种知识技能培训,获选创业团队或企业可免费参加,并可根据个人情况自由选择课程。小企业大学的培训过程中将设置小考环节,每个团队和企业通过参加小考获得各环节的小考成绩。
实训阶段结束时,每位导师推荐2个参赛项目进入大赛决赛。
(5)决赛。创业导师进行辅导业绩展示,创业团队或企业亮相陈述,电视台或网络媒体进行直播。平台组织评审团现场打分,从创业团队或企业业绩增长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选出年度最佳导师、年度最佳项目等奖项。
(四)奖励方式
大赛将选出年度最佳导师、年度最佳创业团队或企业、最佳
7
组织奖等奖项,给予一定的现金和非现金奖励。
五、公共支持
1、场地支持。平台为创业导师组织沙龙、会议、开展业务指导等活动提供场地、办公等资源支持。
2、资金支持。创业导师选中并投资的创业团队,可获得金融机构配套债权资金支持,以及股权众筹机构的众筹资金支持。
3、配套服务支持。平台协调入围服务机构,根据创业导师的安排和创业团队的需要,为创业团队提供一年免费或低成本的孵化场地、法律、财务、管理咨询等公共服务。
4、平台每年组织对创业导师的辅导成果进行评估,评选年度最佳创业导师、最佳创业项目等,并设立奖励基金予以奖励。
5、平台组织138家合作机构、1家窗口平台为活动提供项目支持,并评选“最佳组织奖”予以奖励。
创业导师优选企业的过程,将通过电视或网络媒体进行录播。
六、创业大赛计划合作媒体渠道
1、“1+16+N”的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
8
此平台网络是在国家工信部指导下,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投资建设的,由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此次大赛主办方)、16个区县窗口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服务窗口)以及230多家联网产业集群服务窗口平台和合作服务机构
2、北京市经信委、首都之窗、北京市中小企业网等官网
3、新华网、人民网、央视网、中国网、中华网等重点新闻网站
4、中国新闻网、财经导报、天下财经网、21CN、投资中国、投资界等财经及行业权威门户网站
5、搜狐网、新浪网、腾讯网、网易网、凤凰网等知名门户网站
6、京华网、千龙网等地方门户网站 7、中投视讯等互动电视客户端
8、乐视、爱奇艺、优酷、土豆、暴风影音等门户视频网站
9、北京电视台、海淀电视台等电视频道
9
10、 北京日报、人民日报、北京商报等平面媒体 11、 36氪、i黑马、钛媒体等创新创业新媒体 12、若干媒体及名人微信、微博账号滚动宣传 13、央视发现之旅频道“给你一个亿”或”创业之星“栏目合作为大赛打造一档专题电视节目。
附件:大赛总冠名权益(总冠名赞助金额300万) 一、总冠名权益
(一)赞助表现形式:赞助企业名称或品牌名称“XX”杯首届小微企业成长大赛。
(二)享有首届小微企业成长大赛全程活动冠名权。 (三)独家享有首届小微企业成长大赛的冠名权。
(四)经大赛组委会同意后享有使用大赛文字、图片、视频资料进行正当商业宣传的权利。 二、荣誉权益回报
(一)成为大赛组委会成员,集团领导作为大赛活动发起人之一,
10
排列在其他发起人之前。
(二)重要领导作为特邀嘉宾出席大赛新闻发布会,并以嘉宾身份接受相关媒体采访。
(三)重要领导作为特邀嘉宾出席大赛启动仪式,并发表讲话。大赛启动仪式拟邀请工信部领导、北京市经信委领导、北京市财政局领导出席。
(四)重要领导在大赛主题宣传微视频中出镜不少于10秒,该视频将在大赛报名网站、各分赛区、总赛区活动现场播出,并至少在平台服务大厅内滚动播出半年。此外,该视频还将在国家主办、多位领导出席参加的全国“双创成果展”现场播放。
(五)拥有大赛决赛评委团一个特别席位(指定评委需有相关专业背景)
(六)领导作为特邀嘉宾出席颁奖典礼仪式,作为颁奖贵宾与领导同台颁奖,并可将特别定制有LOGO及创业大赛专属奖品字样的礼品作为奖品颁发给获奖者。
(七)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颁发“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优秀服务机构”、“优秀赞助商”牌匾,授予入驻平台大
11
厅咨询工作人员“优秀咨询师”证书,可用于正当商业宣传。 三、现场广告回报
(一)大赛活动新闻发布会、启动仪式、团体决赛现场及颁奖仪式等公关活动背景板显著位置均出现企业名称或品牌标识。 (二)大赛的宣传材料上均可以体现相关宣传内容。
(三)现场允许发放印有LOGO创业大赛专属纪念品字样的礼品和包装袋。
(四)参会证(或标贴)、桌签、签到表、指示牌、等物料上可体现LOGO。
(五)活动现场所有宣传横幅、条幅出现企业名称或LOGO。 (六)享有大赛活动录制DVD光盘中插入企业形象广告权利。该光盘可在颁奖仪式上播放。
(七)大赛组委会接待用车、采访车、工作车上可放置企业名称或品牌标识。
(八)赞助单位领导可进入大赛活动贵宾室与重量级领导近距离接触沟通交流。 四、其他权益回报
(一)在国家发起的“双创周”活动展示现场直播赞助商
12
举办活动一次。
(二)大赛参赛企业优先推荐冠名单位。
(三)创业大赛启动仪式议程中安排安排北京农商行与平台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四)赞助创业大赛期间大赛活动网页中设置连接至赞助商网站的链接。可在赞助商网站设立创业大赛报名入口。
(五)主办方官方网站制作赞助商优惠产品服务冠名专栏。制作期数不少于三期。(每月一期)
(六)在可以在主办方服务大厅播放企业宣传片,期限可以延续到2016年12月31日。
(七)在赞助创业大赛活动期间可免费参加主办方举办的各种活动,并拥有发放宣传品的权利。
(八)主办方根据大厅举办活动情况,为赞助商安排介绍其服务的机会,每次宣传介绍不超过5分钟。活动宣讲次数不限,在入驻平台期间均可以。
(九)主办方官方微信渠道《创业故事》专栏发布赞助商创业故事三次(可以从不同角度软文宣传)。
1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si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