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南大道(体育中心-高速路口段)道路维修改造工程,于2015年05月20日竣工验收合格已办理竣工备案,该工程无拖欠民工工资及材料商款情况,现在本人郑重承诺,若该项目发生任何上述纠纷,本人自愿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与江西中耀建设有限公司无关。
下附主要施工班组和材料商电话(以下以房建项目为例,其他项目按实际情况填写):
木工班组***:电话号码 钢筋班组***:电话号码 泥工班组***:电话号码 架子工班组***:电话号码 装饰班组***:电话号码 水电工班组***:电话号码 玻璃***:电话号码 铝材***:电话号码
承诺人: 年月日 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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