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X 矿 调 度 室
XX矿调便字【2013】第6号
生产协调会议管理规定
矿属各部门、单位:
为组织好全矿的生产,真正做到超前管理,促进科队间信息的及时沟通,强化科室对队组的服务职能,及时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实现正规循环作业,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会议时间与地点:每天下午16:50开始签到, 17:00时准时组织召开,地点在调度会议室;若遇特殊情况有所变更时,另行通知。
一、参加单位及人员:各生产专业科室、一二线队组、地面生产队组、政工、后勤各部门(办公室、党办、工会、生活科、保卫科、煤质科、服务队)不强制要求参加协调会,可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参加,当有需要协调、安排工作时必须参加,不得在次日调度会进行通报、安排;会议原则上必须由单位行政正职参加(正职有事,可以安排副职参加),需要其他单位参加时,另行通知。
二、 会议组织:由矿调度室负责组织,调度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并安排专人负责记录、整理、追踪落实。
三、 会议组织程序:
1、由各科室、队组提出生产环节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2、由调度室指定相关科室、单位对提出的问题拿出解决办法与解决时间;
3、各副总根据情况发表意见,作出决策;
四、 会议基本职责:
1、各基层队组逐一提供与反映当前生产作业状况,及时准确地提出生产环节中影响正规作业的各类衔接影响、地质条件、设备配备、资金影响等实质性问题。
2、各相关业务科室针对队组提出的问题要明确答复,并在会议确定时间内给予妥善处理。
3、调度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督促各相关科室对问题的处理,并对于责任界定不清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划分,限定责任科室定期处理。
4、各副总根据队组提供问题与科室的答复处理情况做出总体评价,发表指导性意见,提出针对性要求。
五、考核
1、参加会议的各相关科队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若有迟到者,处罚200元;无故不到者处罚500元。
2、会议进行过程中,未经允许擅自离开会场或早退现象者,一次处罚200元。
3、科队负责人未能到会时,必须安排熟悉和明确各自业务的人员参加,因参加会议人员不明确业务情况而影响会议正常协调时,处罚参加会议人员200元/次,处罚相关科队负责人200元/次。
4、相关科队接受任务后,参加会议人员回去后未将会议安排任务传达落实,导致次日与会人员不清楚任务落实情况而影响会议正常协调时,处罚前日参加会议人员200元,相关科队负责人200元。
5、为保证良好的会议秩序,所有与会人员手机必须打到震动,有电话必须到会议室外接听,凡因手机响或接听手机影响会议秩序的,一次处罚200元。
6、所有与会单位必须按照调度室主任统一安排发言,未按要求执行而私自交头接耳、随意谈话影响会场秩序的,一次处罚100元。
7、队组提出的所有问题必须是已经提前与相关科室沟通而未能及时得到妥善处理的,凡因所提问题相关科室能够处理又未提前沟通时,处罚队组责任人100元/项;若提出问题能提前安排处理,队组提前与科室沟通,科室不予解决的,处罚责任科室科长100元/项。
8、 队组未按要求于会前以书面形式将问题交调度室,而在会议期间临时提出时,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100元/条;责任科队对会议所协调问题必须按会议所确定的完成时间进行处理,并将问题处理信息按要求时间汇报调度室;未按时进行信息反馈时,处罚责任科室负责人100元。
9、 对于问题处理逾期没有兑现的责任科队,每推迟一天处罚参加会议负责人200元,依次累加;并对造成的生产影响由相关科队按事故影响作出相应赔偿。
10、所有参加会议单位必须服从调度室统一协调指挥,凡因生产组织需要,对有关科队安排任务而被借故推诿时,处罚责任人500元/次;并于在调度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调度室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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