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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来源:世旅网


临临江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宣传报道奖励行为,提高临江对外宣传工作水平,激励更多新闻工作者宣传临江,宣传先进典型,不断提升临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临江的经济发展,富民强镇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促进本镇多出报道、出好报道,扩大宣传影响,提高宣传实效为目标,进一步明确宣传报道奖励的目标、标准、范围及条件,规范奖励行为,发挥奖励作用,以更好地宣传政策法规,展示工作成效,树立政府形象,营造舆论氛围,推动我镇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提高认识,明确宣传重点

动员全体机关同志积极向新闻单位及“馒乡临江”微信公众号报送高质量、高水平的新闻稿件,内容应积极向上,应充分利用各种体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把全局工作情况宣传报道出去,重点宣传报道我镇各部门各行业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好人好事等,稿件篇幅不限。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更好地落实全镇的宣传报道工作,镇成立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宣传委员为副组长(成员见附件1)。镇宣传部门具体负责稿件的审阅、报送、收集、登记等。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抓好宣传报道工作的落实。四、进一步完善奖励机制

为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真正把宣传报道工作落到实处,凡被采用的稿件均分类对投稿人进行奖励。

(一)奖励标准

1、《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每篇200元,头版及其它版面头条每篇1000元,其它稿件每篇300元;在其他国家级主流刊物、网站上发表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300元,图片新闻每条150元。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出每条2000元。专题报道每条3000元。

2、《XX日报》头版头条每篇1000元,头版及其它版头条每篇200元,其它稿件每篇150元;在其他省级主流刊物、网站上发表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150元,图片新闻每条80元;安徽电视台《XX新闻》节目播出每条1000元,专题报道每条1500元。

3、《XX日报》头版头条每篇300元,头版及其它版头条每篇150元,其它稿件每篇100元;在其他市级主流刊物、网站上发表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80元,图片新闻每条503;安庆电视台《XX新闻》节目播出每条300元,专题报道每条300元。

4、《今日XX》头版头条100元,专题报道80元,其它稿件每篇50元;在XX新闻网、XX政府网上发表的新闻稿件,每篇40元,图片新闻20元;XX电视台《XX新闻》节目播出每条50元,专题报道每条80元。

5、“XXXX”微信公众号每更一期50元,其中被采用稿件每篇10元,微信公众号除特殊情况外,每周两更(周一、周四下午定期更)。

(二)奖励条件

1、稿件必须正面宣传本镇工作,主要内容宣传我镇工作及开拓创新的新做法、新成就;宣传我镇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形象;宣传我镇干部职工积极进取、尽职工作的精神面貌;宣传我镇好人好事,展现临江健康向上的正能量及人文风采。

2、稿件必须被各级电视台和各类公开发行的报刊、各级政务网站或党政系统内部资料采用。

(三)奖励对象

本奖励办法所属奖励对象指临江机关内部宣传工作者、通讯员。外籍各级新闻单位的编辑、记者奖励标准亦可参照本办法。

(四)有关说明

1、宣传报道奖励于年终统一结算,撰稿人凭已发稿件,每年度末由宣传委员造表,镇主要领导核批后,由镇政府兑现奖励。

2、联名报道的稿件,只奖励撰稿人。

、一稿多投的稿件,除按最高标准奖励外,其他按各级准的一半奖励。

4、各宣传工作者、通讯员应积极向外宣传“馒乡临江”微信公众号,并主动将图片新闻向该微信号投稿。

5、撰写失实或有重大失误的稿件,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本奖励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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