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取保候审期满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解除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应及时通知其家属。
三、期限届满监视居住如何解除
1、期限届满监视居住需要办案机关批准后解除。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况主要有三种
(1)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
(2)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3)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案机关批准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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