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用手机拍人不犯法,但应受到道德谴责。
隐私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不受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为个人欣赏用手机偷拍照片存放手机,从法律角度上说并不违法。
但假如经劝告仍不改正,则是不尊重的一种行为,应受到道德谴责,而不属于侵犯隐私权。如果你个人劝说无效,可通过组织出面协助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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