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应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注意事项有:
1、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债权人应提供借贷合同、借贷凭证、借贷双方交付钱款的有关凭证;
2、借贷案件,原告应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
3、借贷关系是否合法,债权人应提供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一、两笔借款可以在一个诉状中起诉吗
两笔借款可以在一个诉状中起诉。多笔借款,只要还款日期届满,即可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也可以在同一个案件中向债务人追讨。当公民的债权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讨债的法律手段都有什么
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手段讨债:
一、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债。注意原告应提供书面借据,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据。而且要咱三年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二、申请支付令。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债权人应提供借贷合同、借贷凭证、借贷双方交付钱款的有关凭证。
三、借钱没打欠条通过法律能要回来吗
借钱没打欠条,只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的话,是可以通过法律要回来的。当事人如果没有欠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欠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关于对方下落不明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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