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最快多久出来判刑
看守所最快一般也要5个月出来判刑。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公安机关抓获第一名犯罪嫌疑人到法院判决,一般需要5个月左右的时间。
对于刑事案件办理主要有三个阶段:
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拘留最多37天,正常情况下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是二个月,特殊情况可经批准后延长。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但有可能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每次最多一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被拘留在看守所会判刑吗
进了看守所,不一定会判刑。
1.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经过审查认为证据不足,没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撤销案件,释放嫌疑人。认为有逮捕必要的,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如果是刑事拘留,则会给家属书面通知,告知家属按刑事诉讼法规定进行拘留。
3.虽是刑事拘留,但是不是判刑,则要看相关证据,经过刑事拘留后又释放,判决无罪的或是未经判决撤销案件的是存在的。
4.另外,如果是按治安拘留(一般拘留所与看守所在一个地方)则肯定不会存在进行刑事处罚。
三、看守所安排会见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看守所家属会见时间每次一般不得超过半个小时,每个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会见的家属不得超过三个人。会见需符合条件,并经过办案单位许可,在看守所的上班时间进行会见。会见中应该严格遵守规定,不准讨论案情,也不准私下传递物品,否则会被责令立即停止会见。如果属于羁押期间的犯罪嫌疑人的,其家属不能会见,只能委托其代理律师会见。会见犯人一般半小时至一小时。服刑人员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每个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会见的家属不得超过三个人。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在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家属不能在看守所与犯人见面。需要等判决书生效后,犯人会在一个月内移送到监狱执行,到监狱后,监狱会通知罪犯家属。这时,家属可以申请探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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