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先怀孕再领证不影响子女合法身份,但影响夫妻双方婚姻权利。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九条规定,婚姻应当自愿订立,不得利用任何手段强迫、包办和买卖婚姻。
2.《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准新人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3.《公民身份法》第四条规定,我国公民的身份,主要包括出生时的国籍、户籍和身份证明。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经双方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属于具有夫妻实质关系的,应认定夫妻关系。
结论:先怀孕再领证不影响子女合法身份,但夫妻未经婚姻登记,缺乏夫妻双方的法律保护和权利保障。建议准新人应当在怀孕前尽快完成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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