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
按照公司 年第 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确定的时间、人选和任务,本清算组于 年 月 日成立,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已清算完毕。具体清算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公告情况。按照《公司法》规定,本清算组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债权人发出了债权申报通知书,并于 年 月 日(即清算组成立六十日内),在 报纸上发布了公司决定解散和进行清算的公告。
二、债权人债权登记情况。在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共收到和登记公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万元。
三、清偿情况。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依次分别支付清算费 万元,支付职工工资 万元,支付劳动保险费用 万元,缴纳所欠税款 万元,清算债务 万元,剩余财 万元。
四、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 清算组成员签字: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