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一、参赛对象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在校生。高职附属的中专部学生参赛,应在校名后注明中专部。
二、竞赛项目
本届活动以“践行核心价值观,激扬职校生风采”为主题,设立6类赛项。
(-)征文演讲类
主题和内容:一是以“牢记历史,爱我中华”为主题,引导学生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惜幸福生活,激发报国热忱。二是以“成长中的感动”为主题,引导学生感悟自己成长经历过程中的正能量,抒发对党、国家、民族和家庭的热爱之情,表达当代中职学生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考和行动。
形式和要求:各学校可广泛开展征文演讲活动,择优推荐演讲作品给省级活动组织机构。报送作品包括演讲稿和演讲视频,一并报送。演讲稿内容健康,语言平实,表达真情实感,字数不超过2000字;演讲视频要求内容清晰流畅,演讲者表达流利,仪表得体。
(二)职业规划类
主题和内容:以“我的未来我做主”为主题,引导学生树立信心,逐步培养职业意识,及早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内容包括职业生涯设计、创业计
划、创新设计等。
形式和要求:各学校可结合职业生涯规划相关教学内容,广泛开展职业生涯设计、创新创业设计等活动,择优推荐职业生涯设计方案、创新创业设计作品给省级活动组织机构。
职业生涯设计方案和创业计划均提交电子文本。内容应贴近实际,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相关文本字数不超过2000字。
创新设计方案提交电子文本,说明作品构思、特点、功效等,同时附送作品实物。
(三)摄影类
主题和内容:以“职校美♦学习美•劳动美”为主题,引导学生聚焦校园生活和各行各业的劳动者,捕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实训实习等的精彩瞬间和其他劳动者工作的瞬间,展示中职学生和劳动者的职业礼仪、职业素养和职业形象。
形式和要求:摄影作品除影调处理外,不得进行其他技术处理。作品以单幅形式报送电子版作品、未经过修改的电子源文件及说明文字,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5M;说明文字主要包括创作的构思、表达的内容等,不超过200字。作品创作时间为2015年9月之后。
(四)微视频类
主题和内容:以“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为主题,引导学生树立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人生观、价值观,展示青春的风采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形式和要求:微视频作品可采用微电影、纪录短片、动画片、公益广告或者电子相册等形式,制作软件不限,紧扣主题讲述故事,内容健康向上,文
件格式F1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300M,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五)校园情景剧类
主题和内容:以“法治•安全•环保•健康”为主题,引导学生以学习、生活为原型进行创作,通过人物刻画、故事演绎等反映当代中职学生对法治建设、生命安全、生态文明、身心健康的所思所感所悟,体现教育和启迪意义。
形式和要求:作品脚本应由学生原创,表演以学生为主,可邀请家长或老师参加。主要角色人物在8人以内,时间不超过15分钟。报送脚本和演出视频,视频大小不超过300M。
(六)才艺展示类
主题和内容:以“人人尽展其才”为主题,鼓励学生展示自身文体特长、职业素养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引导广大中职学生学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高审美情趣、人文素养。
形式和要求:才艺展示分为舞台作品和非舞台作品。舞台作品包括朗诵、声乐、器乐、舞蹈、戏曲、曲艺、杂技、魔术、武术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鼓励在校园内外公开展演。作品以视频形式报送,大小不超过300Mo非舞台作品包括书法、绘画、篆刻等,非舞台类作品需提交作品实物。
三、组织机构
“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由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明办、共青团、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中华职业教育社联合主办。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促进活动育人的意见》精神,各省(区、市)应成立相应活动组织机构,各学
校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和明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
四、进度安排
校级初赛,地市级、省级复赛从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省级复赛活动组织机构确定。
全国决赛安排在2016年4月至5月。竞赛活动执行委员会将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官方网站集中征集和展示各省级活动组织机构报送的优秀作品,并评选优秀作品。2016年5月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举办总结颁奖活动。
五、激励办法
全国决赛设置以下奖项。 (一)学生作品奖
针对各省级活动组织机构报送的优秀作品,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每个项目分别按作品总数的5%、15%、20%的比例设立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颁发署作者姓名的证书。参加颁奖典礼节目演出的颁发颁奖典礼展演特别奖。
(-)指导教师奖
面向教师设立优秀指导奖若干。指导的学生作品获一、二等奖和指导的节目参加颁奖典礼演出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奖。颁发署教师姓名的证书。微视频类、校园情景剧类、才艺展示类项目,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6人,其他项目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三)组织奖
面向学校,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署学校名称的证书。面向地市、
省级活动组织机构,设组织贡献奖若干,颁发署地市、省(区、市)活动组织机构名称的奖牌。
(四)贡献奖
面向活动赞助企业等单位设立贡献奖。 六、作品选送
1 .由省级竞赛活动组织机构统一向全国活动执行委员会秘书处报送作
品。除才艺展示类中的书法、绘画、篆刻等作品及职业规划类中的创新设计作品实物需邮寄外,其他所有作品、案例(包括文字和视频)以及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作品统计表(见表1-2);活动总结(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下一步建议)全部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官方网站O进行网络上传和填报,具体上传办法及名额请见网站公告。
2 .竞赛活动执行委员会将根据各省学校数、在校学生数及上一届开展
活动的情况综合确定报送名额。网站系统将于2016年3月5日开放,省级活动组织机构可分批进行上传,网站截止接收时间为
2016年4月10024:OOo才艺展示类中的书法、绘画、篆刻等作品及创新
设计作品的实物请于2016年4月5日前寄出(注明“文明风采”字样),书法、绘画等作品不用装裱。
3 .每份作品应标明作者、学校、指导教师等信息,并且每份作品均
须命名,注意不得以绘画、书法等类别名作为作品名。未按照要求报送的将不予评选。
4 .全国决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报送的作品如发生著作权纠纷,由作
品提供者承担相关责任。所有报送作品不退还作者,作品的处理权归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可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报送的作品(包括出版作品集、印制光盘、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报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联系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执行委员会秘书处苏敏,联系电话:,E-mai1:o邮寄地址:大厦1座16层教育部职教所德育与学生发展研究中心,邮编:100029。
第十二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开展情况统计表
___________ 省(区、市) 省级竞赛活动组织机构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本省(区、市)中职学校数 E-mai1 本省(区、市)中职在校生数 校级初赛参与学生数 校级初赛作品数 省级复赛参与学生数 省级复赛作品数 注:1.此表由省级竞赛活动组织机构填写并报送。
2.联系人指一名负责本届活动事务的联络沟通的同志,电话、电子邮
箱等信息务必清楚、准确,保证通讯畅通。
表2
第十二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报送作品统计表
____________________ 省(区、市) 项目类别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学校名称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手机 复赛获奖情况 填表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注:1.此表由省级竞赛活动组织机构填写并报送。
2.作者、指导教师如有多人,请填写全部作者或指导教师姓名。指导教师联系电话可留1位主要指导教师手机号码。注意:微视频类、校园情景剧类、才艺展示类项目,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6人,其他项目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si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