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 成品用玻璃纤维增强的成品用玻璃纤维增强的PA6.6 材料技术要求 标准中心 TL 520 62 55 12 1 共 5 页 第 1 页 主题词:PA 6.6(聚乙烯6.6),玻璃纤维增强,水箱 D 修订 同TL 520 62:1991-02比较,做了如下修改: —标准内容重新做了编排; —吸取了VW 501 80,VW 501 85和VW 911 01的内容; —删除了VW 501 15的内容; —相关参考文献得到了校正; —表1和试验说明都有所修改. 以前版本 1978-04;1981-03;1986-01;1988-07;1991-02 1 适用范围 该标准为玻璃纤维增强的PA 6.6,例如为水箱规定了材料技术要求 2 标记法 PA 6.6-GF 30,按TL520 62进行标记. 3 技术要求 3.1 基本规定 首次供货和更改的批准按VW 011 55 放射特性按VW501 80 避免有害物质按VW911 01 为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须用5个部件 3.1.1 质地 这些成品部件在表面和内部都不得有例如缩孔、裂缝、熔接痕、以及类似的 缺陷和加工上的缺陷. 在加强筋、加固梁、连接管等配伍部位上如果有凹陷,但它门对可装配性并 无损害,对装配工作也无妨碍时,则是允许的.这些部件必须保证有一个完好无 3. 更改 2. 更改 1. 更改 首次采用 翻译 曹哲 日期 日期 2004.03.20 专业负责 译校 日期 批准 技校 日期 更改负责 抄写 萧明 采用 日期 2004.08.05 成品用玻璃纤维增强的PA6.6 材料技术要求 TL 520 62 共 5 页 第 2 页 3.2 注塑法 3.3 预处理 试样在试验之前,须在DIN50 014 -23/50-2规定的标准气候下,即(23±2)℃ 和(50± 6)%相对空气湿度情况下,预处理至少48小时。 3.4 技术要求的有效性 所要求的数值应适用于每次单项测试结果. 3.5 材料代码 >PA 66 – GF 30< 4 材料技术要求 4.1 材料 (见6.1条) 玻璃纤维增强的、热稳定的聚酰胺6.6. 4.2 玻璃纤维含量按EN ISO 1172 (30±2)% 4.3 加工质量 (见6.2条) 4.3.1 模制件在消除应力介质中存放之后整体上的视觉质地 模制件不得出现穿透的裂缝,由于模制件具有限制冷却剂接触的功能,所以这 对于控制冷却方面的零部件和部位,例如软管接管、密封面和管壁具有特殊的 要求. 4.4 含水量 (在100℃情况下烘干,直至实现重量稳定为止) 1.0至3.0% 5 性能上的技术要求见表1 D 缺的装配结果. 玻璃纤维在材料中必须分布均匀,为了说明这一点,可以从成品件的3个 不同部位取出试样进行检验,它们彼此之间玻璃纤维含量的差额不大于1.0%. 制造 成品用玻璃纤维增强的PA6.6 材料技术要求 TL 520 62 共 5 页 第 3 页 序号 1 2 3 4 5 6 7 7.1 7.2 7.3 8 8.1 9 表 1 性能 密度 按DIN 53 479 熔化温度 按EN ISO 3146 球压硬度(布氏硬度) 按EN ISO 2039-1和6.3条 抗弯强度 按EN ISO 178和6.4条 冲击韧性 按 EN ISO 179和6.5条 切口冲击韧性 按 EN ISO 179和6.6条 耐冷却剂性 见6.7条 (该项技术要求只适用于受冷却剂控制的零部件或者是图纸的要求)抗弯强度 按EN ISO 178和6.4条 球压硬度 按EN ISO 2039-1和6.3条 重量变化 热性能 热时效试验按DIN 53 497, 方法B, 24 h/(135±1)℃ 尺寸上的变化长度和宽度 低温性能见6.8条 单位 g/cm3 ℃ 技术要求 1.36±0.02 ≥255 D N/mm2≥195 N/mm2≥160 kJ/m2 kJ/m2 ≥35 ≥6 N/mm2≥100 N/mm2≥80 % ≤+12 形状和表面质量不得有变化 % 10 11 12 耐光照性 按 PV 1303 和6.9条 (该技术要求只适用于车内可见的零部件,或者图纸上有要求) 暴光周期性按图纸 抗风化性 按VW 501 85 燃烧形状 按US – 规程 571.302 ≤0.5 这些成品件在寒冷中也能完全保持功能作用不受损伤.它们在随后加热到 (23±2)℃时也不会出现裂缝或损伤. 同供货状态相比,暴光表面不得有任何变化,例如色变、粉化或出现裂纹, 灰色尺寸 5 按EN 20105-A02处理 没有不满意之处 按TL 1010 ( 如果图纸和/或批发文件上有要求) 成品用玻璃纤维增强的PA6.6 材料技术要求 TL 520 62 共 5 页 第 4 页 6 试验说明 D 6.1 材料 借助红外线光谱学可以实现等同性试验 6.2 加工质量 按TL 774的规定,至少要将三个成品件总成放在不加水的冷却剂中进行时效 处理.第1次装满冷却剂一定要按现行的规格办事.时效处理持续时间:48小时; 时效处理温度(135±1)℃. 时效处理在带有循环槽的恒温器 (例如沃布塞尔合资公司测试仪表厂生产的 U 12型劳大 – 超级恒温器)中进行,恒温器注满试验介质. 试验物在冷却剂时效处理之后,用自来水洗刷干净.紧接着在70℃下干燥3个 小时,然后予以鉴定. 6.3 球压硬度 该项测试至少要用3块 (20×20) mm的试样来进行(每块试样进行两次测量). 试样由单面加工的或上漆的模制件做成,用平磨工具把点蚀或漆积点加以清 除.这样加工获得的平坦表面充作支承面.测量工作则在未加工处理的背面 进行. 6.4 抗弯强度 抗弯强度测试按 EN ISO 178标准进行.试样的长度: (50±1) mm; 宽度: (6±0.2)mm 厚度相当于制成品的厚度(最大达到4 mm);跨距: 40 mm; 试验速度: 14 mm/min. 有一个侧面加过工的、也就是上了漆的模制件,用它做试样时,要这样安置在 试验机的支座上,使其加过工的、也就是上了漆的一个侧面对准压力锤头. 6.5 冲击韧性 冲击韧性试验按EN ISO 179进行.不过试样长度: (50±1) mm, 宽度: (6±0.2)mm 厚度相当于制成品的厚度(最大达4 mm);支架距离(跨距): 40 mm; 试验仪器为 4 J型摆式冲击试验机. 有一个侧面加过工的、也就是上过漆的模制件,用它做试样时,要这样安置在 摆式冲击机的支座上,使加过工的、也就是上过漆的一个侧面对准锤刃. 6.6 缺口冲击韧性 抗弯冲击试验(宽边冲击试验)按EN ISO 179进行,不过试样长度: (50±1) mm, 宽度: (6±0.2)mm;厚度相当于成品件的厚度(最大达4 mm);支架距离(跨距): 40 mm; 试验仪器为4 J型摆式冲击试验机. 试样宽边做出一个0.8 mm宽的U 形缺口,缺口深度为试样厚度的1/3.缺口基底 成品用玻璃纤维增强的PA6.6 材料技术要求 TL 520 62 共 5 页 第 5 页 界定的边缘必须是曲率半径<0.1 mm. D 有一侧加过工的、也就是上过漆的模件,用它做成的试样,在其加过工的、也就是上过漆的一边上做出一个缺口. 6.7 抗冷却剂的稳定性 按TL 774 裁取的工件和标准小条件,放在不加水的冷却剂中进行时效处理.第 1次注满冷却剂一定要按现行的规格办事. 时效处理持续时间:48 小时; 时效处理温度: (135±1)℃ 试样要在(23±2)℃的试验介质中冷却(30+15) min之后进行测量. 6.8 低温性能 时效处理至少应有2个成品部件在(-40±1)℃情况下进行;时效处理持续时间: (22±2) h. 6.9 耐光照性 试验按PV 1303 进行,如果在图纸上暴光周期数没有确定,可采用下面的调整方法: 构件在间接日照范围内存放3个暴光周期 在直接日射范围内,用于构件的暴光周期为5周(例如车门栏杆) 在最高日照范围内, 用于构件的暴光周期为10周(例如顶棚行李架) 7 相关参考资料 TL 774 乙二烯醇基冷却液添加剂;材料技术要求 TL 1010 内部装配材料,燃烧性状,材料技术要求 PV 1303 塑料薄膜,织物表面层,氙弧同步灯光 VW 011 55 汽车配件概述;首次供货和更改的批准 VW 501 80 汽车内部构件,放射特性 VW 501 85 汽车结构件,抗风化性能 VW 911 01 汽车环境标准,汽车构件,材料,燃料,避免有害物质 DIN 50 014 气候及其在工业上的应用,标准气候 DIN 53 479 塑料和弹性体试验,密度测定 DIN 53 497 塑料试验,热塑性模塑材料制成的模制件;热时效试验, 不包括外部机械应力. DIN EN 20105-A02 织物,颜色牢度试验,A02部分,颜色变化评估用灰色尺寸 DIN EN ISO 178 塑料,弯曲性能的测定 DIN EN ISO 179 塑料,夏比冲击韧性的测定 DIN EN ISO 1172 纺织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预浸渍,模塑材料和层压塑料,纺织 玻璃纤维材料含量和矿物填料含量的测定 DIN EN ISO 2039-1 塑料,硬度测定,第1部分:球压试验 DIN EN ISO 3146 塑料,分晶聚合物的熔化性状,(熔化温度或熔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