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持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工作,确定人员职责,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重要文件;
4、审查签署、承包单位的重要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5、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6、调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宜;
7、审查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及竣工申请、组织对待验的项目进行质量检查;
8、组织整理项目的监理资料。
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和工作的具体落实;
2、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3、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4、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请示;
5、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6、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7、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8、每月对本专业已完成部分工程项目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审核月进度工程和原始凭证。
项目监理目标
1、工程质量目标
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合格;确保(力争)各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百分之百。
2、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工程造价按实际完成质量合格的施工图数量(包括经批准的变更设计)和承包合同规定的验收计价方法进行控制。
3、工期控制目标
按监理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规定的各项监理要求:工程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4、安全施工目标
杜绝工程特别重大、大事故;杜绝责任职工死亡事故;杜绝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确保施工安全进行。 5、文明施工
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工具化、安全管理人性化、安全技术科学化、施工作业规范化。
6、服务目标:在人员的配备上,确保总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主要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保证总监驻工地时间每月不少于业主的要求。确保本工程的监理服务到位率100%,合同履约率100%。
7、我们将坚持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科学诚信、客观公正的原则,及时处理用户投诉,投诉处理率100%,及时纠正一切不符合质量方针的行为和事件。 8、合同控制目标:实现合同履约率达到100%。
9、组织协调目标:通过监理协调,使参建各方减少摩擦,消除对抗,树立整体思想和全局观念,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大家能够协调同作战,创造出“天时、地利、人和”的良好环境,确保监理的总目标顺利实现。
10、信息管理目标:监理工程师将收集到的有关工程的信息加以收集整理,为做出科学合理的分析,提供及时的信息支持,使项目建设各有关单位之间及时进行信息沟通,从而协调有序地工作,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十一)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1)隐蔽工程是指在覆盖某些将其它后续工序施工所隐蔽的分部、分项工程。
(2)隐蔽工程在覆盖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其质量合格,才允许加以覆盖或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承包商首先应对隐蔽工程进行自检、互检和专业人员检查,确认质量合格后填写相应的质量检查表格,并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到场确认见证。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进行前任你。
(4)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的隐蔽工程的检查应会同设计单位、业主代表、设计代表、质监站共同进行。 (5)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承包商自行覆盖或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不能到场签认时,如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监理工程师有权通知承包商对该工程应重新进行检查,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不予承认,签字,并将意见汇入监理日志中,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 (十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要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商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项目监理部应立即报业主。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项目监理部不予验收。 (十三)旁站监理制度
在工程质量监理过程中注重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事中控制),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安排有丰富现场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工程师进行旁站。我司注重加强对现场的巡视、旁站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违章操作和不按设计要求,不按施工图纸或施工规范、规程或质量标准施工的现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和严格控制。
(1)检查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公众人员持证上岗及主要机械、材料、测量、检(试)验设备准备情况。
(2)跟班全过程监督关机部位(工序)施工中执行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情况。
(3)核查进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及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监督承包商在现场进行的检(试)验或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十四)安全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全面负责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1)制定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的内业管理工作制度。
(2)安全技术监理:在施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些安全措施,要进行审查,并督促落实。 (3)安全验收:对承包商的安全计划、安全措施要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
(4)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一)会议制度 (1)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主要内容为检查工程开工条件是否具备,各项开工准备工作是否就绪,同时,在会上应明确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组织,人员与授权,及工程现场行政例行和程序(工地例会等),并进行管理程序交底。 (2)工地例会
经常性工地会议(工地例会)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一般每周定期召开一次,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参加,主要内容为检查上次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检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与安全文明施工,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及需要协调同配合的事项。 (3)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室根据需要召开,由监理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主要是协调或专门研究某一专项内容。 (4)监理会议制度
每周工地会议的前一天举行监理会,各监理工程师汇报上周监理工作情况,对各项目部提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在工地会议上解答,学习有关文件(政治、业务),每周工地会议前召开监理工作会议,由总监主持。
(二)监理规划编写和实施制度
监理规划是在本工程业主通知进场后再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提交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的指导监理工作开展的纲领性文件,主要包括:监理规划编写依据、工程项目概况、工程建设监理范围、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主要内容、监理控制目标、监理工作依据、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计划、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设施等内容。监理规划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并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三)监理实施细则编写和实施制度
监理细则是按照监理规划的要求在落实了各专业监理责任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本工程项目的某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制定的具有可操作性文件。监理实施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1)编写依据
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2)工程有关设计文件、图纸;3)施工组织设计;4)与专业工程相关国家现行规范、定额等。 (2)主要内容:
1)专业工程的特点;2)监理工作的流程;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1)开工前,施工单位将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是工作制设计或施工方案交监理方审核。
(2)接到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后,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审核,并将审议结果以书面回复施工单位。
(3)审查施工组织的施工方案,应重点审查对保证工程质量是否有可靠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4)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提交针对当前现场施工中的通病制定的技术措施和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制定的质量预控制措施。现场监理工程师对这些措施应认真审核,确保落实。
(5)要求总包单位编制标准工艺流程图,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
(6)对工程的重大或关键部位的施工,监理组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具体施工方案,经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可施工。
(7)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旦审定,即作为施工的依据。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五)图纸会审及审查制度
(1)项目监理部收到设计文件,图纸后,应尽快进行读图和审核图纸,避免图纸中的差错和遗漏对工程产生不良影响。
(2)承包商审图后提出对图纸要求澄清某些问题,作某些技术修改或要求作设计变更时,可以使用工程洽商记录或业主规定的申请表,按洽商记录或申请表应填写变更内容、变更理由,并附有关图表。实际影响合同金额较大的,应同时报送合同增减金额计算资料。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的申报表后,视情况可以直接答复,也可以请驻地的设计代表对问题予以澄清或作技术修改,如属一、二类等重大变更,必须报设计单位及业主,广泛征求施工、设计、业主的意见,由监理工程师协助或组织专门会议研究,拟出变更方案再由设计单位发出变更设计通知。
(3)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的工程洽商或批复的申请表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加盖公章,抄报设计单位、业主、监理部归类存档。 (六)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两种情况。设计变更是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主动提出而引起;施工变更由施工单位主动提出而引起。
(2)工程变更发生时,各参建单位都应遵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3)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2)在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3)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4)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单应按规定格式填写,并应包括工程变更依据和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
6)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批准后的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3)对于危机结构安全的严重质量事故,还应约请设计单位、政府质检部门派员现场及时检验,除需送检材料及时送检外,48小时内核签建筑材料报审表,不合格材料应督促承包商尽快退场。 (七)监理日志及监理月报制度
(1)本工程现场监理人员需填写监理日志。日志的主要内容包括:自然天气、工程进度、现场各工作面施工状况、参与处理的有关监理事务(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及我方的答复)、尚待解决的问题、现场发生的重要事项等。
(2)现场监理组定期(月)向业主方提交监理工作通报,内容包括:报告期内监理工作动态、项目建设情况,重大事项的处理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3)监理日志及监理月报由报告人认真、如实填写,并对其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八)监理项目内部工作制度 (1)监理项目内部工作会制度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月末组织项目全体人员开一次监理内部工作会议。总结上一个月监理工作情况,布置下一个月工作计划,并形成书面意见。 (2)考勤制度
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真填写考勤表,月末报公司。请假一天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二天以上由工程部经理批准。
(3)文件收发及外行文审批制度
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收文,发文认真登记记录。有关工期、投资、重要质量问题处理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4)交接班、节假日值班制度
在连续作业时,上一班工作人员要对下一班工作人员认真交接班,并讲明值班期间所发生的情况及处理意见。总监理工程师认真排好节假日值班表,并报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便工作联系。 (5)监理人员培训制度
监理人员岗前培训,是监理事业发展的要求,是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企业社会信誉的基本前提。内部培训分资料员、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以及专业监理工程师三个层次进行。 (6)新技术、新规范传达制度
每月初工程部将市质检站和建委有关文件以及各种刊物中有关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部所需资料,摘录出来,复印后及时发给大家,便于大家学习不断提高,增加社会竞争力。 (7)项目总监会议制度
每季度末由工程部经理组织各项总监(或总监代表)如开会议,总结、分析各项目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各个项目上进行检查并对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监理人员工作质量进行考评。 (九)工程开工、复工审批制度
(1)根据业主与施工单位承包合同的计划开工日期,在施工图会审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及三遍一平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均已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将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开工申请提交一份给驻场项目监理部审议。
(2)收到开工申请后,总监理工程师将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议、认可,确已具备开工条件时,报经业主同意后,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按时开工。
(3)对于不经申请自行开工的施工单位应下达书面通知,对其进行批评,以保证该工程的有效监理和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因质量或安全问题被指xxxx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停工后复工时,需履行复工申报手续,经监理人员现场检查落实并核签申请xxxx始能复工。 (十)材料、构件检验及复检制度
(1)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及设计文件中技术规范对材料的规定。(2)承包商采购的各种材料应有生产方提供的出厂证、质量合格证及质量检验证等资料,并对采购的材料进行检查,检验内容按技术规范和业主有关文件规定,材料的检验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承包商对材料进行检验取样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督并在送检单上签字。
(4)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进行复检,首先检验承包商提供的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厂方和自检)再对材料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怀疑的,由监理工程师取样后,再送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5)经过检验的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暂停使用,由监理工程师取样作专项检验。 (6)甲供料按上述要求由承包商检验,监理部按业主的规定进行抽检。 (7)订购的构件必须具有“三证”,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 (8)不合格的材料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已进场的要及时清退。
施工阶段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维护国家的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制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品和钱物;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施工阶段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2、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 3、坚持公正的立场,公正的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4、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xxxx的原则;
5、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
6、不以个人的名义在报刊上刊登承揽监理业务的广告; 7、不得损害他人名誉;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需保密的事项; 9、不在任何承建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中兼职;
10、不擅自接受业主和被监理单位的任何津贴,不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正的报酬。
中建监理
格 监情 服
严 理
热 务
服 务 承 诺
1、我公司将为该监理项目组建强有力的监理班子,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再兼任其它项目总监。
2、我公司承接的本项目,将由我公司亲自管理,绝不发生分包、挂靠的现象,否则业主可无条件与我公司解除合同。
3、承诺拟派到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再在其他项目兼职,如委托方对我方服务不满意,我方将对监理人员随时更换、调整,同时承诺未经业主同意不更换项目监理人员;
4、质量控制的承诺:实现对整个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天候监控,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实现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5、投资控制的承诺:严格控制工程款支付与工程变更,未经业主同意,不签发任何工程款支付项目,确保工程投资总目标的实现。同时承诺本工程的工程结算额交付审计时偏差控制在+5%以内;
6、进度控制的承诺:利用网络技术进行工期优化,及时做好工程施工工序验收、来往文件处理等事宜,为保证工程进度创造条件,防止承包商提出工期索赔,确保工程工期总目标实现; 7、工程保修承诺:保修期内每季监理回访一次。
8、对本工程的监理资料进行规范化管理,在工程竣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一套关于本工程的文字资料、图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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