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在单位门口摔倒骨折,是否算作工伤需要根据法律进行分析。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在单位门口摔倒骨折,如果是在上下班时间,可以认定为工伤,而如果是在加班或者私人活动期间,就不属于工伤了。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
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外执行公务的,发生工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支付工伤保险费用。
总之,在判断是否算作工伤时,需要考虑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以及是否因工作原因受伤。如果是工伤,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支付工伤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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