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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世旅网

离婚的法律规定是:

1、双方自愿离婚的,可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向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即可亲自领取离婚证;

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求冷战或冷战两年双方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分居后多久能申请离婚

不管夫妻分居多久,双方都能申请与配偶解除现存的婚姻关系。且若当事人能够就离婚等事项达成协商的,可以依法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无法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老公生活不能自理可以离婚吗

老公生活不能自理的,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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