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如果弟弟是未成年人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且姐姐或者父母是他的监护人,则姐姐或者父母有义务替弟弟还钱。2、如果弟弟是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进行民事活动,则姐姐和父母没有义务替弟弟还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si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