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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