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不写利息受法律保护。贷款合同的生效只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是真实的;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到期债权人催告后,债务人逾期还款的,可以主张利息。借款人约定不支付利息或者不约定利息的,视为借款人无偿占用的规定仅限于贷款期内利息,但逾期利息不决定是否支付,因为贷款期内利息约定条款的存在。贷款期内约定不支付利息或者不约定利息的,借款人在债务到期、贷款人催告并给予合理期限后仍不归还的,构成延迟履行,应当承担延迟履行的责任,即逾期利息。
一、欠条没写利息的利息如何定
借条没写利息的,一般视为没有利息。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所以,您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但如果对方逾期未还款,您可以要求逾期利息。
二、对于民间借款合同中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怎么处理?
1、对于民间借贷合同约定利息的处理。依照《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借款合同中能否约定违约金。借款人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不能归还借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形式,依照《民法典》总则的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依约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可见《民法典》并没有对违约金责任形式所适用合同范围作出限制。在《民法典》中规定的“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也没有排除违约金等其他责任承担方式。而且违约金条款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当事人依据私法自治原则同时约定利息或罚息和违约金,应当承认其法律效力。由此见得,利息和违约金两种责任形式在借款合同中是并不矛盾的。违约金和借款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借款合同中违约金条款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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