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1、治安处罚的种类如下:
(1)警告。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书面方式作出的谴责和告诫;
(2)罚款。既不影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又能起到惩戒作用,适用最灵活、最广泛;
(3)拘留。即治安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强制关押在专门处所,在一定时间内剥夺其人身自由以示惩戒的一种行政处罚方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二、治安处罚算案底吗
受过治安处罚不算有前科行为。有前科或者说是有案底一般指刑事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记录,治安处罚不属于这个范畴。
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1、行政: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
(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2、刑事:
(1)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
(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
(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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