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赔偿指的一般是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分为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两个方面。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则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进行确定。物质损害赔偿的数额主要是起诉费、律师费等直接所花费的费用以及无过错方直接遭受的损失。
一、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确定因素有哪些
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的后果;
4、侵权人的利润;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被诉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包括:直接物质损害,如收集对方重婚证据、起诉费、律师费等。
二、婚姻损害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二)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依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三、婚姻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二)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依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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