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桥镇二期拆迁规划
1、本次石桥镇二期拆迁对以下人员进行安置,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自己选定:
(1)、在拆迁范围内有正式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在该房屋的居民;
(2)、在拆迁范围内有办公场所的团体、事业单位,或者持有营业执照且有营业用房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3)、有租赁关系且他处无住房而常住户口在市区的承租人。
2、安置房的楼号、序号及面积选择:按照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进行,实行先搬迁先选择安置用房的原则。届时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搬迁的顺序和可提供的安置用房张榜公布,先搬迁的在安置用房的地点、层次、朝向上可优先选择。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应视为违约,房号不予保留。
拆迁规划
1、x年x月x日—x年x月x日:准备阶段。
2、x年x月x日—x年x月x日:发布征地公告,开始宣传动员,收集被拆迁人选择评估单位的意见,选定评估单位开始评估。
3、x年x月x日—x年x月x日:分批公布评估结果开始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居民自行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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