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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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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1、公司档案:公司章程、规划、年度计划、经营情况、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通知、房地产产权证、工程图纸文件和涉及土地、施工的各类文件、批复、工程竣工档案资料以及员工薪资、人事档案等具有保存和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明确具体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人事档案

(1),员工个人档案。在职员工个人档案由公司负责保管;离职员工档案保存期限为一年;列为储备人才的人员资料,保存期限为半年。

(2),其它人事资料。公司规章制度资料永久保存;有关章程制订的文件保存五年;有关员工任用、岗位变动的文件保存一年;工资表及奖金、补贴等相关资料保存二年。

四、其它档案的保存期限 (一)永久保存

1、有关仪式、庆典、纪念的重要文件;

2、建筑物的新建、改建及增建的文件和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及图纸、资料;

3、土地取得及处分的重要文件(土地证、土地评估资料);

4、建筑物取得及处分的重要文件(房产证、房产评估资料);

5、公司章程。

6、建设设计与重大的计改的图纸资料。 (二)保存10年

1、有关年度及每月的决算文件;

2、有关账目的决算记录及整理的重要文件(总决算表、现金收支表);

3、有关账目传票的记录; 4、有关收入、支出的原始凭证; 5、有关财产的评估及折旧的文件; 6、有关税收方面的文件; 7、重要的统计资料。 (三)保存五年

1、会议记录、纪要、决议; 2、有关政府法令的文件; 3、有关诉讼的文件;

4、有关政府机关重要的许可申请及报告文件; 5、有关政府机关的指示及各种命令传达书; 6、有关重要的合同、契约、协定及备忘录文件; 7、有关劳动协约及工会协定的文件; 8、有关经营协议及团体联系的文件; 9、有关贷款的重要文件; 10、有关投资及融资的重要文件。 (四)保存三年

1、经营会议、部门会议、办公会议记录; 2、发文薄、收文薄;

3、有关规定的制定,及施行的文件;

4、有关政府机关的许可、申请许可及报告的文件; 5、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 6、有关转账整理的文件。 (五)保存二年

1、有关登记简易的文件;

2、有关和政府机关交涉联络的文件; 3、有关简易的契约协定及备忘录文件; 4、有关建筑物及保存物品、火灾保险的文件; 5、有关银行存款及转账存款的文件。 五、档案借阅

1、公司领导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如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资料由各部门领导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六、档案的销毁

1、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内部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填写销毁清单,专人监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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