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申请登记软件为原创软件的版本说明
关于软件名称为 版本号为 的软件,可作为原创软件申请登记的理由是:
1. 该版软件的所有前期版本的软件是由申请者独立开发的,并从未向社会公众发表过,它仅是:
□在本单位内部进行使用或试用;
□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测试版本;
□
2. 该版软件并不存在前期版本软件,因为以下原因该软件首次开发完成就命名为 版本:
□为了与软件的编程语言 的版本号相对应,而
确定的该软件版本号;
□为了与软件运行中所需要的支持软件 的版本号相对应,而确定的该软件的版本号;
□为了体现软件适用的硬件环境
的特点,而确定的该软件版本号;
□为了便于销售、推广等商业性目的,而定义的该软件版本号;
□其它原因:
。
申请者保证上述说明确属事实,并愿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申请者签章:
年 月 日
注:1.在高版本(1.0以上)软件作为原创软件登记或版本号有特殊定义时,填写此说明。
2.选择理由时,在相应栏目中打“√”,第2种情况中除需打“√”外还需说明具体理由。
3.1、2两项只可选择一项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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